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社保由税务部门收缴,网传有人工资会减少,这是真的吗?

冇佢哋咁叻嘅


明年社保由税务部门收缴,网传有人工资会减少,这是真的吗?

关于这方面的担忧,最近颇为引人关注,主要基于以下方面考虑:

一是税务部门征缴的力度会更大,法律后果会更严重。毕竟偷税漏税是会涉及犯罪的。

二是最大的担心就是按照什么基数来征收,过去可以按最低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缴费,今后是不是可能按照实际工资来缴费,这样就可能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自然就可能降低实际到手的工资水平。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可能面临的局面就是如下几种:一个是企业可能进行裁员,因为人力成本可能增加。

再一个就是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是实际到手工资标准降低,扣除五险一金的额度增加。

总之,在当前经济出现下行的情形下,与企业发展、老百姓收入相关的税费,需要慎之又慎,不然,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局面,威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不过,最近高层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专门研究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率等问题,确保不增加企业负担,不降低老百姓收入,这是一件大好事,希望能够做好。


碧翰烽


由明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分统一征收,这将会对个人与企业构成不少的影响,但关键所在,一方面对于企业而言,过往是否存在给员工按照最低缴纳标准进行缴费,而未来会否需要补交上述费用;另一方面则在于企业员工而言,所在企业是否长期为自己稳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而如果企业存在补交或按照实际工资基数进行缴纳,那么企业的成本也会明显增加,那么未来不排除会精兵简政、会面临一轮员工大洗牌的过程。但,此举对经营稳健,并长期有效按照实际工资基数缴费的企业影响不大。或许,政策初衷利于保障员工的实际权益,而如果按照实际工资基数缴纳,可能员工到手工资也会有所降低,但这终究还是一项福利,退休后也将会获得更好的待遇,但关键问题是,大家普遍对现阶段的生活状态存在压力,惧怕到手工资在减少,从而影响到大家的生活质量,而大家对退休后的生活缺乏计划与打算,甚至心里无底,这或许也是比较尴尬的事情。


郭施亮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的计划,2019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将开始收缴社保费。其实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将所有的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到税务部门去,基本原则是成熟一批,划转一批。

有人担心,社保费划转税务之后,个人收入就会降低。理由是这样的:

现在很多民营中小型企业,都是按照最低工资缴纳社保费,如果按照真实的应发工资缴纳社保费之后,企业会让职工承担相应的社保费,因此职工拿到的手的工资就会少了很多。还有的数据显示,目前养老保险交费,合规企业只有23%。

这种情况有可能存在,但绝对不是普遍现象。原因有这么几个:

第一,不缴社保是违法行为,这是大家的共识。既然都是交纳社保的话,还是有很多职工的工资本身就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所以,用人单位按照最低基数缴费本身就是合法的。

第二,大家不要以为我们的交费基数是最低工资。实际上,我们最低缴费基数是60%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远比最低工资要高出很多。

北京市企业2018年的最低缴费基数(60%)是5080元,而北京市的最低工资仅仅2120元。青岛市企业2018年最低交费基数是3185元,青岛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910元。

所以,不是按照最低工资申报,就会按照最低基数交费,这是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的。

第三,不按国家规定在申报社保的行为,实际上是在侵害所有企业的利益。国家一直在致力于降低社保费的交费比例。不过由于社保供养压力比较重,所以降低的比例比较低。


如果通过法律手段,促使用人单位全部合法合规缴纳社保的话,我们的交费比例也会降低一些。

比如,我们交费基数有3000元,上涨至4000元,原先企业负担比例是30%,这样每月缴纳社保费有900元,增加至1200元。而如果社保基金收支情况改善后,国家将缴费比例降低至22.5%的话,实际交纳的费用还是900元。

现在不按规定交纳社保费导致的养老等社保压力,全部分摊给了所有企业。对于合法缴纳社保的企业是不公平的。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

第四,有职工承担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用是违法行为。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企业承担的社保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是违法行为。如果经核实,企业克扣职工工资,缴纳单位社保的话,不仅要将相应的工资补发,而且要加付25%的补偿金。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等执法部门维权。

而且用人单位不能擅自降低职工的工资,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否则依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

第五,如果企业克扣职工工资的话,职工也可以转换单位。所以为了企业正常经营,企业也会通过改变管理方式,缩减其他方面开支,来承担相应的增加社保费用。没有几个企业会傻乎乎的直接让职工承担增加的社保费用的,除非想倒闭。

这样做一方面会伤害职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是不合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法成本。

缴费基数越高,职工的各项待遇就越高,职工还是非常乐意的。

所以,社保费合规征收会降低职工工资待遇情况可能存在,但是绝对不可能是普遍现象,大家放心好了。而且大家可以偷偷掌握相应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


暖心人社


楼主你好,明年我们国家的社保确实是由税务部门进行针脚,当然工资能不能减少要取决于你自己的一个工资水平,如果你工资水平比较高的话,而且你们单位是严格按照你的工资水平来交纳的,社保,那么这种情况就不会对你产生任何的影响。

一般情况。所在的企业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去给职工缴纳费用的个人,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你工资当中扣除的钱并不是很多。因为毕竟是最低缴费基数。

所以说一旦地税部门征缴以后,那么就严格按着自己实际的工资基数去交,那这个社保的费用,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可能扣的这个社保的费用会更多一些,到手的工资可能相应的会减少。

但实际上个人只需要承担社保的8%一保的2%,所以说,即使严格按着自己工资基数去交纳费用的话,那么对自己来说扣除的费用应当不会超过100块钱。


社保达人工作在电力


非请自来。

明年社保由税务部门收缴,网传有人工资会减少,这是真的吗?有人欢喜有人忧!真不真用数据说话,请以如下表格对比吧。

坐标深圳,假设由社保局收缴,企业以最低基数按10%计算,缴纳个人部分社保为251.44元;税务局收缴按实际工资缴纳,查阅了一些资料,最高缴费基数为20259元,为方便计算我以2万为上限。前后社保缴纳,个人实发工资如下:

专项扣除能不能实施都成问题,未予考虑这项因素。所上图所示,可以看到税前工资在5000元~16000元之间,到手的工资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较之前的要少,减少约为20~290元。

但是,并不是工资都会减少的,大家请看下图:税前工资在17000~34000之间的会比之前多,最多能达到700多元。往后,又要减少……

可能有人说,不是说房租什么的可以抵吗?我算过了,以2000元的房租,按50%即扣除1000元,工资都要达到22000元才划算。因为租房抵扣就有要发票,开发票就要交税!大家觉得这部分税费该由谁承担呢?人算不如天算!

所以大家可以自行对比,努力使自己月工资能往长薪的那些区间靠拢,不然真的要减薪。


艾特迷


我以南通为例,比如在南通一个月5000元工资,那么按南通最低标准基数3125元,缴纳五险一金的话,一个月缴纳338.1元,如果税务局统一收取,按5000元标准缴纳,一个月是535元,那么多交100多


寓锋娱乐


对,因为很多企业都拖欠养老保险,有的都欠10多年了,有的企业谁退休给谁补。


mavinlike


按国家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虽然每个地方的上限和下限不同,但是原理都是一样的。

1、工资

2、下限

3、工资>上限,按上限基数交

所以,如果不是按这原理交社保的,都是不合规的。

等2019年1月1号税务部门开始征收员工社保,企业的这一行为将要被规范,如果未按要求缴纳工资的,将被追缴所欠社保。

目前,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有几种情况:

1、完全按照工资额缴纳

这种情况下,改为税务部门收缴,对员工工资没有影响。

2、按照下限也就是最低值为员工缴纳社保

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到手工资将会降低。

我们以广州为例来作比较,假设员工小红的工资为10000元。

如果按照10000元的工资实际缴纳, 小红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包公积金)为:

10000X11%=1100元。

如果按照最低值2258元的缴纳保险, 小红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包公积金)为:

2258X11%=248元。

因此,两相一比较,按10000元实际工资缴纳1100元社保,比按最低值2258元缴纳248元相比,小红的社保费用增加852元。

因此,小红当前到手工资减少852元。

3、未给员工缴纳社保

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到手工资将会大大降低。

如果是10000元的工资,直接增加社保1100元,当前到手工资减少1100元。


胡老师谈管理


很多人没看到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比如在广东,外省打工的很多,问题来了,当你去退保或者转移时候,只能取个人账户的,公司部分留在本地,所以如果由税务部门收缴,对企业对个人来说影响都非常大,目前经济并不乐观企业雪上加霜,失业的话自己买社保就负担太大了


富土康赵全蛋


社保基数一增加,企业连工资都发不出来纷纷裁员,社保费收不上来还增加那么多失业人员从而增加维稳费用,还消费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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