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沒有過完美的犯罪?

鄭道慶


隨著科技的發展,很多懸而未決的案子通過技術手段在今天變得容易解決,在有書君看來,其實沒有什麼完美的犯罪,真正完美的,我想現在也不會被眾人所知。

既然題主問了這問題,有書君就來說說我所認為的完美犯罪,可能和大家心中想的不太一樣哦。

有這樣一個女人,連續六十年行竊,也一直被抓,坐過牢,但每次都會贏的陪審團的同情,甚至有法官說她是一個迷人的賊,她就是傳奇的鑽石大盜:多麗絲·佩恩。

這位在國際珠寶屆聲名赫赫的大盜和別人不一樣,她不靠武力搶劫,她的武器是她迷人的外表,優雅的言談舉止,對了,她是盜賊中的演技派,有書君覺得,該頒個“奧斯卡影后”給她,這演技真是槓槓的。

多麗絲很年輕就成為了單身母親,1952年,23歲的多麗絲“迫於生計”,從一家高級珠寶店偷走了一顆標價22000美金的方形鑽石,這在當時可是天價,然後去當鋪當掉,拿到7500美金。為此,多麗絲嚐到了甜頭,從此正式出道,一發不可收拾,開始了盜竊珠寶的一生。

多麗絲挑選珠寶店的方法很簡單,如果看到雜誌上有關珠寶店的文章或廣告吸引了她,她就會按圖索驥,找到那家珠寶店,然後下手。

她總是打扮得十分高貴,穿著名牌的衣服,拎著名牌的包包,跟店員講講自己的故事,要麼是剛繼承一筆遺產,想買些珠寶;要麼是珠寶被偷了,要再買一些。總之,故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總是可以輕鬆地迷惑店員,讓他們拿出店裡的珠寶首飾逐樣試戴。此外,她還會煞有介事地用專業行話詢問寶石的成色、切割等,專業程度令人歎為觀止。但事實上,這只是她一次又一次和店員的交流中得出的經驗。

特別名貴的珠寶其實店員不太願意讓人試戴,但多麗絲表現出的財大氣粗和專業總是會讓店員陷入興奮,以為成交大單的機會來了。

這恰恰給了多麗絲可乘之機,她會尋找機會,從容走出店門,把珠寶帶走。

當然,除了偷取鑽石珠寶,多麗絲也會有需要賣掉的時候,除了給典當行,其他不知情的人也是她銷贓的對象。有一次,她在匹茲堡市一家服裝店試穿衣服時,忽然流下眼淚。然後,她對店主說,自己被丈夫毆打,想要離婚,也因此想賣掉手上的鑽戒,以為撿到大便宜的店主於是買下了這枚鑽戒。

這說哭就哭的演技,簡直就是一位專業演員啊!

2013年十月,滿頭白髮的多麗絲·佩恩走進加州棕櫚沙漠的一家珠寶店。店員們滿心歡喜,這位老人言行舉止中無不透露著貴婦的優雅,想必是個出手闊綽的大客戶。

店員們對多麗絲熱情有加,讓她試戴了十幾條項鍊和戒指。不過,多麗絲什麼也沒買,但承諾第二天會來買一個鑲鑽的白金戒指。然後,她出門了,一個價值2萬美元的戒指就戴在手上。直到第二天,珠寶店經理拉朱·梅塔才發現,店裡丟了一枚戒指,而滿頭白髮的小老太太曾經試戴過它。

2011年,81歲的佩恩因為在一家珠寶店偷了1克拉鑽戒當場被抓,竟沒有一個店員願意相信她是個小偷,因為“她實在是太優雅迷人,懂得太多了!”

畢竟,她60多年的珠寶盜竊生涯可不是白混的,對珠寶的研究甚至超過了很多專家。因此,店員才會被她頭頭是道的評價迷惑,以為這位婦人真的擁有很多珠寶,才會對珠寶這樣深的研究。

多麗絲一生中被抓了40次,在監獄中待了不少日子,但個子嬌小的她總是會贏得陪審團的同情,儘管如此,她卻似乎對偷盜上癮,一直樂此不疲。

2008年,她在接受美國媒體記者採訪時說,自己偷鑽戒只是喜歡偷盜的過程,並不是為了錢。她還說自己曾將一枚鑽戒扔進垃圾箱,因為她用不著。

而關於偷竊,是否後悔,她是這樣說的:“我從未因偷竊感到後悔,我後悔是因為被逮著了。”

對於她的死性不改,有時候法官也頗為無奈,而關於她的優雅迷人,在2010年,據說有法官在審判時說,“她是個賊,但是個迷人的賊。”

多麗絲的經歷使她成為鑽石屆偷盜的傳奇,在2010年,導演馬修·龐德專門為她拍攝了一部紀錄片《多麗絲·佩恩的罪惡一生》,甚至有粉絲給她在Facebook上開設了主頁,做盜賊做到這程度也是獨一份兒了。

有書君覺得,並不是沒有被抓住就是完美的犯罪,像多麗絲一樣已經成為國際鑽石屆的傳奇,也未嘗不是完美的犯罪,當然,這並不值得鼓勵。


有書快看


我來說一個震驚世界的,讓美國執法部門非常丟人的犯罪。算不算完美,大家自己判斷。

(FBI的模擬畫像)

這是一次劫機大案,所以,犯人是在眾目睽睽下完成犯罪的。他就是航空史上最著名的劫機犯,庫珀。

劫機是高風險犯罪,因為鬧得動靜太大了,這位庫珀也是這樣。

1971年11月24日,一架波音727客機從美國俄勒岡州的波特蘭國際機場起飛,計劃飛往華盛頓。

飛機起飛半個小時後,18C座位上的一位白人男子沾了起來,找到了空乘人員,遞給了她一張紙條。

空姐拿到紙條之後,沒有打開看,她以為又是一個“追求者”,美貌的空姐經常遇到這種事情,已經習慣了。但是,當她把紙條塞進口袋之後,這位男子低聲說:“小姐,你最好還是立刻看一下紙條,我手上有炸彈。”

空姐對於這位追求者的“手段”感覺很新鮮,於是來到廚房,悄悄打開了紙條。只見上面寫著:“我的手提包裡有一顆炸彈,如果有必要的話,我會用到它。這架飛機已經被我劫持了!”



寫這張紙條的,就是庫珀,當然,這是他登機時候使用的名字而已。

(該航班的空姐芙洛倫絲)

空姐看完庫珀的紙條,走了出來,庫珀收回了紙條,讓她去報告機長。這位空姐算是很鎮定的了,他報告機長之後,還專門回來,坐在庫珀身邊,要求看一眼炸彈。

庫珀很大方的讓她看了自己的手提包,她看到,裡面整齊的放著幾根粗大的紅色圓柱體,末端都連著電線,旁邊還有一個電池。空姐明白,這東西如果真是炸彈,整個飛機的人都完蛋了。

庫珀很冷靜的合上包,對空姐說:“我要20萬美元,必須是20美元面額的,不作任何記號的鈔票。再給我準備2個降落傘,2個備用傘。當我們降落的時候,要有一輛裝滿燃油的卡車停在跑道邊,隨時可以為飛機加油。不要耍花招,我會引爆炸彈的。”

機長知道這件事情之後,立刻聯繫了地面空管人員,報告自己的飛機被劫持了。

美國西北航空公司,是這架飛機的擁有者。他們得到這個消息之後,高層迅速決定,支付贖金,不能讓炸彈爆炸。

在警方和航空公司緊張準備的2個小時裡,航班只能在西雅圖機場上空盤旋。機長後來回憶說,庫珀一直待在駕駛艙裡,他非常的鎮定,還彬彬有禮的和機組人員聊天。

很快,西雅圖機場通知機長,一切準備就緒,可以降落。

(被劫持的航班)

飛機順利降落之後,庫珀讓空姐放下機尾處的舷梯。FBI的官員把20萬美元裝進一個帆布包裡,連同降落傘一起送上了飛機。庫珀也很大方,直接讓空姐和36名乘客都下了飛機。當然,飛機上還留有4名機組成員。

隨後,庫珀要求給飛機加滿燃油,讓機長重新起飛。



庫珀要求機長,飛機要飛往墨西哥方向,高度保持在10000英尺,速度保持在150節。

作為噴氣式客機,很少會這樣飛行,所以機組人員表示可能會有危險。庫珀告訴他們,不用擔心,他知道波音727飛機完全沒問題,他隨身攜帶了高度計,所以也別耍花招。

晚上19:46分,飛機起飛了。4名機組人員都被趕到了駕駛艙,他們不知道外面的庫珀到底在幹什麼。直到15分鐘以後,儀表盤上的機艙失壓指示燈亮了,機長趕緊用電話問:“需要幫忙嗎?”庫珀回答道:“不!”

到了20:46分,也就是飛機起飛1個小時之後,飛行員感覺飛機機尾輕微的顫了一下,隨後就恢復了正常。這個位置,是波特蘭以西25英里的路易斯河流域。

直到晚上22:15分,飛機按照庫珀的原定要求,降落在了裡諾機場。4名機組成員慢慢的打開駕駛艙的門,尋找一番才確定:

庫珀已經在途中跳傘逃走了。

警方隨後立刻展開了大規模的搜捕,對整個區域進行細緻調查,但是沒有任何蹤跡。不僅如此,那20萬美元的贖金,警方還公佈了部分鈔票的號碼,希望有人能提供線索。但是,這些鈔票一直沒有出現。

(FBI公佈的庫珀的領帶和被燒燬的部分贖金)

直到1980年,一個小男孩無意間在哥倫比亞河附近的森林中,發現了一小部分被燒過的20美元鈔票,經過對比,他們就是贖金的一部分,大概有6000美元。

總之,庫珀就這麼失蹤了,沒人知道他是死是活,去了哪裡。



有些人猜測,在黑夜中高空跳傘,庫珀極有可能已經摔死在某個人跡罕至的地方了。

當然,也有人提出,庫珀既然能夠策劃這麼周密的計劃,肯定早已經想到了跳傘之後的事情。所以,他沒有死。

庫珀的劫機計劃,非常厲害:20萬美元全部換成20美元的小額鈔票,不利於警方追查,同時重量正好不影響庫珀跳傘逃走。庫珀向警方要了4個降落傘,這一招很高明,警方很擔心他會拉著機組成員一起跳傘,所以沒敢在降落傘上做手腳。

還有,庫珀選擇的波音727飛機,有一個尾部舷梯,打開之後就可以從飛機尾部跳傘,不用擔心被捲進發動機。庫珀還要求飛機保持在10000英尺低速高度,這樣他跳傘的時候可以保持呼吸,而且不怕被軍方戰鬥機追蹤……

(劫機案的漫畫示意圖)

這個案件之後,美國航空公司都加大了對機場的安檢力度,並且對飛機艙門加裝了一個艙門鎖,這樣飛行的途中就無法被打開了。(這個艙門鎖又叫做“庫珀鎖”。)

總之,沒有人知道庫珀去了哪裡。他成功的拿到了20萬美元,讓FBI調查多年毫無線索,如果他還活著,這次犯罪,算是近乎完美了吧。


七追風


這個還真有,從作案前的踩點,到作案中的順利進行,再到完美敲詐10.38億現金,最後逍遙法外很多年,堪稱吉尼斯記錄之最完美犯罪。

看過香港犯罪題材的影視劇的人都知道,最驚險刺激的就是警匪混鬥綁架勒索,而綁架案中最著名的,則莫過於世紀賊王張子強。

他的事蹟,曾被無數次搬上銀幕,比如任達華飾演的《賊王》、呂良偉飾演的《轟天綁架大富豪》、陳小春飾演的《樹大招風》。那麼,真實的張子強究竟是如何完美犯罪的?


事實上,張子強與李嘉誠產生交集之前,已經罪行累累,但完美的犯罪讓他一直逍遙,並且警察還陪精神損失費。

在油麻地三教九流社會中長大的張子強,似乎天生就帶著匪氣,12歲就蹲籬子,長大後,橫行香港與內地,綁架搶劫,走私犯罪,運輸危險物,沒有他不擅長的。

然而,面對他的種種惡行,香港警察經常束手無策,偶爾將他抓住,最終卻還是無罪釋放。

1991年7月12日,張子強夥同他人,搶劫啟德機場裝甲運鈔車1.6億港元,直到1992年,警方在人證物證齊全的情況下將他抓獲。

然而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張子強的妻子在媒體新聞記者前撩起裙子,讓大家看到了自己雪白的大腿上的傷痕,摘下墨鏡,淚流滿面地控訴警方製造偽證。

無奈之下,警方將張子強無罪釋放。但這還不算完。

第二天,張子強開著蘭博基尼來到警察局門前,又請來了眾多電視臺記者,以冤案需要賠償精神損失費勒索警方,由於輿論壓力太大,警方不得不屈辱性的賠償了他800萬港幣。


▲:張子強拿到賠償高興的舉手慶祝

如果這還不算完美犯罪的話,那麼接下來驚心動魄的犯罪就像提前彩排過一樣的完美。

張子強與李嘉誠面對面談心,會談進入高潮,張子強的一句先借我20億現金,卻讓李嘉誠心情放鬆下來。

1996年5月23日,張子強率手下手持AK在李澤鉅經常走的路上等候,等李澤鉅的車一出現,他們迅速用車子前後把李澤鉅的車夾住,用大錘砸壞擋風玻璃,然後把李澤鉅與死機捆起來,一起扔到車上,揚長而去。

接下來的事情就驚心動魄了,張子強親自登門拜訪李嘉誠在香港半山的別墅,這一點讓李非常吃驚又非常欽佩。

▲:李嘉誠在香港半山的別墅

張子強來到李的府上,進門第一句:李先生,請把你家裡的警察都叫出來了吧。其實,這只是試探,因為他也不確定有沒有警察。

然後李嘉誠笑著說:我這輩子做生意能成功,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言而有信,既然答應不報警,那肯定不會違信。

在確定李沒有報警之後,張子強開誠佈公的與他談起心來,大概的意思就是張子強羨慕李嘉誠有一個家庭背景優越的妻子,而自己沒有靠山,只能靠自己拼搏,並且自己已經是不惑之年,除了搶劫沒有前途可言了。

▲:年輕時的李嘉誠,靠岳父莊靜庵資助很大

而李嘉誠也推心置腹地談到,商海沉浮,每個人都有機會,抓住機會,就能成功。

就這樣,兩人英雄惜英雄,談到高潮時,張子強表示自己不想過窮日子,就想要個安家費,受兄弟們委託先借20億,全部現金,不要新鈔。

最終,李嘉誠給了他10.38億現金,算是把事瞭解了。李澤鉅安全回家,李嘉誠也不再追究錢的事,張子強承諾以後組織不會再找李家的任何麻煩。

就這樣,一段經典又完美的世界吉尼斯綁架大案,完美收官。

其實,張子強的完美犯罪之所以能夠成功,並且逍遙法外很多年,與李嘉誠的言而有信脫不開干係。

李嘉誠究竟有多麼寬宏大量?

當時,由於現金數目龐大,張子強的車裝不下,李嘉誠貼心地準備了一輛大面包車。

等所有錢全部裝完以後,李嘉誠還替張子強的未來著想,建議張子強用這筆錢投資長江集團的股票,保證三代人也吃不完。

不止這些,李嘉誠還貼心的建議張子強去國外投資或者把錢存起來,不要賭博。坐吃山空,到時候還要出來幹壞事,那時候就不一定全身而退了。

而李嘉誠經常教育自己的孩子:要有獅子的力量,菩薩的心腸,用獅子的力量去奮鬥,用菩薩的心腸善待人。所以他是在開導張子強,也體現了李的確寬廣的胸襟。

可惜的是,一個是商人思維,一個是強盜思維,註定兩者完全水火不同爐。

所以說,張子強的犯罪有很多都是完美犯罪,因為當時警方都拿他沒辦法,甚至還要賠償他。而後來的綁架李澤鉅勒索鉅額現金,這在實際操作中,難度係數極大,非當事人無法完美描述,當然,我們不否認張子強的完美犯罪過程與李嘉誠的寬宏大量離不開關係,但張子強有勇有謀的作案手段,的確讓當時的警察焦頭爛額,世紀大盜,所言非虛。



小小嬴政


完美犯罪沒有,其實可以說成未解謎案。

1,1991年,韓國華城,青蛙少年失蹤案!

五名去抓青蛙的少年失蹤,過了十一年才被發現遺體。

當時韓國警方加上群眾共有32萬人去尋找,都沒有發現,賞金更是達到4200萬元!

之所以能夠發現孩子們的屍體,還是因為有人隱藏身份撥打了報警電話!

這個人是誰,也沒有找到線索。

屍體被發現時,在一處坑裡,上面用石塊覆蓋。確認他殺,其中四具屍體有明顯槍傷,被懷疑是附近軍,隊,不小心用槍射殺。

不過被否認,也沒有證據。

其中最讓人感到無奈的,就是孩子們的遺體掩埋處,距離村莊只有500米!

2,1996年刁愛青案,也被稱為中國黑色大麗花,詳情過於殘忍,審核不過。想了解的,搜中國十大凶案或十大懸案,圖片很容易引起不適。

3,1988年至2002年,白銀市連環殺人案!中國版開膛手傑克。兇手於2016年被抓捕!

總之,希望能夠找到兇手,懲罰必須要有。



我如生前一樣行走


我來說幾個

1、吸塵器犯罪。

法國有個大型的購物中心創新了一種運輸鈔票的方式,利用空氣管道運輸現金,只要收銀員收到了現金,就放入空氣管道,然後管道自動將錢運輸到現金集中地。再由這邊的工作人員進行分流整理。管道都是專門建設的。看似非常安全,但是一夥犯罪分子發現了這個途徑,於是把其中一個管道給弄開了,並逆轉了氣流,把金庫中的幾十萬現金都吸走了。最後竟然完美的逃跑了。至今沒有查到。

美國把這個故事翻拍成了電影。好像叫獄中豪傑。

2、大名鼎鼎的DB cooper

作為一個著名的大盜,他若是還活著,那肯定有很多人膜拜。據悉當初他乘上飛機之後,寫了個紙條給空姐。說自己帶了炸彈,要劫持飛機,如果不按照自己的來,那麼就會引爆炸彈,同歸於盡。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機組人員聯繫了安全局,最終安全局答應他的要求,給他80萬美金,20美元一張的那種。並需要2個降落傘。當錢支付後。他跳傘逃跑了,至今都沒有找到他。


3、美國銀行懸案

美國芝加哥銀行的一個工作人員,下班前,將400萬美金放入銀行,並鎖上了保險庫,保險庫是那種幾十公分厚的的金屬門,而且進入需要三個人的鑰匙和指紋。但是第二天上班,發現400萬美金中的100萬不見了,憑空消失了。警察查了很久,到現在都沒有結果。可能真的是出現了魔術。


老王偵查記


完美犯罪不清楚,但是懸而未決的案子不少,例如當時轟動全國的南京南大碎屍案,20多年了,一直未有進展,但已被公安部列入終身追查案件了,如果兇手現在還在世,心理素質得多強大!希望有朝一日能破案,給死者一個交代!


二師兄67040444


華萊士神秘棋局殺人事件,看似簡單卻又懸而未決的案件,也許能稱得上完美犯罪。

(華萊士夫妻)

當然,要是說“完美的犯罪不會被人知道”,那就沒辦法講故事了。所以,大家姑且聽一聽,完不完美自己判斷。


這個案子發生在英國,故事的主人公名叫華萊士,是個國際象棋愛好者。事情要從1931年1月19日晚上開始說,那是一個極其普通的夜晚。

華萊士作為一個國際象棋愛好者,這一天那照例來到了利物浦中央象棋俱樂部,這裡正在進行著國際象棋錦標賽,華萊士也參賽了。

比賽正在激烈的進行著,俱樂部的一名工作人員比蒂,給華萊士帶來了一個消息。就在25分鐘之前,一個名叫R.M.Qualtrough的人打來了一個電話,指名要找華萊士。希望約他第二天晚上七點半,到“曼落烏花園東路25號”這個地址,去談論關於保險的事情。

第二天晚上,也就是1931年1月20日晚上,華萊士乘坐著電車,急匆匆的趕到了這片區域,但是,

不管怎麼尋找,就是沒有這個地址!華萊士還向好幾個行人打聽了,都沒人聽說。

45分鐘之後,在附近找來找去都沒有任何發現的華萊士,只好先回家了。

晚上8:45分,華萊士回到家中,赫然發現一片大亂,妻子倒在客廳的地板上,頭部遭到重擊,已經死亡。



警方開始調查這件事情,當然,表面上看似乎是搶劫殺人案。不過,警方通過調查,覺得華萊士也有嫌疑。

首先讓警方懷疑的,就是那一通神秘的電話和那個R.M先生。雖然接電話的工作人員比蒂認定聲音不是華萊士的,但是警方發現,打出電話的電話亭,就在華萊士家附近。

如果是華萊士自己作案,他完全可以打完電話再坐車趕往象棋俱樂部,這樣就能得到一個證明自己不在場的證人

另外,警方還調查得知,國際象棋俱樂部是會員制度,管理嚴格,一般外人是不會知道俱樂部電話的。

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打電話的R.M先生,其實是無法確定華萊士那晚會不會去象棋俱樂部的。因為華萊士並非每晚都去,而且在這之前華萊士已經兩週沒有去過了。為什麼R.M先生在華萊士家附近打電話給俱樂部,而不是直接去華萊士家?他怎麼知道留言一定能傳達到華萊士耳朵裡?

總之,找不到其他嫌疑人,警方逮捕了華萊士,起訴他謀殺。

但是在審判中,華萊士的辯護律師並不認同檢方的說法。首先,關於那位神秘的R.M先生怎麼知道華萊士那天要去俱樂部,律師出示了一張佈告。原來早在幾個月之前,要舉行的國際象棋比賽日程和參賽人員,已經公佈了出來,並且就貼在俱樂部的門口,任何人都可以看到。

華萊士當晚參加的比賽,正好是他的第四輪比賽。

檢方緊接著提出了質疑,證據顯示,華萊士只參加了第一場比賽,第二場和第三場都沒來。打電話的人怎麼知道華萊士一定會來參加第四場比賽的?除非打電話就是華萊士本人。



此後,華萊士的辯護律師又提到,如果真是華萊士行兇的話,那麼他的身上和衣服上一定會有血跡,警方為什麼沒有發現什麼?

檢方提出,現場發現了一件橡膠雨衣,華萊士極有可能是光著身子穿上雨衣行兇的,這樣衣物上就不會沾上血跡了。

控辯雙方就這麼你來我往,從極少量的證據入手推理,想要證明自己的觀點。這個案子也受到了媒體的關注,很多人都認為華萊士就是兇手。

最後,法庭從外地調來了陪審團,儘管華萊士堅稱自己是無辜的,陪審團還是認定華萊士有罪。

(上訴的華萊士)

但是很快,倫敦刑事上訴法庭就受理了華萊士的上訴,並且駁回了原判,這是很少見的,因為華萊士沒有提供新的證據。倫敦刑事上訴法庭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華萊士有罪。

於是,華萊士被無罪釋放。



只不過,他的生活已經完全支離破碎。人們都對他避而遠之,甚至指指點點。一年之後,華萊士就因為腎病去世了。

這件案子永遠成了謎團,沒人知道華萊士到底是不是罪犯了。

總之,這個案子找不到兇器,沒有多餘線索,找不到華萊士的殺人動機,也沒有目擊證人……


看電影的廚子


當然有的,就日本發生了一個超高智商的完美犯罪,也是日本歷史上最大金額的完美犯罪,總共涉案3億日元,案發二十分鐘後就封鎖全城,懷疑過11萬人,花了10億,追查了50年都沒有找到。

在1968年,距離現在五十年。在12月份的時候,日本的信託銀行的一個支行的行長,收到一封恐嚇信,這信上叫他叫一個女行員,拿三百萬日元,到一個指定的地方去,不然就炸燬行長的家。

行長可不是吃醋的,馬上報了警,警察就派了幾十個人埋伏在指定的地點。但是到了第二天的下午五點,嫌疑犯也沒有出現,警察也就不了了之了。因為當時周圍的銀行收到過數十次的恐嚇信,但是一次都沒有實現過,所以警察也會感到有一些疲憊了。

但是,四天之後,就這個銀行支店有四個人開出了一輛運鈔車,車上就有三個億,是要去東芝的工廠,用來給工人發獎金用的。

據開運鈔車的人回憶,當走到半路的時候,突然發現警察在後面有警察開著警車在追他們。他停下來了,問警察怎麼了,那個警察說他剛才收到線報,行長的家被人炸了,而且這輛運鈔車上也有炸彈,叫運鈔車的人趕緊下去,他要檢查一下。

正因為運鈔車的人知道四天前所發生的關於恐嚇信的事,於是信以為真了,於是很配合地就下來了,而且還只是躲在旁邊觀看。

只見那個警察鑽到了車下面去了,把事先準備好的發煙筒製造出了煙花的煙霧假象。然後,警察就大喊要爆炸了,叫運鈔車的人快跑。在死亡面前他們當然不會想太多,只是在跑了一個較遠的地方後,往回張望,發現警察開走了運鈔車。當時,他們的唯一感受是誇獎警察很勇敢!

過了一會,他們才反應過來發現有些不對勁,因為冒煙的地方還在原地冒著煙,但是車被開走了。還有就是,他們回去後發現,那個警察的摩托車雖然是白色的,但不是本田牌的,因為當時警察開的摩托車都是白色本田摩托,但那輛摩托卻是Yamaha牌的。然後他們才打電話問了銀行怎麼回事,得到的回覆卻是沒有聽過這件事。

這個時候,他們才選擇了趕緊報警。警察收到了報警以後,二十分鐘之內,全東京都被封鎖了,就為了抓這個運鈔車,結果,這一抓就抓了五十年,也沒有抓著。

當時,警察還是比較樂觀的,因為當天嚴打,封鎖了各個路口,所以他們覺得,無論嫌犯往哪裡跑都是跑不掉的。結果,卻完全沒有發現過這輛運鈔車。

第二天,警察才收回了警力,開始調查案發現場的附近,警察把現場總結了出了四個案發現場。

第一現場

當然是案發的地點了,這裡發現了很多警察認為很重要的證物。

首先是Yamaha的摩托車,發現是嫌犯偷的。並且,它原先是藍色的,被塗成了白色。

然後是很重要的證物,一個帽子。本身帽子上面是留有嫌犯的汗跡的,但是現場勘察的好幾個警察試戴過這個帽子!於是,汗跡就分不清楚了……

還有一個警車用的擴音器,他們發現,這個擴音器也是他們偷的,而且在喇叭上面發現了一個小報紙片,只有四毫米左右的大小。他們把這個小報紙片拿下來分析,發現這張報紙的紙片上印了一個“品”字的右下角,是日本當時產經新聞的一個報紙。他們用了兩年的時間,居然找到了這個報紙是哪一家賣的!結果發現已經沒有這兩年的販賣記錄了……

警察還注意過當時的發煙筒,發現這個發煙筒是嫌犯自制的,外面只是包了一個雜誌而已。

第二現場

就在第一案發現場附近的一個小樹林,運鈔車就在這個小樹林。在這時候,警察才反應過來,嫌犯是換了車跑的,所以,之前全城封鎖找這個運鈔車的精力全部作廢了。據目擊者稱,這片小樹林在案發前兩天停了一個深藍色的卡羅拉,這也是案發現場推進的一個線索。

第三現場

在附近的一個高中的空地上,卻發現了一輛綠色的卡羅拉。這個也成了一個案發現場的重要線索。

第四現場

在發現了綠色卡羅拉以後,再在附近的停車場裡面,發現了深藍色的卡羅拉,而且裡面就有保險箱。

所以,很有可能就是他們在小樹林裡面換了深藍色卡羅拉以後,開了保險箱,拿著錢在停車場裡面換了一輛綠色的卡羅拉去到了高中的空地,然後桃之夭夭。

當然,在停車裡面還發現了其他的線索,那就是停車場裡面還發現了幾輛其他的摩托車,而且還都被布包著。並且還發現,這些布包摩托車的時候,打結的方式不一樣,所以,警察判斷這是一個團伙的作案。

而且,還在一個車裡面發現了一個耳環,所以他們還認為這個團伙裡面還有個女的。

當然,總共在四個案發現場發現了120多個證物,這些證物只是其中的某幾個重要證物。所以,警察在當時也是很樂觀的,跟封鎖全城嚴打時一個樣。

然後,警察回頭調查後發現,恐嚇信上面是貼上了郵票,而且,郵票是用唾液粘上去的,於是,發現了粘郵票的人是B型血。而且,信上的字有的是用手寫的,有的是用雜誌上扣下來的字拼湊的。而且,這雜誌就是和製作煙霧筒的雜誌是一樣的。再進一步推雜誌是什麼,才發現他們所用的雜誌有兩本,一本是《電波科學》,另一本是《近代電影》。

稍微有了解的人會知道,因為《電波科學》是非常有深度的科學雜誌,而《近代電影》屬於女性雜誌,給文藝青年所看的雜誌。於是,警察就卻信了這是一個團伙作案。

重要的證物都看完了,剩下的就是該找犯罪嫌疑人了。

根據運鈔車上讀的人描述,加上警察的推測,鎖定了犯罪嫌疑人A。他是當地暴走族的一個小頭目,19歲。他有幾個點很符合嫌犯的特徵。首先A很擅長開車和騎摩托車,還有,A的父親就是警察,騎的就是白摩托。所以,警察覺得,A肯定對警車很熟悉。而且,他不但對摩托車熟悉,因為他是本地人,所以他對本地的環境也很熟悉。

但是,警察又找到幾個否定的點。那就是A的血型不是B型血,他的字跡經專家鑑定也不是他寫的。而且,寄恐嚇信的那天,A在少管所,也就相當於就在警察局。結果,在案發後的第五天,A服毒自盡了。當A死了以後,警察就把在現場見過A的四個運鈔車上的人,叫去參加A的葬禮。去了之後,四個人都覺得有點像,但只是有點像而已。

然後,警察又發現了第二個嫌疑人,A的“女朋友”C,當時26歲。這時候,警察才發現A是個同性戀,警察以為其中有個“女的”,說不定就是這個男的。

然後,經過調查,發現C就是B型血。但是警察並不能證明C和這個案子有什麼關係,所以一直沒有逮捕他。結果,一年後C出國了,到國外開了一個同性戀的酒吧,幾年後回到日本,買了幾套豪宅。結果警察又去調查C了,一問才知道,原來C在外面找了一個“乾爹”,超級有錢,所以自己發了。

接下來,警察各路調查所謂的嫌疑人。當調查到第12301個嫌疑人的時候,發現了一個所有特徵最符合的嫌疑人D,因為他長的像警察推測的人,B型血,還是個司機。並且,在審問的過程中,警察發現D的說話方式和寫恐嚇信的用詞都是一個樣的。

確定了這些以後,警察馬上逮捕了他,還開了記者發佈會,說已經找到了犯罪嫌疑人了。

當然,細心的讀者發現這才第一萬多個人,怎麼就找到了?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了。

結果,就是這個記者招待會被一個公司看見了,而且這公司給出了一個證明這人案發當天在他公司面試。並且,後來也發現這個人也並沒有發家致富之類的,還有其他案發的地方與這個人不符合,於是警察才承認了錯誤。

雖然,這個人當時是沒有案件上的事了,但是這個人也受到了很大的打擊,不僅丟了工作,還造成了妻離子散,在2008年的時候自殺了,這個人也成了本案件讀的最大受害者。

後來,警察再也不輕易地懷疑誰了。

在1975年的時候,刑事時效成立了,也就是說,這案件就算是找到真兇了,也沒有刑事罪了。1988年的時候,民事時效成立,同理,就算把這件事降低到民事犯罪了,這也沒有判權力了。

所以,這件事情就算徹底結束了,然後,有很多人自告奮勇地說自己就是當初搶錢的人。但是在後來警察的調查後發現,都是假的,因為當時在保險箱裡面除了錢和發獎金的信封,還有些其他東西,但是這東西只有犯罪嫌疑人才知道。還有,發煙筒在點燃的時候因為,出了一些故障,沒有點著,他用了一個非常特殊的方法才點著了發煙筒等細節,這些人都說不上來。

然後有人會問,不是有唾液嘛,為什麼不從DNA下手?但是DNA是在1985年的時候才首次在破案的時候被使用上的。

在此,這個案件雖然經歷了五十年,也沒有找到真兇。

這個事件還有彩蛋,首先,因為此案見沒有直接導致人員傷亡,所以沒有民恨之類的事情發生,也就沒有損失人民的財產。再一個,銀行並沒有損失錢,因為正是這件事情發生了,由國外的一個保險公司陪給了日本。所以,其實整個日本國內並沒有損失任何的錢的。

很多人都很佩服這個超高智商犯罪的人,甚至是誇讚,說這人做的真好,既自己掙了錢,還讓國家也沒有損失任何的金錢,並且具有一定的傳奇色彩……


唄呣動畫


趴離婚女人窗戶,完了半推半就把人家睡了,最後倆人相親相愛的過起了幸福生活,從強姦犯和受害者的關係變成了模範夫妻關係,這算不算完美的犯罪?(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在歷史上還真有這樣的事情,民國亂世一代梟雄杜月笙與孟小冬,就是這樣的戲碼。

孟小冬夢中情人的標準絕對不是杜月笙那種的,而是梅蘭芳般的才子,趣味相投性致相近之人。

當梅蘭芳、孟小冬你儂我儂情不能自已的時候,杜月笙正在流氓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完成了上位、做大、做強一系列眼花繚亂的操作。

1917年梅蘭芳孟小冬大婚,杜月笙則在上海灘幫助蔣介石幹了件大事,同時他與四大家族的孔祥熙、宋子文關係匪淺。通過20餘年的苦心經營,杜月笙身上已經沒有了當初成為孤兒時的硒惶,反而成為了聲望與地位兼有的大亨――還上聞人。

如果從杜月笙的起步來說,他與孟小冬那就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但從杜月笙人生的高點來講,他與孟小冬的結合並沒有太多的違和感。


1927年孟小冬與梅蘭芳結婚那一年,杜月笙開始轉戰工商業和金融業,利用自己的在上海灘積累的人脈資源,迅速成為商業翹楚和金融大亨。

自古以來美女愛英雄,杜月笙又何嘗不能稱之為梟雄呢?

也就是從身份地位上來說,杜月笙完全有拿下孟小冬的資格,1931年孟小冬離婚後遷居上海灘。

與杜月笙的四姨太姚玉蘭過從甚密,杜月笙本就喜歡聽戲,他的“忠誠、愛國”思想據說就是來自戲詞,杜月笙對孟小冬也不陌生,只是苦於沒有機會下手。

好在有姚玉蘭,給他們創造機會不遺餘力,杜月笙因戲生愛,愛聽戲更愛唱戲的人。

姚玉蘭創造機會,給孟小冬來了個“兩層皮”,一天倆人聊生活聊夢想聊逝去的青春,聊著聊著孟小冬耐不住就睡著了,朦朧間感覺有隻豬趴在了她身上亂拱。


等醒來杜月笙都拱到半截了,孟小冬也不再反抗,杜月笙對她很好,1951年倆人結婚,孟小冬自與梅蘭芳離婚後就不苟言笑的面容,反而多了許多甜蜜的微笑,倆人還育有一女杜美娟!

這算是歷史上最完美的犯罪了吧!


歷史三日談


在美國曾經發生過這樣一起案件。甲的哥哥被乙派人殺掉了,但警方確認定甲的哥哥死於意外。為了替哥哥報仇,甲設計了一個堪稱完美的殺人計劃。


之後,甲就四處留意沒有告破的兇殺案,一旦發現警方正在追查的兇殺案就前去自首。他第一次去自首時什麼都沒有準備,警方訊問時他的回答驢唇不對馬嘴,明顯對案件情況一無所知,警方無奈地把他放了。

後來,每發生一起兇殺案他就去警局自首,並且隨著自首次數的增多,他越是提前瞭解了更多案情。但警方每次都能找到他的漏洞,認定他並不是兇手,久而久之所有警察都認為他患上了“害人妄想症”,總覺得哪裡死人了就是他乾的。

就這樣,時機已經成熟了,他在一個深夜趁著沒人把乙殺死了,然後他急忙報警說自己殺人了。等警察來到現場,他激動無比地說:“這次真的是我殺的,你看這把兇器上有我的指紋,死者身上也到處是我的指紋,我身上還沾滿了死者的血。”警方聽後怒不可遏地向他吼道:“你他媽的竟敢破壞兇案現場,你想替人頂罪想瘋了嗎?”

就這樣,甲殺死了乙成功為哥哥報仇雪恨,而警察根本就沒有懷疑過甲。直到甲死後,他的兒子才把這個故事告訴別人,事情的真相才漸漸為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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