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員工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

初心易得6始終難守6



你好,從我多年的職場經歷以及已知的員工維權案件來看,可以明確的跟你說,企業拖欠員工工資維權的主要途徑就是找勞動局,而且效果也是不錯的,所以拖欠工資找勞動局有用。

去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一份關於勞動者維權的大數據統計報告,顯示約87%的員工在面臨企業侵權的情況下會選擇找勞動部門投訴維權,這其中約60%的投訴案件都得到了有效的處理,這其中就有一部分是企業拖欠員工工資的維權案件。可見,員工找勞動局幫忙要回企業拖欠工資的事是沒問題的。


通常情況下,員工面對企業拖欠工資的處理程序是先找企業負責人交涉工資發放事宜,看能不能內部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那麼員工可以先到勞動部門下設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問題,看能不能得到解決。如果勞動監察大隊沒有解決員工反映的問題,那麼員工就到勞動仲裁調解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一般走到這一步,大多數員工的維權案件都可以得到解決的。萬一仲裁都無法解決,那麼剩下的只能是走法律訴訟程序了。

除此之外,員工還要注意一點,就是投訴企業拖欠工資的事情既可以在職維權,也可以離職之後維權,員工可以視情況選擇。如果不想在拖欠工資的企業裡面幹了,那麼建議選擇離職之後再維權,這對員工權益的維護更好。因為員工除了要求企業必須補發拖欠的工資外,還可以要求企業按照員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這個就需要勞動仲裁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企業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之規定,經濟補償標準為幹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幹滿半年以上一年以下按一年算,也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支付半個月的工資。所以經濟補償這一塊,員工可以根據自己在企業實際幹了多久精確計算出來。

以上就是員工在面對企業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如何解決的一般思路和方法,但總的來說主要都是依靠勞動部門解決的,所以欠工資的事找勞動局是有用的,因為這是勞動局該管的,不找它們又能找誰呢?


Sir聊HR


手裡要有工資結算單,老闆簽字蓋章生效。

勞動局接到報案,首先打電話確認,然後催收,待答覆。

如果聯繫不到老闆或者不到現場,幾個工作日內移交司法部門,確認事實。警察上門抓捕拘留。

程序是這樣的,數額巨大,惡意拖欠,很大可能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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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拖欠員工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我給你回答是找勞動局肯定有用。但前提是你手頭要有幾樣東西。第一,你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籤,只要有出勤(打卡)記錄或工資條等,有任何相關信息能證明你在公司上班就行。第二,有了你在公司上班證據,你可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勞動監察大隊會找你公司處理,只要他們介入,他們都有辦法幫你要回你工資,現在工資這塊維權政府是很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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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員工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這是涉及到勞動者合法權益問題,因為勞動局是主管部門,有用沒有用你都得先找他勞動局,你直接以民事訴訟起訴企業也會退回來讓你先找勞動局。企業拖欠勞動者工資,.只有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經勞動仲裁仍然拿不到工資時,才走民事訴訟的法律途徑來尋求解決問題。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wu吳金泉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如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不過,暫時無法支付員工工資的,可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經員工代表會議通過,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可以延遲一個月發放員工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既不依法按時支付員工工資,又不作出合法解釋無故拖欠工資,可以向當地藶動行政仲裁委申請仲裁,仲裁後拒不執行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請相信藶動行政部門和有關執法部門,是堅決維護勞動者切身利益的。


李潔55730872


結果不一定,可以說有的起到了作用,有的沒用。

我老弟原先工作的地方,老闆也是欠他工資,後來去了勞動局,沒解決,然後就去申請了勞動爭議仲裁,雖然判那老闆還錢,但實際上,我老弟經常催債,對方總是藉口,沒錢還,還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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