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司法讓在押嫌犯回家爲母送終

“檢察院人性化辦案,溫暖了我的心,我認罪認罰。”近日,福建石獅候審的張某,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時對檢察官說,要把親身經歷告訴身邊的人。

今年5月18日凌晨,在石獅打工的張某酒後驅車回到住處的途中遇上民警設卡查處酒駕。張某拒不配合檢查,並強行倒車逆向行駛逃離現場,導致輔警陳某受傷。

次日,張某在晉江市被抓獲,經抽血檢測其體內的乙醇濃度為100.74mg/100ml,屬醉酒狀態。5月29日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被批准逮捕。

6月10日,張某的母親在貴州病故。“請給他一個盡孝的機會!”6月12日,張某的妻子向石獅市檢察院提交申請書,稱其母親將於6月14日出殯,希望能讓張某取保候審回家送母親最後一程。

張某妻子說,張某兩歲時父親就去世了,從小由母親撫養。長大成人後,張某到沿海城市打工,不料這場“醉駕”令張某身陷囹圄,千里之外的母親也與他陰陽兩隔。

這份申請書讓該院執檢部門的檢察官感到為難。“張某涉嫌兩個罪名,又要離開居住地,風險大,一般不予立案審查。而且半天的審核期限太短了,來得及確認其母親死亡事實等情況嗎?即使取保候審,又能否讓張某在14號前趕回貴州?”檢察官介紹。

就在承辦檢察官為難之際,該院檢察長陳林指示,秉公辦案也要人性司法,對張某立即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只要符合條件,建議對張某變更強制措施,讓他趕在母親出殯前回到老家。

此時,距離下班僅剩3個小時,檢察官立即行動起來,通過微信視頻核實張某母親死亡的事實,聯繫該案被害人聽取意見,瞭解張某在押期間表現。

經過核查,鑑於張某是其母親的唯一撫養人,符合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的有關規定,且羈押期間表現良好,無繼續羈押必要,石獅市檢察院在當天下班前,向公安機關發出了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公安機關當晚就為張某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6月13日一早,天剛矇矇亮,張某坐上最早的班機趕回貴州。

給母親辦完喪事後,6月20日,張某提前一天回到石獅向檢察官報到。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後悔不已,提交了悔過書,並表示會汲取教訓,決不再觸碰法律底線。檢察官還帶著張某向受傷的公安輔警當面道歉,得到了對方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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