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高管大換血:楊明生退休,王濱任中國人壽集團任董事長

9月7日上午,中國人壽集團召開幹部大會。中央組織部副部長齊玉,幹部四局局長鍾海東同志出席會議並宣佈中央決定:王濱同志任中國人壽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其中董事長職務按有關程序辦理),楊明生同志不再擔任中國人壽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職務。

“填詞人”楊明生

喜好賦詩填詞的楊明生,在各地走訪調研期間,經常有感而發。例如,在2016年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他在慰問信息技術一線員工後,激情填詞《蝶戀花 · 擁抱智能移動互聯》:“萬物互聯接廣宇。寬帶無邊,網絡風雲起。指點乾坤千萬裡,雲端妙算誰堪比?移動風光真旖旎。幻美真情,掌上知音覓。攜手揚帆滄海濟,智能破浪潮頭立。”

楊明生,男,漢族,1955年8月生,現任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任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980年起進入中國農業銀行工作。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擔任中國農業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2002年12月至2003年9月,擔任中國農業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主持全面工作;2003年9月至2007年7月,擔任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行長;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擔任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黨委委員。

2012年3月,楊明生空降中國人壽,擔任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總裁、黨委書記,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此後又兼任中國人壽保險股份公司董事長及執行董事、廣發銀行董事長等職務。

當時,中國人壽陷入保費連續負增長、市場份額下降、投資收益下降等發展困局。楊明生接管中國人壽後,在中國人壽的發展路線上也曾“走過彎路”。在中國人壽的內部會議上,楊明生曾多次強調,壽險老大的市場地位不能丟,壽險市場應“三分天下有其一”。

但此後,原保監會指出“勿以保費論英雄”,劍指行業野蠻生長亂象。規模與效益不可兼得,在2014年的中期業績發佈會上,楊明生開始強調要長期保持市場領先地位,重點是業務結構優化、價值優先、規模適度。

隨後,中國人壽開啟業務轉型步伐。自2014年起,中國人壽開始持續收縮銀保渠道,壓縮銀保躉交規模保費,大力發展個險和期交業務。2017年年報顯示,個險渠道實現保費收入3536.68億元,同比增長25.4%;首年期交保費首次突破千億元大關,達到1131.21億元,同比增長20.4%,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費達到660.03億元,同比增長28.5%;續期保費2881.06億元,同比增長28.9%。

近年來,楊明生特別關注金融科技的發展,大力實施“科技國壽”戰略,持續優化流程。在今年兩會期間,楊明生在政協經濟界別小組討論上表示,“未來,中國人壽要堅持高科技引領,擴大普惠金融業務,要與百度加強合作,在科技金融方面爭取有新發展。”而當時李彥宏就坐在他的旁邊,微笑點頭。

高管大換血

保險業正迎來新一輪高管大換血。

在楊明生宣佈退休前,9月4日上午,中國太平召開幹部大會,原華潤集團總經理羅熹接替王濱,履新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職。此前,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副董事長繆建民出任人保集團總裁。

除了老牌險企掌舵者的變更,保險業中小險企高管流動也開始提速,保險業正面臨新的市場格局及監管形勢。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銀保監會網站信息發現,今年以來,銀保監會共批覆了640多位險企高管的任職資格批覆。其中,共有27家保險公司董事長變動。例如,1月,銀保監會宣佈甘為民擔任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月,銀保監會宣佈繆建民擔任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銀保監會否決了長江財險高管任職的資格批覆。根據銀保監會公告顯示,宋靜剛不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不予核准其擔任長江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從宋靜剛的履歷來看,在進入長江財險前,宋靜剛曾歷任龔嘴水力發電總廠財務經營部副主任,國電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財務經營部財務負責人、財務部副經理、財務產權部部長、副總會計師,國電長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黨組成員,國電湖北電力有限公司黨組成員、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副主任,並不具備在金融或保險業的從業經歷。

掌舵者的金融業從業經歷已成為險企高管的必備條件。

根據上述第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助理應當具備兩項條件。據查第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助理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學士以上學位以及從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經濟工作10年以上。

而任職保險公司總經理除具備這兩項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具有以下任職經歷之一:第一,擔任保險公司分公司總經理以上職務高級管理人員5年以上;第二,擔任保險公司部門負責人5年以上;第三,擔任金融監管機構相當管理職務5年以上;第四,其它足以證明其具有擬任職務所需知識、能力、經驗的職業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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