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山縣監管醫院,於2017年2月開始籌建,2017年12月29日建成投入使用。其佔地約40畝,總建築面積6300平方米,共設拘押病房72間,床位576張,建設規模為目前全區同類醫院之最。這是縣委、縣政府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實施創新型社會管理的一個重大舉措,也是對我縣毒情問題進行標本兼治的得力之舉,對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平安靈山具有重大的意義。
收治患病特殊人群
衝擊病殘涉毒人員收戒難困境
受國內外毒潮的衝擊及歷史遺留問題的影響,我縣毒情形勢嚴峻,尤其是患病特殊人員反覆作案已成頑疾。監管醫院成立以來,採用“公安看管,醫院醫治”的運作模式,對患有艾滋病、肺結核等嚴重傳染性疾病不宜收押的違法犯罪吸毒人員採取邊收戒邊治療的方式,有效破解了靈山長期以來患嚴重疾病的違法犯罪嫌疑人“收不了、治不了、放了亂”的難題,切實減少了患病特殊人群流竄作案、以盜養吸、以搶養吸等侵財案件的發生。2018年以來,監管醫院共收戒收治患病違法犯罪人員309人,其中患病涉毒人員266人。通過收戒收治這批病殘涉毒違法犯罪人員,全縣刑事案件立案數同比下降18.3%,“兩搶一盜”等侵財案件立案數同比下降31.3%。
設置刑事審判庭
助力案件快訴快審快判
監管醫院投入使用之前,我縣患嚴重傳染性疾病犯罪嫌疑人均被押送至南寧茅橋中心醫院進行羈押,每當此類案件開審,縣法院有關工作人員至少需要往返奔走南寧三次,極度耗時耗力耗財物。為切實提升辦案效率,保障在押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縣法院開始籌備設置監管醫院審判庭。2018年7月初,監管醫院審判庭正式啟用,短短兩個月時間,已開庭審理涉毒案件20起,打破了本地法官趕赴異地開庭的限制,極大地縮減了該類案件的辦案經費支出,提高了患嚴重疾病違法犯罪刑事案件的審判效率。
接收異地抓獲吸毒人員
推進“共建、共治、共管”
管控新模式
針對當前吸毒人員管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縣進一步完善動態管控機制,強化預警監控、脫失查找、出所銜接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面戒毒康復人員脫管失控。2018年4月,藉助縣監管醫院收戒收治病殘吸毒人員的契機,我縣與廣東警方首次嘗試了“異地抓獲、原籍管控”的收戒工作新模式,成功完成了三名靈山籍患病吸毒人員的移交工作。此後,靈山持續加強與廣東警方的交流協作,堅持深入探討異地吸毒人員管控機制,共同致力於“共建.共治.共管”管控模式的構建。目前,雙方共順利移交了27名靈山籍病殘吸毒人員,有效推進了異地抓獲、原籍管控“共建.共治.共管”合作模式的建設,進一步推動了雙方“聯手毒品整治,共建無毒社會”的合作目標。(勞瓊雅)
脫貧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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