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通報2起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案例,其中1起在福鼎

宁德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例,其中1起在福鼎

日前,寧德市紀委通報了寧德市2起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福鼎市公安局原黨組成員、國保大隊長費漢景,柘榮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原所長劉小強。

宁德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例,其中1起在福鼎

01

THE FIRST

據介紹,2011年至2016年間,費漢景利用擔任福鼎市公安局桐城派出所所長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轄區內管理對象和案件相關當事人賄賂,為涉黃場所提供保護,為上述人員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同時,其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7月23日,福鼎市紀委監委給予費漢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02

THE SECOND

柘榮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原所長劉小強在明知犯罪嫌疑人袁某貴、趙某華毆打被害人袁某強的傷情可能構成輕傷,收受袁某貴委託人魏某明財物後,授意城關派出所主辦民警違反規定將案件予以治安調解處理,致使袁某貴等人不受立案偵查,涉嫌徇私枉法。

同時,劉小強還存在借款給賭博人員收取高額利息及其他違法違紀問題。7月19日,柘榮縣紀委監委給予劉小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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