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全面推行。
其中,机动车全国“通检”、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异地“通考”、机动车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等措施将使更多的机动车车主和申请驾驶证的人员获益。
即日起,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可以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更好地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同时,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可以异地“通考”,省内居民持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可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外居民在办理所在省份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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