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問題營養餐」涉事負責人被控制

万安“问题营养餐”涉事负责人被控制

在就診的學生中,一些情況較嚴重的需要住院治療。受訪者供圖

万安“问题营养餐”涉事负责人被控制

一名送醫就診的學生被診斷為食物中毒。受訪者供圖

縣紀委監委對相關責任人立案審查,對營養餐招投標工作進行調查,涉事公司曾被食藥監局處罰

近日,江西省萬安縣部分學校學生營養餐出現疑似發黴、變質問題,有學生用餐後出現腹痛並送醫。新京報記者通過醫生、家長處核實到,目前至少29名學生住院治療,其中年齡最小的僅6歲。

9月6日凌晨,萬安縣委宣傳部發布通報稱,已對提供營養餐的珍百味公司法人和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依法控制,紀委監委對監管不力的相關單位責任人分別進行立案審查等處理。

9月3日,寶山小學的家長曾先生在微信群看到消息稱,小學食堂配送的食材中有不少已經變質、發黴。另一段視頻中,憤怒的學生家長將腐爛、發黴的食材扔在地上,旁邊停放著配送公司的車輛。

根據萬安縣寶山小學、澗田小學、武術中學等學校的多名家長反映,3日下午開始,當地衛生院裡就有不少學生因腹痛去打點滴,多者一個學校就有十來人。

9月4日,相繼有3名學生在贛州市人民醫院南昌大學附屬醫院被診斷為“食物中毒、急性腸胃炎”。隨後,新京報記者陸續接到多名家長出具的醫院診斷證明,經統計,至少有29名學生在醫院住院治療。

一名萬安縣人民醫院醫生介紹,該院5日有6名學生因腸胃疾病住院治療,同時類似症狀學生的門診人數也有增多。

對於配送食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萬安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相關檢測結果尚未得出。

涉事公司法人和安全生產負責人被控制

根據萬安縣政府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今年6月份,該公司在“萬安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原料供應及食堂後勤服務購買”中成為中標供應商。

萬安縣教體局辦公室一名曾姓工作人員介紹,萬安珍百味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從今年9月1日起,負責全縣40餘所中小學的食材。

9月3日接到多名家長反映食材問題後,4日早餐起,萬安全縣學校暫停珍百味公司供餐,各中小學恢復自主供餐。萬安縣委宣傳部稱,吉安市和萬安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萬安縣教體局已經依法依規對萬安珍百味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處理。

9月6日凌晨,萬安縣委宣傳部發布事情進展,已對萬安珍百味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作出了停產、停業行政處罰。目前已對該公司法人和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依法控制,並正在進一步調查。

萬安縣紀委監委對監管不力的縣教育體育局、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農業局、縣衛計委、澗田鄉政府等相關單位責任人分別進行了立案審查等處理。同時,縣紀委監委對學生營養餐的招投標工作進行調查,待調查結果出來後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 焦點

1 配送前涉事公司獲質監部門批准

國家出資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江西省自2012年春季學期啟動營養改善計劃,萬安等17個縣被納入試點。

萬安區教體局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此前一直為各中小學自主供餐。今年,萬安學習了其他地區的先進模式,通過招投標確定萬安珍百味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提供全縣40餘所中小學營養餐服務,並在9月1日開始實行。

根據江西省公共資源電子交易服務平臺顯示,“萬安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原料供應及食堂後勤服務購買”項目預算金額為6400萬元,今年4月20日項目開始招標,5月25日因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流標。6月8日,項目重新招標後,萬安珍百味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中標。

依據招標要求,中標企業服務時間自2018年秋季學期開始至2020年春季學期結束,企業需在萬安縣城設立食品原料加工配送中心,實行食品原料統一採購、統一驗收、統一加工、統一配送淨菜到校;在各校食堂設立食品加工服務點,進行食品烹飪供應、飲用開水和生活熱水供應等餐飲一體化服務。

招標要求中也明確規定,投標企業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根據工商變更記錄顯示,在9月1日珍百味開始為全縣學校開始配送前一天,8月31日該公司剛剛被萬安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批准可以提供“食品、熟食、淨菜配送服務”。

此外,根據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1月12日,珍百味公司因“擅自改變許可證類別製售涼菜並經營標識標籤不全食品和未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食品”被萬安縣食藥監局處7000元罰款。

據採購信息,項目的採購人為萬安縣教育體育局,採購代理機構為吉安金廬陵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6日下午,新京報記者撥通採購代理機構負責人曾先生的電話,對方表示已有紀檢部門介入調查此事。

萬安教體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在9月1日開始送餐後,各學校反饋一直不錯。在9月3日當天突然接到家長反映食品問題。

對此,當地一名學校負責人表示,9月1日學校已經發現珍百味配送的食材並不新鮮。僅在9月2日使用了珍百味公司配送的火腿和土豆,其餘食材均由學校和教師籌資購買,此後學校未發生學生身體不適情況。

家長們提供的9月6日以前的診斷記錄顯示,目前僅在贛州市人民醫院南昌大學附屬醫院就醫的學生就有18人,其中3人被診斷為“食物中毒、急性腸胃炎”,12人被診斷為“腹痛”或“腹痛待查”,2人被診斷為“急性腸胃炎”,1人被診斷為“腹痛、食物中毒?”在這18名學生中,最小的學生年齡僅為6歲。

9月6日,多名家長表示,因孩子病情較重,當日上午共有5名學生被120救護車從寶山衛生院接到萬安縣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根據萬安縣委宣傳部9月6日凌晨通報,截至9月5日18時,萬安縣有12名學生在醫院住院治療(其中贛州市人民醫院8名、萬安縣人民醫院4人),目前患者腹痛等症狀較前好轉,病情穩定。

■ 律師說法

致20人以上嚴重中毒應以翫忽職守罪立案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來看,這是一明顯的食品衛生安全責任事故。有關人員除承擔民事責任外,應追究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也應給予行政處分。

張新年表示,如果存在有關行政人員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事故發生,依據最高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內容,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應以濫用職權罪予以立案;導致2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應以翫忽職守罪予以立案。

學生食材供應商萬安珍百味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相關責任人,則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刑法》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而對於因食用營養餐而住院、就醫的學生,張新年律師強調,除需採取及時、有效的救治措施外,責任方也應當一併解決醫藥費、護理費及相關賠償等。

新京報記者 康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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