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我市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权威发布!我市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权威发布!我市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文件精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8月29日,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制定了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举措。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各区县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设,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探索建立独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充实区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通过专业人才选配和加强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安全监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乡镇(街道)、园区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规模、危险程度等情况,科学合理地配备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

四是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民用航空行业、低空载人飞行器运营的安全监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领域安全治理。到2020年,重点敏感区域内危化品企业全部搬迁入园,不在园区的危化品企业原则上要逐步关停淘汰,化工园区(集中区)全部实现封闭化管理。

五是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成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承担事故调查技术鉴定、安全生产考试、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管理、信息化支撑等职责。积极开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工伤预防费使用监管,积极稳妥推进工伤预防工作。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问责与激励机制。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情况公开制度,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或者通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实行安全生产监管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1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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