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對人販子最低刑罰爲死刑嗎?你怎麼看?

吳偉亞


最低刑罰為死刑的話有點不妥,可以修改最低應該判二十年有期徒刑。如果造成兒童傷害的,或者在拐賣途中兒童受到傷害的話,比如有些人販子拐賣兒童是為了得到兒童器官,這種情況直接判處死刑,且不能緩刑。同時,僅僅處罰人販子還不能解決根源問題。還應該對買兒童的人有所處罰。正所謂沒有買就沒有賣!

有些家庭明知道孩子是拐來的,還要繼續去買拐賣兒童,這種情況應該嚴厲打擊。同時,應該加大主動提供拐賣兒童線索的給予重獎,而且全國宣傳,鼓勵這種舉報揭發拐賣兒童的行為。如果主動提供把被拐賣兒童交給警方,可以提供獎勵。

每一個父母都會恨人販子,但是一刀切的判處死刑並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明朝朱元璋是最恨貪官的,對貪官刑罰很嚴,但是依然杜絕不了貪官。應該不僅僅從法律角度上去看待此事,更應該從其他方面去做補充。比如每個新生兒都做dna信息採集,父母信息也都加入dna庫。每年定期採集信息,就會減少這種事件的發生甚至杜絕這種事情的發生。

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什麼叫做最低死刑?刑法中還有比死刑更重的刑罰嗎?因此,我認為提問者可以將問題改為是否同意對人販子一律判處死刑較為妥當。

題歸正傳,我們通常所說的人販子是指那些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在我國,拐賣婦女、兒童是一種刑事犯罪行為,《刑法》中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另外《刑法》中對於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以及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等一些情形規定了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可以說,我國在立法層面對於人販子的懲罰力度還是相當大的。

如果國家對《刑法》進行修改,將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一律處以死刑,那麼對於人販子們來說其犯罪的成本明顯大大的增加了。人販子其犯罪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經濟利益,一旦犯罪的成本增加其必然會有所顧忌。畢竟人販子也是人,也懂得惜命。不過想要就此徹底杜絕拐賣人口這種行為估計仍然是不太現實的,因為只要有買方市場的存在,那麼就會有鋌而走險的賣方出現。所以,與其讓人販子一律死刑倒不如加大對買家的懲罰力度更為有效。

我們的鄰國日本每年其國內發生的拐賣人口案件基本在200起左右,這個發案數對照日本的人口總數來看可謂是相當之低了。如此低的發案數與日本國內注重對於未成年的安全防範教育固然有關,但是更重要的是日本在立法上的買賣同罪的原則。

日本《刑法》第226條規定:1、拐賣人口的對於買方處以3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2、買未成年者,處以3月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以營利,猥褻,結婚為目的,或者對人生命及身體進行侵害的人口購買行為,處以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4、買賣同罪。

總的來說,想要杜絕買賣人口這種現象,完善立法只是其中一個方面,真正需要努力的方向還很多!



通城丹妹


堅決支持對拐(買賣人口,)人員處以死行,還耍立即實行,並對買拐賣人口的家庭沒收財產,一部分國家一部分給受難戶。我看誰再敢買人口,如:無買人口會怎樣?想拐賣,也找不到地方。


章蒼洪


確認是人販子的話,可以考慮判三十年到五十年,看他犯罪到什麼程度,販賣次數多且嚴重傷害傷殘兒童者重判,終身坐牢做一輩子工來償還受害者家屬,對於私自買孩子者嚴厲處罰,可判五到十年,但是現在法律法規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根本普及不到老百姓,所以應該在人民法院外牆用電子屏幕二十四小時不停的播放法律法規,還要到偏遠山區主要地區,因為人販子去到地方就是山裡,只要宣傳到了老百姓知道這是犯法而且知道犯法的嚴重後果是要坐牢的話,他們還會買麼。


陰天下雨668


證據確鑿一律死刑,罪大惡極,因為人販子對個人,社會和家庭危害和影響極為嚴重。

有人提出怕死刑讓人販子更加兇殘,更加滅絕人性,難道現在的人販子不夠滅絕人性嗎?刑法的目的是對罪犯的威懾,現在人販子的犯罪成本實在太低了,關幾年就出來繼續危害人間,讓人販子心存僥倖,成功了就發財了,萬一失敗也只是坐幾年牢而已。而如果一律死刑,意味著一切都沒有了,會讓更多人三思而後行,或許寧願搶劫偷盜詐騙也不願做人販子。

建議對於情節嚴重人販子,可以邀請受害者家屬自由行刑,簡而言之,這人販子給你們了,關在這裡,銬在這裡,你們想怎麼搞死他,隨便!怎麼解恨,你們就怎麼來。


群狼無敵o


全國人民呼籲人大立法,凡是人販子一律死刑

人販子毀了一個又一個家庭

對人販子千刀萬剮都不解恨

買孩子家庭也應該處以重刑

最低二十年起





李131972926


如果人販子知道了販賣人口是要判死刑(這不是中央發個文件,刑法改一改就完事的,是要大量的宣傳的)。知道這個情況的人販子不外乎兩種結果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這算是最好的結果了②和販毒人員一樣不肯放棄這個暴利的行業,存在僥倖心理,認為自己不會被抓到。當然被抓到了,那結果肯定和販毒人員一樣,反正知道自己會被死刑,那絕對會魚死網破,後面會發生什麼事情大家都會聯想到的,有可能本來能救下的孩子因為這種瘋狂都死亡。其實這種事情最好的處理應該是把販賣人口的和買賣人口的都重刑(不叛死刑就是不要給人販子和買賣人口的人鋌而走險的想法),沒有買賣就不會有傷害!!!


mzxgood


我認為最低死刑是對的。起碼最低死刑這個字。能起到震懾的作用。誰家沒有孩子呀。把別人孩子拐走了。多少家庭承受得起這樣子的打擊。最低四星光死心這兩個字就能起到震懾的作用。我覺得直接死刑就得了。跟販毒一樣的罪行。直接死刑,讓他們以後再也不幹了拐賣孩子了。直接來個死刑。


真成30850493


我覺得人販子是世界上最可惡的人了!他害人比直接殺一個人還可惡千百倍,你想想,一家人如果失去小孩那是一直到人老死去的痛苦,天天雨淚洗面個幾十年,精神上的心理上的創傷是難以預料的,直接死刑我都覺得輕了!應該給人販子,天天在牢裡過古代的十大苦刑,死都不能讓他們死,讓他付出千百倍的代價也償還不了,慢慢的折磨他們,給他們活久一點! 我知道不能實現的!但說完這句話心裡舒服多了!看過的視屏讓我很痛心,人販子也是我最最討厭的那種人!


遠在他鄉望明月


拐賣兒童,就是對兒童的家挺和兒童的傷害的後果無法想象,可能兒童爸媽生不如死,很多爸媽精神出問題的,所以人販子死刑,震懾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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