云南小伙张某被迫杀死传销团伙的监工王某,你认为他是不是正当防卫?

大事小事一世间事88


在没经历过那种控制人身自由的北派传销的人眼里,可能不是正当防卫。

但是了解北派传销的,就一定认为是正当防卫。至于老样怎么认为,我只告诉你,我经历了几年的北派传销。

君不见,去年八月份的李文星案,也是由控制人身自由的北派传销蝶贝蕾造成的。各位,我请问一下,设身处地的想一下,你们觉得李文星没有反抗吗?结果呢?

这一次张某反杀监视他的传销分子,被说成故意杀人罪。我相信很多人已经被这一说法激起了怒气,甚至有网友说,这是在包庇传销组织。

是啊,法律不应该强人所难。试想在蝶贝蕾,假天狮这种涉黑传销组织里,你的生命你就确定是安全的?

我的粉丝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经历过北派传销的,他们是幸运的,能安全离开。有些人是凌晨四点趁窝点旁边火车经过的噪音,借势逃跑;有些人是被父母解救出来的;有些人是爬窗台逃跑的。。。。。他们之所以这样逃命般的脱离传销,就是因为他们在刚进传销的时候所遭受的非人待遇。


这一次张某反杀传销监工一案,如果各位冷漠对待,也许就会被认定故意杀人了。这对传销组织来说,以后控制人身自由更胆大妄为了。希望各位能把你们的观点留下来,让社会看到大众的声音。


庆幸,省高院已经看到网友的心声了,已经派人协助指导案件的处理了。希望可以得到一个圆满的结果。

最后,我发几个传销反杀被判无罪的案例。

我们期待法律的正义之剑再次降临!


老样


如果不是正当防卫的话我就有个想法,到山西开个矿弄些人关起来干活不发工资,几年下来就成大富豪了,也不用担心处罚


怀瑾握瑜隔壁王


非法禁锢,绑架,敲诈勒索,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人身伤害,我想问问这是传销吗。这他妈的就是绑架杀人!


简单也是一种幸福72145562


非法控制他人(受控本人)人生自由,在无助的情况下,他人(受控本人)可以正当防卫。又其实用传销,这样可以维传销打灭火。我赞实时防卫!


手机用户6256208489


如果传销是正当的,小伙是故意伤害罪。如果传销是违法的,小伙就是正当防卫,应该判无罪,因为传销的一切行为都在违法犯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