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丨明法纪、守规矩——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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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链接

1、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节选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讲话

2、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节选自《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3、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要下大力气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障。

——节选自郭声琨1月23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讲话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修订)第一百一十五条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典型案例

闽清县公安局下祝派出所原综合室主任陈延波、辅警姚朝务充当“保护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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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至5月间,陈延波、姚朝务利用负责查处赌场的工作便利,向辖区内赌场经营者罗某某提供公安机关的涉赌警情、泄露查禁赌博行动等信息。陈延波还授意罗某某通过报假案的方式分散警力,延迟出警时间。两人分别收受罗某某贿送钱款21500元、5600元人民币。2018年5月26日,陈延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12日,姚朝务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13日,闽清县公安局解除与姚朝务的聘用关系。

闽侯县祥谦镇澜澄村委会原主任林建苏涉恶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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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林建苏当选澜澄村委会主任后,伙同他人占用澜澄村项目用地用于生产砖坯。2017年10月,相关企业经过公开招商竞价获得该地块承租资格,林建苏继续违法占地拒不退出,还授意他人纠集澜澄村部分老人采取堵路等方式进行阻挠,不让施工队进场,致使承建方无法收回该用地。此外,林建苏还涉嫌受贿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17日,林建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罗源县松山镇巽屿村原党员林大江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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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林大江多次组织几十至上百名不等的村民,到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现场,使用言语威胁、破坏施工设备等方式,阻扰项目施工,造成工人停工、设备受损、工期延误等严重问题。在此期间,林大江将筹集的钱款用于发放阻工村民“工资”。2018年2月11日,林大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分析点评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横行乡里、霸占一方,主要原因是背后有“挡箭牌”、“保护伞”们的“撑腰支持”。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化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案为戒、自律自警,坚决杜绝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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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马尾检察

编辑 | 福建《政务新媒体》采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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