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通知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8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通讯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长久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中总会计师的提名方式、程序及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全文2018年9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苏长久先生履历。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

附件:苏长久先生履历

苏长久,男,197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年9月至1996年7月在河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年7月至2004年1月先后在河南快丰收植物制剂有限公司、河南经纬高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河南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工作;2004年2月至2004年11月,任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企业策划部主任助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6月,任深圳豫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6月至今,历任河南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任职条件。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资料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苏长久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我们同意聘任苏长久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独立董事:李伟真、徐步林、曹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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