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生孩子,近亲结婚还有问题吗?

蔚子Dudu


中国古代已有近亲不得结婚的传统,儒家典籍《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有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按这个规定,只说男女同姓不能结合,没有说及是否近亲。

  而近亲不可以结婚的法律或习俗,总是因时因地而有细节上的差异。

  中国古代人口远不及现代多,宗族又聚族而居,同一个远祖的后代同姓子孙,总是聚居一地。后来经过历代战乱,人民为了逃避战祸而被迫离开祖宗开发的土地,于是乎同姓的人便散居在大江南北各地。

  到了现代,同姓不婚的旧规早已打破,已经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

  近亲的定义,到了现代有所谓二等亲、三等亲的说法,都明明白白的写在法律条文上面。旧日中表之亲可以结婚,今天按中国法律就不可以了。我们姑且以著名小说《红楼梦》为例。男主角贾宝玉的两大女朋友都是表亲,林黛玉是贾宝玉姑母贾敏的女儿,我们广府人称为姑表(姑母的孩子);薛宝钗是贾宝玉妈妈王夫人的姊妹,书中称薛宝钗的母亲为薛姨妈,其实她本姓王,我们广府人称为姨表(姨母的孩子)。

  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通亲,据此,则林妹妹薛姐姐都嫁不得我们宝二爷!

  香港不行这套,表姊表妹都娶得。我们广府旧例则于表亲也有分别,所谓:「姑表嫡嫡亲,姨表当闲人。」也就是说陈薛宝钗娶得,林黛玉却娶不得了!

  这些法理人情资料,供各位同学参考。

  至于生孩子嘛,原本跟结婚是没有必然关系,只跟优生学有关。


[潘国森],已刊行单行本30余本,热爱中国传统文化,国学研究者,精通金学,认为传统文化对现代人的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和指导作用。欢迎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并与我沟通交流。


潘先森说


即使承诺不生孩子,法律上也不允许近亲结婚。所以,即使丁克族想近亲结婚,也有法律上的问题。

为什么法律要禁止近亲结婚呢?这里面,就涉及一个为人类健康【规避风险】的作用。比如,小元和大莉想近亲结婚,我们假设没有颁布禁止近亲结婚的法律,他们两个人也在结婚之前【信誓旦旦】,发誓说,我们以后绝对不要小孩。于是,他们结婚了。开始还好,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感觉寂寞了,就开始想要一个孩子。终于,忍受不住诱惑,他们开始偷偷摸摸的怀孕,终于生下了孩子。孩子一旦出生,你就没有办法了,都已经木已成舟了,你能怎么办?但是,这个孩子是近亲结婚的产物,他的身上很可能就遗传了不健康的基因。由于父母【没有信守承诺】,所以,很可能把非健康基因遗传给下一代。这是对孩子的残忍。

如果社会上人人以不生孩子为借口,结婚后又违背诺言,这个世界就大乱了。你说你信守承诺,谁可以证明?即使你现在可以信守承诺,但人是会变的,不代表肯定会一辈子信守承诺。所以,法律就是这个【好处】,从【源头】上就杜绝了你不信守承诺的可能性,将【违约风险】降低到【最小化】。

除非,以后人类生活在计算机虚拟世界,人类的存在就是一段段的基因代码,可以随时剔除失败的基因,依据需要用基因编辑技术制造双方的后代,这样是可以的61。



怀疑探索者


不生孩子,近亲结婚就没有问题吗?简直不可思议,怎么会没有问题呢。明确告诉你,有问题,问题大了。

一、近亲结婚是违法的。

什么婚不好接呢,非得找点违法的事做,与法律过不去吗?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近亲不能结婚,近亲不能结婚,近亲不能结婚。重要问题说三遍。

近亲中的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舅舅、姨妈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

二、近亲结婚带来的伤害是永远的,就像人身上的一颗定时炸弹,随时会爆炸。

在古代,姨表亲,亲上亲,砸断骨头连着筋,这都是老一辈的说法。所以才有近亲结婚的现象。

但经过科学证实,近亲结婚因带有相同的隐性遗传致病基因,所生的子女中,单基因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要比非近亲结婚高出7.8—62.5倍,先天畸形与死产的机率要高3-4倍,孩子智力下降。

当然也有侥幸没有生病的,智力正常的,但这个定时炸弹随时都在,就不定就在哪一代人身上应验了。

在我以前住的乡镇,就有这样一对夫妇。男方还是主管计划生育的干部,这方面的知识肯定知道。与他结婚的英姐很活泼,开朗,为人也大方,说话办事井井有条。我经常在她家蹭饭吃。

家境也还不错,唯一的遗憾是儿子,读书总读不进去,一个小学一年级读了四年,十以内加减法还学不会,十岁了,还经常尿裤子。

花了很多钱也没找到啥原因,后来死心了又生了个二孩,见又是男孩,一家人很欢喜,取名谢恩。谁知孩子到了一岁才发现,情况和哥哥差不多。

在百思不得其解中,有一天英姐的姨奶奶(八十多岁了)到她们家说,这小家伙和我爸小时候好像。不经意地一句话,让他们引起了重视。往上一排查,原来英姐的太奶奶太爷爷是姨老表结婚。

到了英姐这一代,已经是第四代了,前四代都没有问题,到了英姐儿子这一代,已经是第五代了,没想到却显现出来了。

你说,一旦近亲结婚,不是一颗定时炸弹么?

当然,你说不生孩子就可以解决了呀!问题是你们在一起,两个正常的男女可能会没有孩子么?有了孩子你们会果断放弃么?到时也许会认为只是机率偏大一些而已,说不定自己会幸运呢?

这样,定时炸弹是不是就埋下了?再说,堕胎对女方带来的伤害也是会影响一辈子的。

三、近亲结婚还有一个伦理道德的问题。

没有伦理道德,就没有基本的道德规范,近亲结婚会导致伦理关系混乱,亲不是亲,表不是表,一家人对同一个人几个称呼岂不是乱了套,乱了辈份,伤了风化不说,仅仅家里的称呼就够杂的了。

不被法律认可的婚姻是无效的,不被社会认可的婚姻同样也是不幸福的。同样是结婚,会比普通人承担更多的风险和压力,一意孤行,换来的可能只是短暂的愉悦,更多的是一辈子的隐忧。

近亲结婚路上,风险太大,且行且珍惜!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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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共读


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讲,不生孩子,就没有遗传学的什么事情,就是除了法律不允许,其他没有任何问题。


问题是,法律不允许的话,你们俩怎么结婚呢?你们只能因为爱情(如果是的话)非法同居而已。


我倒是认识两个近亲结婚的。


我有个同事就是近亲结婚,他们的孩子六岁就上一年级,是当时镇上有名的神童。不仅考到少科大,而且身体健康。


现在孙子也上一年级了,原先担心会影响孙辈一代的健康,事实证明没有影响。

我有个邻居近亲结婚,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并无异样,只是忠厚老实一些,小儿子就不怎么样,四十多岁也没能娶上媳妇。


而且因为肥胖,肚子越来越大,最后因为心肺不能承受肚子的重压,睡眠越来越困难,一次睡觉时把自己睡没了。


即便不是近亲结婚,后代也不能保证百分百没问题。


比如色盲症的对后代是有影响的。我记得上学的时候,老师就提到过。说是要查人家的祖宗几代,都没有色盲才行。


色盲是X隐形遗传,遗传规律是:


(1)父亲有色盲,母亲没有(且其父亲也没有),则他们的儿子一定没有,女儿得色盲的概率为50%


(2)父亲与母亲都有,儿女都有(3)父亲没有,母亲有,则儿子必有,女儿一定没有


(4)父亲没有,母亲也没有,但母亲的父母有,则女儿一定没有,儿子有得色盲的可能。

还有一种病叫“血友病”,叫伴X隐性遗传病。


我有个学生因为此病艰难长到12岁的时候还是离开了人世,他的舅舅也是很早离世。


血友病传男不传女。他的姐姐就一直很健康。但是他的姐姐带有这种病的隐性基因,以后如果结婚仍然只能生女儿,生的儿子只会与他遭遇相同的命运。


爱情诚可贵,生命质量价更高。法律没有错,只是你爱错了。长痛不如短痛,爱一个你可以爱的人吧。祝你幸福!


有书课堂



法律上不受保护。

有案例的,广西柳州一对夫妻因吵架离婚,经调查发现两人是表兄妹,近亲结婚被判28年婚姻无效

这两人,男方和女方的妈妈是双胞胎姐妹,不知道两人怎么看对眼了,谈起恋爱大人也撮合,想着亲上加亲,在乡政府登记结婚的时候,就隐瞒了近亲关系,估计那时候没抓得很严,80年代的。

结婚后还生两个小孩,但夫妻二人经常发生矛盾吵架打架,过不下去了,男方就向法院请求判决与妻子离婚,结果法院一调查发现两人其实是表兄妹,好了嘛一锤定音,判决两人婚姻无效!

除法律规定之外,为啥不允许近亲结婚呢?

最关键的就是基因在作祟,引发大多数人类疾病的根本原因都可以归结到基因,比如基因的先天缺陷、后天突变、与环境的相互作用,都可能诱发疾病。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每个人差不多都携带5、6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如果两个人是亲属有血缘的,致病基因相遇的可能性就越高,那遗传病发生率就越高,反之,没血缘的两个人,相同基因就越少,遗传病发生率就越低。

当然了,你说遗传病的发生是概率事件,近亲结婚生了孩子也不一定会出问题吧,然鹅,没办法拿孩子的生命去赌博啊,因为一旦出了问题还会隔代遗传啊!

所以呢,别抱着侥幸心理不生孩子,除非两人彻底结扎,万一不小心怀上了,这孩子要还是不要呢?


甜甜圈伐木累


看了很多回答,都东扯西扯,搬出一堆法律问题,伦理问题。无非就是劝别人不要近亲结婚呗。你们仔细看过人家的提问了吗?

人家肯定知道近亲结婚不合法,否则还来问个啥?人家关心的是,法律不允许近亲结婚是出于什么目的,如果是怕生下傻子,那我不生孩子总没问题了吧。

其实我倒觉得人家说的没错!近亲结婚,如果真的不要孩子,问题真不大。除了不生孩子,最大的问题是家族能同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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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第十条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近亲结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其实近亲结婚在中国古代是被社会认可的,像是表亲结婚尤为普遍,甚至有“亲上加亲”的说法,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渐渐认识到近亲结婚所带来的恶果,所以社会才普遍反对近亲结婚。

如果说不生孩子的话,而且能忍受外人异样的眼光,而且两人足够恩爱的话,个人感觉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因为感情这种东西不能以常理论之,既然两人相爱,理论上只要是男女,都有可能相爱,只是回到现实社会,还是非常不建议近亲结婚的,即使不生孩子,各方面给双方的压力是很大的,很少有人能够善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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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结婚的名人很多,李嘉诚的妻子是他舅舅的女儿。达尔文夫妇也是表兄妹。斯大林,达芬奇也是近亲结婚的产物。

我讲个故事吧。

我这边有一户人家,就是近亲结婚。两个老人80左右。两个人是表兄妹。女孩嫁给了姑姑家的儿子。两人孕育了4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也60多了。6个孩子都很正常,也都有下一代。孙辈也正常。而且我们这边表兄妹结婚也有几家。下一代都挺好的。



近婚的问题,中国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中国直系和旁系3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人不能结婚。原因就是怕生出的孩子有问题。遗传学上说,近亲生的孩子患病率高,所以不提倡。但是民国时是大量存在的。



国外如: 丹麦、挪威、芬兰、荷兰,父女、母子可合法结婚,不可思议吧?亲兄妹、姊弟可合法结婚,也和中国不一样吧?日本,俄罗斯和美国的一些州允许表兄妹结婚。这个中国有。近亲结婚不生孩子,在中国是不允许的。无论你生不生,都是违法的。但是你如果移民到上面我提到的国家,就可以了。还可以生孩子。


三礼公


婚姻法规定,近亲不能结婚,更别说生孩子了。因为人人都知道的科学道理,为什么还要去挑战这个底线?一旦触碰了这个底线。是要生智障或者身体残疾的孩子,这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发病率1.64%。

而这个问题问的太刁钻,近亲只结婚不生孩子。这让人多少有些无语。为什么要这样?法律不让近亲结婚,是害怕结婚生出的孩子残疾,给家庭和社会造成负担,给孩子造成一生的痛苦。

和近亲只结婚,不生孩子,也是违背伦理道德的。我们是人,是地球上唯一高级别的动物,有高级思维,具备创造力。很多低级动物都有自觉不乱伦的规矩。人怎么能有这样的行为呢?

现实里,如果真的有人愿意选择近亲结婚,不生孩子,就远离你们熟悉的圈子吧,不要让知道你们底细的人,让你们在他们的茶余饭后抬不起头来!


二十六画叔哥


这问题我来回答,我是婚姻家庭律师。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近亲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如果有以上亲属关系的人用欺骗手段领取结婚证,婚姻无效。双方不产生夫妻间的权利义务。所生的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一旦生活或命运中有个风吹草动,需要以妻子或丈夫的身份出马,找地方哭都找不着。比如继承遗产,比如领抚恤金,都没你的份。如一方不顾爱情也不顾表兄妹之间的亲情在外面找了小三又结了婚,都不算重婚。因为你们的婚姻是无效婚姻,自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那么,什么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个问题潘律师本来以为不是问题,但有些当事人进门就说:我丈夫是我直系亲属,我姐也是。她可能认为直系亲属是指有直接关系的亲属吧。

真不能这么理解。

直系亲属,规范的说法是直系血亲,是指血缘垂直的亲属,通俗地说就是生你的人和你生的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此类推。旁系亲属就是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同出一源,但不具有垂直血缘关系的亲属。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就是典型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你跟你的叔、姑、姨、舅,都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好了。那么禁止结婚的近亲属的范围就明确了,就是有以上血缘关系的近亲属。

在我国,表兄弟姐妹之间通婚的现象,源源流长。一直到1980年的《婚姻法》出台,明令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种现象才逐渐减少和消失。

在此之前的1950年的《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直系血亲,或同胞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禁止结婚。其他五代内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

这个婚姻法禁止的是直系血亲和两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即,亲兄弟姐妹。

可是民间习惯就是喜欢“亲上加亲”,所以就继续习惯着,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农村间表兄弟姐妹通婚的现象,随处可见,上数三代,几乎家家都有。

这习惯在《红楼梦》里,表现得淋漓尽致。贾宝玉择偶的对象有三个,三代内旁系的姨表姐薛宝钗,姑表妹林黛玉,另一个应该算五代内旁系的表妹史湘云。那么大一个家族,那么一个奇货可居的宝玉,都只在自家人身上打转转,老百姓就可想而知了。

还有就是皇宫里。皇后或者皇太后,是首先并且一定要把自己侄女或

者外甥女嫁给自己的儿子以备将来或者现在就要当皇后的。薄太后、汉武帝的那个阿娇,后来的孝庄太后、慈禧太后,莫不如是,吕后更是丧心病狂到把亲外孙女嫁给自己的儿子,舅舅娶了外甥女。不过儿皇帝刘盈是个知廉耻的人,至死没有对外甥女下手。

皇后,这么高的地位尊荣,怎么能便宜了外人,管你爱不爱,有地位就会有幸福。

归根结底,小农意识,眼界窄了,也不管科学不科学。

这些近亲结婚的嫡皇后,子嗣凋零或不成器,后代无以为继,皇位被不起眼的旁枝庶子抢走,就不足为奇了。

我国同姓不婚的习惯也源远流长。周礼中即有“同姓而婚,其殖不藩”的记载,后世历朝的婚姻法典中,均禁止同姓相婚,那时候人们的活动范围小,一个区域同一姓氏的人,基本都是同源祖先。民众由最初的遵守律制,到后来成为自觉的习惯。

那时候之所以不禁异姓表亲通婚,可能是知识欠缺,以为人的基因主要来自父系吧,不同姓的表亲,基因自然也就不同了,就可以婚配了。

自小耳闻目睹,加之科学研究,近亲通婚出智障病残孩子的机率确实高。

所以,近亲结婚是无条件的禁止,它不但涉及民族基因,还涉及伦理,不是以生不生孩子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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