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村级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83条,立案查处6人

6日,笔者从龙门县纪委获悉,该县村级巡查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283条,其中移交县纪委监委31条,取消危房改造资格5户,补缴党费25546元,追缴违规资金12200元,诫勉处理4人,立案查处6宗6人。截至目前,龙门县委巡察机构已对30个市级贫困村开展巡察,市委巡察机构也对23个省级贫困村开展了提级巡察,巡察比例超过30%。

2016年5月,龙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并制定了《龙门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龙门县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等10项工作制度,把村级巡察全覆盖纳入县委巡察五年规划。同时,从全县各职能部门抽调100名专业人才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巡察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为有序高效开展村级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脱贫攻紧中心工作,龙门县已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在日前启动的常规巡察中,巡察组在巡察永汉镇党委的同时,亦对永汉镇所属的3个市级贫困村进行同步巡察,使村级巡察与县委常规巡察同步谋划部署,同步推进落实,做到县委巡察推进到哪里,村级巡察就延伸到哪里。

【典型案例】

个别村级党组织违规发放“误工补贴”

2018年3月8日至5月12日,龙门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龙潭镇巡察时,发现龙潭镇新屋村、大坑村、新寮村、马岭村党支部及党员的组织观念淡薄,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会、党支部换届等党员会议时,都要给党员发放30到100元不等的“误工补贴”,村级党组织活动成了“党内有偿活动”。通过落实巡察整改,村级党组织活动发放补贴现象已得到遏制。巡察发现,龙潭镇所属大部分村,龙田镇凌角塘村、江冚村、长坑村,龙城街道办三洞村、黄竹坑村、鸬鹚村2015年-2017年期间,存在村“两委”党员未能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缴纳党费问题。巡察组发现后,立即将问题反馈给龙潭镇党委、龙城街道党工委和龙田镇党委,并要求立行立改。截止2018年8月7日,共补缴党费25546元。

村干部为捞选票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资金

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中,巡察组发现蓝田瑶族乡社前村、蓝田村两个村委会干部存在不担当尽责、充当“好人主义”的现象。为了捞选票,不想“得罪”选民,违规将危房改造资金平分给相关人员建房,国家扶贫政策执行走样。如:社前村委会将上级核准的2013年12户危房改造户的改造资金360000元平分给15户群众建房;社前村委会将上级核准的2015年9户危房改造户的改造资金270000元平分给21户群众建房;蓝田村委会将上级核准的2013年7户危房改造户的改造资金175000元中的70000元分派给另外16户群众建房。目前蓝田瑶族乡党委对当事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诫勉处理2人。

老人去世近三年仍有人“领取”高龄补助

在最近进行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龙门县委第二巡察组发现龙城街道办鸬鹚村的李某缘、李某桦和龙田镇凌角塘村廖某基属于市内外省学生,未按国家规定享受到义务教育困难补助。巡察组将问题反馈给龙城街道党工委和龙田镇党委,并要求立行立改。2018年8月10日,三人已足额领取到贫困学生义务教育生活补助。不久前,龙门县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龙潭镇新屋村、大坑村、新寮村、马岭村、塘坑村、南坑村、石连村、土湖村、石坋村、下埔、铁岗社区有47位老人去世后,仍有人继续领取每月100元至200元高龄津贴补助,有的去世近三年仍在领取。截至目前,龙门县已责令民政部门追缴违领资金12200元,对相关失职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朱斌彪

【作者】 林文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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