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增持計劃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碼:601012 股票簡稱:隆基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119號

債券代碼:136264 債券簡稱:16隆基01

債券代碼:113015 債券簡稱:隆基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李振國先生計劃自2018年6月7日起未來三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數量不少於100萬股,不多於200萬股。

本次增持計劃已實施完畢,本次增持未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公司於2018年9月5日接到控股股東李振國先生通知,李振國先生關於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增持計劃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2018年6月7日、6月8日披露的相關公告)已實施完畢。現將李振國先生本次增持計劃的實施結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本次增持主體為公司控股股東李振國先生,增持計劃實施前,李振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417,842,137股,佔公司2018年5月31日總股本的14.97%,連同一致行動人李喜燕女士和李春安先生合計持股數量為873,381,356股,佔公司2018年5月31日總股本的31.29%。

二、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擬對公司股票進行增持。

(二)增持股份的種類:A股。

(三)增持股份的數量:擬增持股份數量不少於100萬股,不多於200萬股。

(四)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五)增持股份的價格:本次增持計劃未設定價格區間,李振國先生將根據對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判斷,並結合二級市場波動情況,實施增持計劃。

(六)後續增持股份計劃的實施期限:鑑於未來三個月內公司將進入2018年半年度報告等窗口期,為避免窗口期交易並保障增持計劃的順利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的實施期限為自2018年6月7日起未來三個月內(若遇到窗口期,增持期限予以相應順延)。

(七)增持股份的資金安排:李振國先生將通過自籌資金實施增持計劃。

三、增持計劃的實施結果

李振國先生於2018年6月7日至9月5日期間,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增持公司股份1,003,300股,增持均價17.10元/股,增持股份數量佔公司2018年6月30日總股本的0.04%,本次增持計劃已實施完畢。

本次增持計劃完成後,李振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418,845,437股,佔公司2018年6月30日總股本的15.00%,連同一致行動人李喜燕女士和李春安先生合計持股數量為874,384,656股,佔公司2018年6月30日總股本的31.32%。

四、其他事項說明

(一)本次股份增持計劃的實施符合《公司法》、《證券法》、《關於滬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李振國先生在增持計劃實施期間及法定期限內未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增持計劃的實施未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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