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氏三修族譜序

周氏三修族譜序

周氏三修族譜序(明)周詠

吾族原無譜,譜成於隆慶辛末(隆慶五年,1571)。時餘以臺役守母制,家居。又十年庚辰(萬曆八年,1580),餘濫竽撫遼,循例重脩焉,而人寄一帙於家。今歳庚寅(萬曆十八年,1590),忽又十年。餘自癸未(萬曆十一年,1583)罷督師而歸,杜門省愆,聚首族人者七載於茲。檢查舊譜,應更正者逐一面訪,親為較訂。刻既成帙,僣序簡端,以申勸戒。

餘惟吾族立譜醵會垂二十年矣,族人即至貧乏日求升合者欣然從事,無肯後,果何為哉?蓋情敦一本,尊祖敬宗,人人同心,固天性耳。近有族子數人,從幼驕惰,被人引誘,無何,家產蕩空,不齒人類。族人傍観,恐傷其意,略不規戒,秦越相視,何貴同族哉?餘每思之,愧汗浹背。此月之會,有訴被姪詈侮者。因思年來習俗,少凌長,小加大,逆風漸熾,恬不知怪。《易》曰“履霜堅冰至”,恐不可不早辨也。十惡逆子,律有明禁,小懲大誡,小人之福也。

竊謂倫理不正,必不能篤恩義於家;紀網不振,必不能善風俗於天下。正之振之,伊誰之任歟?昔吾夫子溫、良、恭、儉、讓,何等太和!齊有陳恆,時已致政,乃毅然請討於魯朝三家,不可,而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想其情,似有大不得已者。今而後,吾族為尊長者,由親逮疏,慎無姑息於不才子弟,庶不失尊祖敬宗、立譜合族之初意雲。

萬曆十八年(1590)庚寅九月吉日,嗣孫周詠頓首謹敘。

【簡析】

關於延津史良周氏族譜的創修及重修,本序記述甚明。隆慶五年(1571),周詠守制家居,創修族譜。相約十年一修。萬曆八年(1580),周詠時任“欽差巡撫遼東地方兼贊理軍務、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重修家譜,並題序,刻於官署。萬曆十八年(1590),周詠已“罷督師而歸,杜門省愆,聚首族人者七載於茲”,故“檢查舊譜,應更正者逐一面訪,親為較訂”,重修族譜。故本序為三修族譜之序。

序中針對“近有族子數人,從幼驕惰,被人引誘,無何,家產蕩空,不齒人類。族人傍観,恐傷其意,略不規戒,秦越相視”及“有訴被姪詈侮者”、“少凌長,小加大,逆風漸熾,恬不知怪”的現象生發議論,認為“倫理不正,必不能篤恩義於家;紀網不振,必不能善風俗於天下”,強調了宗法制度在穩定社會、教化一方、移風易俗、社會進步等方面的作用,這才是“尊祖敬宗、立譜合族之初意”。


選自《延津周氏族譜》卷首,2008年9月第十一次修譜本,前列舊序(影印)。

周詠:字思養,號樂軒,延津縣史良村人。弱冠補博士弟子高等,嘉靖三十七年(1558)薦於鄉,四十一年舉進士,授魏縣知縣。後為福建道監察御史。四十五年出按宣大。隆慶二年(1568)按山東。尋典庚午(1570)試。萬曆二年(1574)巡視京營。三年任大理丞。四年升左少卿。五年擢遼巡撫。未幾,拜少司馬。十年進左都御史。後乞骸骨歸,卒於鄉。清康熙四十一年《延津縣誌》卷五《名賢》有傳。

省愆 拼音:shěng qiān

亦作“ 省諐 ”。 反省過失。《太平廣記》卷十九引《神仙拾遺·馬周》:“有宣言責之者,以其受命不恭,墮廢所委,使還其舊署,自責省愆。” 宋 岳珂 《桯史·周益公降官》:“省諐田裡,視桑蔭之幾何;託命乾坤,比櫟材而知免。”《明史·太祖紀二》:“六月丙寅,雷震 奉天門 ,避正殿省愆。”

分類:反省省過

升合 拼音:shēng hé

(1).一升一合,比喻數量很小。《三國志·蜀志·楊洪傳》“ 洪 迎門下書佐 何祗 ” 南朝 宋 裴松之 注:“使人投算, 祗 聽其讀而心計之,不差升合,其精如此。” 宋 曾鞏 《救災議》:“一切棄百事而專意於待升合之食,以偷為性命之計,是直以餓殍之養,養之而已。” 清 李漁 《閒情偶寄·詞曲·音律》:“不則八斗難充升合,五車不敵片紙。雖多雖富,亦奚以為。”

(2).借指少許米糧。 清 毛祥麟 《對山餘墨·雪兒》:“炊常斷,妻 蘇氏 ,以針黹佐升合。”

秦越 拼音:qín yuè

春秋 時 秦 在西北, 越 居東南,相距極遠。詩文中常並舉以喻疏遠隔膜,互不相關。 唐 韓愈 《爭臣論》:“﹝ 陽子 ﹞視政之得失,若 越 人視 秦 人之肥瘠,忽焉不加喜戚於其心。”《續資治通鑑·宋理宗嘉熙三年》:“ 四川 急則 荊 閫援之, 和 濡 急則 江 閫援之, 真 泰 急則 淮 閫援之,務要脈絡貫通,毋或 秦 越 相視。” 明 劉元卿 《賢奕編·懷古》:“今富貴子弟,鞭撻童僕,不知輕重,忍視骨肉疾苦,殆猶 秦 越 ,獨何心哉!” 清 黃景仁 《舟中詠懷》:“同調閒巖岑, 秦 越 罕投贈。”

履霜堅冰) 拼音:lǚ shuāng jiān bīng

《易·坤》:“初六,履霜堅冰至。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後以“履霜堅冰”比喻事態逐漸發展,將有嚴重後果。《魏書·釋老志》:“始知祖宗叡聖,防遏處深,履霜堅冰,不可不慎。”《舊唐書·忠義傳上·王義方》:“臣恐履霜堅冰,積小成大,請重鞠 正義 死由,雪冤氣於幽泉,誅姦臣於白日。” 宋 王明清 《揮麈後錄》卷三:“伏維陛下留神聽覽,念 藝祖 創業之難,思履霜堅冰之戒,今日冰已堅矣,非獨履霜之漸。”

陳恆:又名陳成子、田成子、田常。春秋時齊國人。田乞子。齊簡公時,與闞止任齊左右相。承其祖先之法,大斗出貸糧食,小鬥收進,以收民心。齊簡公四年,攻殺闞止及簡公,立簡公弟驁為平公。自為相,專齊國政,盡殺公族之強者,擴大封邑,從此齊國由田氏專權。

致政 拼音:zhì zhèng

猶致仕。指官吏將執政的權柄歸還給君主。《禮記·王制》:“五十而爵,六十不親學,七十致政。” 鄭玄 注:“還君事。”《國語·晉語五》:“ 範武子 退自朝,曰:‘……餘將致政焉。’” 韋昭 注:“致,歸也。”《淮南子·氾論訓》:“ 成王 既壯, 周公 屬籍致政,北面委質而臣事之。” 高誘 注:“致,猶歸也。”《金史·宣宗紀中》:“御 登賢門 ,召致政舊臣賜食。”

按,《論語·憲問》:“陳成子弒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恆弒其君,請討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周氏三修族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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