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丨寶坻區通報5起不作爲不擔當問題典型案例

曝光丨宝坻区通报5起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典型案例

市委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三年行動開展以來,寶坻區共查處問題29起,問責116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32人,政務處分8人,誡勉18人。日前,寶坻區通報5起典型案例。

1.寶坻區農業機械發展服務中心原黨委副書記、原主任王春雷因該中心及其所屬單位違紀問題頻發被問責。王春雷在服務中心任職期間,該中心發生原副主任韓某、服務指導科原科長蒙某貪汙國家補貼款問題;其所屬單位區農機化技術學校校長高某某向相關單位人員違規送禮累計26.9萬餘元,且該校存在私設“小金庫”問題。王春雷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4月,王春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寶坻區大口屯鎮原黨委組織委員姜成立因落實上級整改意見不力被問責。2017年11月17日,某市級部門暗訪組到寶坻區督導檢查黨建工作,發現該鎮某村存在違反在崗值班規定、村委會院內環境髒亂差等問題,對全區基層黨建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暗訪過後僅3天,區委組織部在檢查中發現,該鎮36個村仍然存在66個問題,且無大範圍整改跡象。2018年2月,姜成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寶坻區新安鎮黨委書記馮永新等人因上報“散亂汙”企業治理虛假情況被問責。2017年8月,該鎮某包村幹部在某“散亂汙”企業沒有得到徹底治理的情況下,在整治進度花名冊中將該企業填報為已完成治理企業,並逐級上報至區環保局。9月,該問題被國家環保部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組發現,造成不良影響。馮永新以及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志英,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九成,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張振波,鎮黨委組織委員張豔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寶坻區種植業發展服務中心原黨委副書記、原主任龐永安等人因該中心違紀問題頻發被問責。2012年至2014年,該中心技術推廣科5名工作人員私分有關款項,三年共計1.5萬元;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該中心技術推廣科在下屬企業永豐種子銷售中心賬目上違規支出禮品費用等,共計5.3萬餘元;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該中心技術推廣科私設“小金庫”。2018年7月,龐永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中心原黨委書記李宗國、副主任楊謙分別受到誡勉處理。

5.寶坻區環保局環保二所所長程洪軍因某商業廣場噪音問題久拖不決被問責。2017年5月、7月、8月,區環保局先後三次收到某商業廣場噪音汙染問題線索,均交由區環保局環保二所負責處理。程洪軍及該所工作人員劉愛國責任意識不強,處置群眾信訪舉報問題不及時、不到位,引發群眾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程洪軍、劉愛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轉自: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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