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兩次帶一個孩子,準備三婚要高彩禮合適嗎?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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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錢買不來愛情,在你的問題裡你也不缺錢,有房有車,何必要彩禮把自己賣出去呢?用金錢賣出的愛情,想想別人會對你好嗎?一想到你是50萬買來的,還把你當做平等的人對待嗎?充其量就是一個商品。

要了彩禮錢也不能給你帶來安全感,如果你們兩個步入婚姻,如果出現了問題,這個錢也不是你的,婚姻法規定仍然是南方的。

如果是當地的風俗,不要彩禮又體現不了你的價值,少要點意思意思算了,如果男方條件不好,多要也是你自己的債務。

改掉要彩禮的陋習,如果出嫁就要嫁給愛情和金錢無關,有愛情的婚姻才會相互懂得和呵護,才能一起為了將來幸福生活而努力。在當下無論物質怎樣盛行,還是愛情的樣子最美,走的最長久。





風箏飄帶


這種情況下合適不合適的,取決於兩個條件:你自身啥條件,老公家啥條件。是不是跟沒說一樣?但這就是現實!

假如哈,咱們說假如,你家有別墅、法拉利豪車,你老公家裡也是做大產業的,家底也是幾千萬的,這就證明你們雙方都是富豪家庭,離婚兩次怎麼啦?有個孩子怎麼啦?要50萬彩禮錢也還不是毛毛雨?

但如果,你是一般工薪家庭,你老公也是普通人家,每月都是賺幾千塊的死工資,你覺得要50萬彩禮合適嗎?

這樣吧,咱們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的兒子要娶這麼一個媳婦,你作為婆婆,你心裡咋想?

當然,咱們國內的風俗是男方給彩禮,女方加倍還,小編的幾個溫州朋友就是這樣的情況,男方給50萬現金,女方要麼回100萬現金,要麼配置100萬現金的嫁妝。

題主只說你們那邊女方索取彩禮金額,沒有說嫁妝的情況,所以我也不好把話說死,假如你們那邊索取彩禮跟陪嫁妝用錢差不多的話,也還好吧,只要你老公家裡願意,倒也沒啥。

如果你們那邊只是女方要彩禮要的高,回嫁妝隨心情的話,那你得好好考慮男方的感受了,別老惦記著風俗而忘記自身實際情況。

當然,還是那句話,你若是遇到真愛、老公又不差錢的話,這都不是事兒,若不然,你要好好掂量掂量哦……

我們盛廷律師曾基接觸不少涉及家庭財產糾紛的訴訟,有部分也是因彩禮、回禮引起,其實小編想告訴大家的是,兩個人的幸福是建立在感情基礎上的,莫為了一時的面子而導致家庭生活緊張,婚沒結就欠一屁股債,那樣婚後的日子會過得很累。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離兩次婚還帶一個孩子,你能再找到一個男人結婚就不錯了,還想要高價彩禮?你認為男人都傻呀,男人都找不到老婆啊?

首先,婚姻大事,豈能兒戲?

既然結了婚,就應當好好地過日子,千萬不要動不動就離婚。離婚是對家庭、對社會、對子女的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別以為離了婚就是光榮的,離的婚越多越光榮。那只是自我感覺良好罷了,在別人的眼裡你永遠是離過婚的女人。說難聽點就是“二婚頭”、“三婚頭”。

其次,離婚非好事,多次離婚更不可取。

凡是離婚的婚姻都是失敗的婚姻,離了婚之後,特別是女人,是會更難找到稱心如意的另一半的。如果離了婚之後再結婚,第二次婚姻再失敗,那麼對於一個女人就更不利,離過兩次婚的女人也許這輩子婚姻就算完了。

對於那些離過兩次婚的女人,應當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婚姻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為什麼你不珍惜?準備三婚並且還要高價索要彩禮,這是不是太高估了自己?也許你是真的特別優秀,特別漂亮!



最後,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對於那些未婚女青年來講,也是規定不準索要彩禮的。對於二婚、三婚的,同樣是禁止借婚姻變相索取財物的。

當然,如果女方條件好,男方自願贈與的除外。


法重情深


這樣的女人還是趁早遠離吧!他就不是衝著過日子去的,目的很明顯就是為了錢,不信要是這五十萬到手了她還會離婚。有五十萬傻逼才會要這樣的女人,初非腦子有問題的男人才會出五十萬娶她。










靚女誘惑


三婚已至,四婚不遠矣!

只要女人想得開,財源滾滾來!



孤獨D時代


這個就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話說我以前一個同事和我聊:老家的女孩子都出來打工,找到好男人就結婚不回農村。導致村裡面但分容貌較好的要離開村子!那學歷好的更要離開。一來一去。漸漸的老家的小夥子們就找不到對象。也必須要離開家出門打工找對象。要是混的不好回到農村基本很難找到老婆。

這樣一來,漫說姑娘難尋!連二婚的,小寡婦。甚至帶孩子的單親媽媽都是光棍們搶手貨!這是連鎖反應。說回來故事:一家兄弟非常能幹,兄弟兩人在老家幹了一個汽修店。生意也算可以。就是找不到老婆。後來有人說媒。大哥找了一個二婚媳婦。有意思的是,這位二婚女子帶著兩個孩子,還是殘疾,沒有一條手臂。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女子提出婚後不打算和丈夫生孩子,因為有兩個夠辛苦了!結果呢,這老大欣然接受,還說沒關係。怎樣都行!說來有些誇張,想想,這飽漢子哪知餓漢飢。村裡沒有適齡女的。光棍能不著急嗎?






redpower一小LOW


這女的誰要誰腦袋讓驢踢了??為什麼這麼說?離一次婚可以理解?離倆次婚就要說到說到了?拿結婚當什麼了?三婚還要那麼多彩禮?沒結過婚的不要你?要你的沒錢你還看不上?有錢的誰要你??


風雨無阻69336620


我覺得你人的年齡不小,但是你人心理心態還是18歲,也就是長不大,說難聽點“不懂事”,你都準備三婚了,你好要什麼彩禮錢???如果男方人不錯,這個乾脆就免了,你低下你高傲的頭吧,你畢竟不是18歲的姑娘,你不是還有一個小孩子帶在身邊?


海天一號aaaa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給彩禮的這件事情法律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法律只是規定,如果男女雙方沒有正式結婚,或者結婚很短,沒有共同生活或者就離婚了,給付彩禮的一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但是最初結婚的時候是否給彩禮法律並不干涉,可以由男女雙方來自行決定。



而且給彩禮的這件事情雖然是源於我們國家的結婚禮俗和傳統,但也不是每個家庭都必須要遵守的。是否給,完全是基於男女雙方的感情,還有男方的經濟實力。

至於女方離過幾次婚,原則上並不影響彩禮的給付。說的直白一點,如果男方都不在乎女方離過兩次婚,並且帶著孩子,那他也不應當在乎這個彩禮,畢竟彩禮預示著對婚姻的一種承諾而美好的祝福。所以如果你已經決定要娶這個女人,給彩禮就應當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除非男方經濟比較緊張,不給也是沒有問題的。當然作為女方來講,也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恰當的索要,而不是抱著男方必須給,甚至不給就不結婚的態度來刻意的追求。

畢竟愛情不是買賣,不是你想買就能買的!

所以給彩禮沒有應不應該的問題,更沒有合不合法的問題,只要男女雙方心甘情願就可以了。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曾經我女朋友就要給我介紹一個離兩次婚帶一個小孩的,她們是同學。我以為她是要試探我。見了面告訴女友沒感覺。然後介紹給了我同學。。。最近也是分手。害的我同學以後一輩子也不能戀愛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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