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濱交警查一黑校車罰款10000元

本網訊(王長江)9月4日,一輛載有多名幼兒的“校車”在道路上行駛(無校車資質),後被河南省淮濱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

9月4日下午17時,淮濱交警大隊王店中隊民警在S216線張莊段十字路口執勤時,查獲一輛正在接送幼兒的“校車”,經查,車內有16名幼兒。進一步詢問得知,該車駕駛員呂某駕駛的這輛車牌號為豫S669XX的中型專用校車是一幼兒園的,但該車未到車管部門辦理校車標牌,且不具備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資格。

民警根據相關規定,立即將該輛黑校車予以暫扣,並將駕駛員傳喚至大隊做進一步調查。

後淮濱縣公安機關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法給予呂某罰款10000元的處罰。

交警在此提示:中小學校、幼兒園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於接送中小學生、幼兒的,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備案。接送中小學生、幼兒的校車必須是5座以上且安全技術狀況符合國家標準的客車,並統一標識、標牌。校車駕駛人應當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為了孩子的安全,家長也應多留個心眼,堅決抵制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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