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雷州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59名教師,9月17日起報名

「编制」雷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59名教师,9月17日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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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實雷州市中學、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和雷州市鄉鎮幼兒園教師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2018年我市決定公開招聘中學教師、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幼兒園教師共59名,其中雷州市第一中學30名、市特殊教育學校9名、雷州市第八中學2名、雷州市東里鎮初級中學5名、雷州市覃鬥中學3名、雷州市松竹鎮中心幼兒園3名、雷州市雷高鎮中心幼兒園3名和雷州市南興鎮中心幼兒園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其具體條件等詳見《雷州市2018年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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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對象

1.雷州市第一中學教職員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含2016、2017年畢業並已辦理暫緩就業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

2.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特殊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含2016、2017年畢業並已辦理暫緩就業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

3.雷州市第八中學、雷州市東里鎮初級中學和雷州市覃鬥中學地理科教師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地理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含2016、2017年畢業並已辦理暫緩就業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

4.雷州市松竹鎮中心幼兒園、雷州市雷高鎮中心幼兒園和雷州市南興鎮中心幼兒園教師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幼師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含2016、2017年畢業並已辦理暫緩就業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年齡為18-35週歲(即1983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間出生)。

4.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歷年平均學分績點2.7以上(報考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和幼兒園教師的學分績點不作要求)。

7.具備相應學科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報考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只要求具有中小教師資格證)。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 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參加廣東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違約的人員。

3. 2014年、2015年、2016年經廣東省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因規定的服務期未滿)。

4.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5. 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雷州市在編在職教師。

6. 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

7.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報名

(二)報名地點:雷州市教育局一樓黨群服務大廳(雷州市群眾大道10號)。

(三)報名方式:考生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託報名(除報考雷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外)。

(四)報名要求:

1.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清楚具體崗位資格條件及招聘政策,確認符合條件後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名。

2. 考生填寫報名表,表格可在雷州市教育局、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雷州市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中下載,表格均需用A4紙打印,報名表須雙面打印。考生必須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並貼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另備一張相片用圓珠筆在相片背面寫上名字和報考的崗位貼在表格相片旁邊。

3. 考生報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報名表2份。

(2)本人戶口簿、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鑑定書(或在學信網中打印有效期為半年以上的國家學歷電子註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書、歷年平均學分績點成績單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2016、2017年畢業並已辦理暫緩就業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如屬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徵得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並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除報名表提交原件外,其他有關的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經審核後留下複印件,原件當場退回考生。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 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8版)》(附件2)設置了崗位專業條件。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後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的專業依據)。如所學專業為專業目錄中的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

3.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與該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根據《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和《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等規定,我省招募的2015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取得證書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或大學生村官,報名時可憑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原件和複印件)申請加分,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成績加10分。報名時未提供有關加分證明材料的視為自願放棄加分資格。

5.報考人員須於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等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於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6.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六)准考證領取。

2. 地點:雷州市教育局一樓黨群服務大廳(雷州市群眾大道10號)

3. 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准考證。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六、考試

(一)筆試

1. 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內容: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2.筆試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筆試時間:2018年9月30日上午9:00至11:00,筆試採取閉卷形式。筆試將實行雷同試卷甄別鑑定,對作弊者嚴肅處理。

3.筆試地點:雷州市職業高級中學(雷州市西湖大道229 號)

4.成績公佈:本次筆試成績將於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雷州市教育局和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佈。按規定加分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所公佈的筆試成績,為加分後成績。

5. 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考生筆試成績低於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1.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員名單將在雷州市教育局和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佈。

(三)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範(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

面試採取上微課的形式進行(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增加聲樂、舞蹈、彈琴和視唱),內容為相應科目的知識,由考生現場抽取面試題目,並當場備課。每名面試考生備課20分鐘,試講15分鐘。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計算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餘評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後兩位)為考生得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面試時間及地點等具體事項詳見面試公告。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否則視為自動棄權。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3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不及格的不予錄取。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

按招聘崗位聘用人數,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根據《關於印發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體檢標準執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176號)的規定,對體檢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要按照《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九、公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雷州市教育局和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無特殊原因,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應承諾在用人單位服務3年,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需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標準由用人單位與個人在聘用合同中約定,且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考錄或公開招聘。

十一、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願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批准同意後可在報考同一類崗位符合條件的考生中依考試合格成績由高到低次序遞補人選。遞補期限為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二、其他事項

(一)准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務必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取消相應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均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應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有效,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於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有造假行為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發現將取消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

(四)本次招聘的教師應承諾在用人單位服務3年。

(五)本公告由雷州市教育局和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六)諮詢電話:0759-8805869(雷州市教育局人事股)、0759—8853438(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諮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雷州市2018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雷州市教育局

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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