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共停車位被「霸占」亂象報導引發熱議 市停管中心回應

河南商報記者王喬琪

9月5日,《河南商報》以《帶P牌的公共停車位,被3000元“包年”出租了?》為題,報道了鄭州市豐樂路上32個公共停車位變私人專用車位,收取停車費3000元/年一事。

公共停車位被寺坡村委會出租2年之久,32個車位可收停車費將近20萬元。但該處的管理單位南陽路辦事處以及鄭州市停管中心卻對此事並不知情。

針對近年來鄭州停車收費亂象,9月6日,《河南商報》在《停車位被圈兩年監管部門不知情?》一文中五問鄭州市停管中心,昨天下午,鄭州市停管中心相關負責人接受河南商報專訪,一一進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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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停車亂收費違規行為治了又犯,總有漏洞堵不住?

答:處罰輕、違法成本低,對違規停車收費員起不到震懾和有效約束

河南商報:近年來,鄭州停車收費亂象叢生,但即便是媒體強力曝光,停車亂收費就像野草一般春風吹又生。這背後究竟是啥原因呢?

鄭州市停管中心相關負責人(以下簡稱停管中心):漏洞堵不住根本原因就是處罰輕,違法成本低,很多當事人並不當回事。

就像前段時間我們在黃河路經二路查到了停車場管理員亂收費的情況,核實後要求停車場管理員退還停車費,並“收一賠三”,收費人員在原有停車費的基礎上,要進行3倍賠償,對被貼條車輛的200元違停罰單進行全額補償,涉事的停車場管理員也被當場辭退,這是我們處理的最大限度了。從今年年初開始,我們已經清退了六七十名違規的停車收費員,但仍舊有人冒著被處罰的風險,繼續中飽私囊。

另外,在停車亂收費現象中,停車收費員素質參差不齊,司機們“塊把錢擱不住計較”的心理也縱容了停車收費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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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收費人員和停管中心是否有利益分成,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答:並不存在利益分成,只是簡單的買賣“停車票”

河南商報:不正之風止不住,不少市民懷疑,是不是停車收費人員和停管中心存在利益分成,進而有包庇嫌疑?

停管中心:根本不存在利益分成的問題。停車收費人員和停管中心只存在買賣“停車票”。

“停車票”實際上就是停車發票,是我們從地稅部門申請獲得的,由於個人是不能申請的,所以收費員手中的發票是從我們這裡買的,而且,每本發票大部分要上繳政府和繳納稅費。

65%是上繳政府的,7.4%是稅費,剩下的就是收費員自己的了。

以100元/本的停車發票舉例,除去上繳政府的65元和7.4元的稅費,其餘27.6元都是收費員的。

設立了P牌,停車票給了收費員,我們在這中間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我們沒有獲利。

在一些二類區域,規定的收費標準是4元,有收費員喊價5元、10元,高出的部分就是收費員自己的。

河南商報:也就是說停車收費人員開的每張停車票,對應的上繳金額是固定的,多收的都進了自己的腰包,所以存在多收費或不給票的情況?

停管中心:是的。

3

停管中心接到舉報後有沒有標準的調查、追責機制,怎麼把舉報落實?

答:高收費、黑停車場投訴率高,遇到這種情況可直接舉報

河南商報:停管中心有哪些投訴率高的違規行為?遇到舉報如何落實?

停管中心:高收費、黑停車場是投訴的熱門問題。不過,經過整治和媒體曝光後,省醫附近每天接到的投訴數量從一二十起下降到現在的一兩起,整治效果比較明顯。

停管中心公佈的有投訴電話,市民如果遇到問題可直接投訴。具體操作就是,我們會把投訴轉給現場的管理人員,會及時與投訴人聯繫,如果投訴人不在現場,我們也會讓投訴人留下聯繫電話和姓名,會及時溝通,把處理結果反饋給投訴人。

按照規定,停車收費員第一次被投訴將給予警告,第二次停職寫出檢查,並參加3至7天不等的培訓,第三次直接開除,情節嚴重的,發現一次直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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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怎麼加強鄭州停車場管理,杜絕黑停車場、亂收費亂象?

答:已向鄭州市城管局提供三條建議

河南商報:在你看來,在鄭州停車場管理上,如何杜絕黑停車場、亂收費現象?

停管中心:目前,鄭州市停管中心已經劃歸鄭州市城管局管理,近期正在進行相關手續移交,而在劃歸前,我們也向鄭州市城管局提交了三條建議。具體來說就是,第一,開發智能化停車APP,通過技術手段將現有停車位納入電子管理平臺,支付、收費實現電子化,管理人員只負責車輛安全問題,不接觸收費。

第二就是通過價格槓桿,提高商場、醫院周邊等重點路段收費標準,用較高的價格提高車位的週轉率。

第三,目前,中心城區的核心區域、老城區的停車位已經達到了飽和狀態,在新增停車位的基礎上,建議市民多使用公共交通方式,以此來緩解城區停車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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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停車費一年有多少錢,資金流向何處?能否向大眾公示?

答:按照要求,收益全部上繳鄭州市財政部門

河南商報:據報道,目前鄭州市停管中心的公共停車泊位有一萬多個,那麼,停車費一年收入多少,資金流向何處?

停管中心:具體的金額不方便透露,不過,這些收益全部上繳給鄭州市財政部門了,應由相關財政部門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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