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遭冻结 扣非净利润连续7年为负

9月7日中孚实业(600595)公告称,因控股股东豫联集团与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岛资产”)借款合同纠纷事宜,青岛资产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豫联投资”)所持有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司法冻结。

其中,冻结豫联集团无限售流通股1亿股,限售流通股2970万股,豫联投资限售流通股3030万股。期限自2018年9月5日起至2021年9月4日止。

在此次之前,豫联集团还因涉及一起融资租赁纠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遭到冻结。

8月27日中孚实业曾发布公告称,豫联集团所持上市公司1.62亿股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中包括无限售流通股1.61股(其中1.61股已质押,7844股未质押),限售流通股68.37万股(未质押)。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8月23日,冻结期为三年。

对于股份被冻结的原因,中孚实业表示,2017年12月,中孚实业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贸”)开展1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为3年,豫联集团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7月,中孚实业与中外贸因部分本息发生纠纷,后中外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豫联集团持有的中孚实业股份及孳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冻结。

截止9月7日公告,豫联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0.8亿股,占总股本的55.06%。豫联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030万股,占总股本的3.58%。

司法冻结后,豫联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2.91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6.99%,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86%;豫联投资累计被冻结股份为303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3.1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4%,二者冻结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4%。

中孚实业表示,目前豫联集团及豫联投资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上述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预计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中孚实业以铝精深加工为主体、拥有煤电铝全产业链,2002年6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19.61亿元,现有总资产256亿元,拥有100万吨以上铝及铝精深加工产能、配套300万吨原煤、900MW火力发电和18万吨炭素的产业规模,整体实力位居中国铝行业第一方阵。目前是河南省煤电铝及铝加工一体化转型升级示范性企业。

近年来,中孚实业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公司2018年中报显示,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9.33亿元,同比增长19.5%;净利润亏损2.32亿元,同比大幅下滑459.25%。而在铝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提升的2017年,中孚实业实现营业收入115.22亿元,同比下滑17.2%;净利润亏损1.89亿元,同比下滑426.44%。2012年至2018年中报,该公司扣非净利润持续为负值。

中孚实业表示,2018年上半年,铝行业整体经营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原辅材料价格持续偏高,一季度受采暖季限产及大宗原辅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使公司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出现亏损。二季度以来,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开发新产品等多种措施,增强公司了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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