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大伯打麻將突發心臟病死在麻將桌上,死者家屬要麻將館負全責賠償30萬合理嗎?

保定農村走一走


問:打麻將突發心臟病死在麻將上,死者家屬要麻將館負全責賠償30萬合理嗎?

負不負全責,賠償30萬合不合理這說不好,就看法院怎麼判了。

但是家屬聲索是必須的,因為聲索總會有收穫的,既使沒收穫也沒損失呀!

這麼回答是有依據的,比如心臟病者喝酒喝死了,家屬聲索酒館和酒友都賠了錢。

心臟病者洗澡死在浴池家屬聲索浴池老闆賠了錢。

心臟病者死在公共汽車上,家屬聲索客運公司賠了錢。

心臟病小偷偷錢被發現逃跑摔死,家屬聲索被盜者賠了錢。

有這麼多"我死我有理"的前例,會哭的孩子有糖吃,家屬完全可以不顧社會譴責去聲索一下的。萬一碰上有人和稀泥的,或是麻將館主出於道義或是息事寧人,不是可以弄個棺材本嗎?






金蘋果老楊


這是黑色幽默,這是荒誕喜劇。歪打官司邪告狀,現在是誰死誰有理的時代,這件事,老頭打麻將突發心臟病死在麻將桌上,如無其他問題,麻將館無責任。

首先我們明確的是死因是心臟病,這是死在哪哪倒黴的一種病,根本原因在於患者自己的疾病導致,而不是外界的客觀因素導致,更跟場地無關,死在商場,死在馬路上,死在山裡,死在他自己家沒啥差別,記住一點,是死於心臟病就可以了。

現在死者家屬找麻將館索賠30萬,完全是痴人說夢,這是不可能的,如果這個索賠得逞,那麼按這個邏輯要錢,就熱鬧了,四個人打麻將,誰點炮誰有責任,不點炮就不會心情激動,就不會死,或者自摸,三家都有責任,誰讓你們讓老頭自摸的,否則不會死,這樣邏輯推理下去,黑色喜劇。

這件事,麻將館無責任,但是他們可能會面臨非法這麼,也許會去鬧,因為既然開口要30萬,就已經不要臉了,麻將館可以一分不給,如果有人來鬧,就報警,然後燒香拜佛祈禱,估計麻將館是別想開了。

這件事,鬧到最後,會上法庭,從法律角度講,麻將館也沒有責任,但是法院怎麼判,不知道,有句俗話叫會哭的孩子有奶吃,那就看死者家屬怎麼鬧了。

理想的狀態下,死者家屬應該向麻將館說對不起,然後悄悄的拉回屍體,火化,這件事會在當地當成笑話講一輩子,這是怪不著別人的。受害家屬可以辦喪事,麻將館老闆和麻友可以去看,也可以隨份子,最好燒一副麻將,外加三個紙人,成人之美。

怕就怕,因為為穩的需要,而屈從於鬧,而強迫麻將館賠償,這也是完全可能發生的事情,說破無毒,萬事大吉。


韓東言


負全責太過分,負一部分責任可以理解。


3月22日下午3點左右,杭州新生村一麻將館裡一名62歲大伯打麻將時,突然暈倒在麻將館,接著大小便失禁,館主立刻撥打120電話,急救醫生經過一個多小時救助,不幸的是大伯兩搶救無效死亡。據悉,大伯是本地居民,之前得過中風,病好了後不影響生活,平時喜歡喝酒。當天打麻將前,喝了點小酒。

死者家屬要麻將館承擔全部責任賠償30萬,明顯不合理,而且就打官司,家屬也贏不了,沒有法律依據。老人62歲,之前也有過病史,打麻將之前喝了酒,這些都可以是引發老人死亡的原因。如果有外因,比如打麻將時抓到好牌突然激動,或者與麻友因為打牌過程中發生爭執等等,而麻將館的噪音,通風不暢這也是一般麻將館的通病,這些也可能是老人突然死亡的原因。



而麻將館只是提供這麼一個娛樂平臺,而一般發生意外通常都是自身存在問題,如果不從自身找原因,一味的怪罪麻將館,這很明顯就是昧著良心說話,擺明了就是要錢。因此我認為麻將館從人道的立場上可以賠償一少部分錢。


我們也看過很多例子,在飯店吃飯自己不小心滑倒了,飯店要賠錢,孩子貪玩摔倒了,飯店賠錢,老人在廁所摔倒了,廁所賠錢,孩子去遊樂場摔倒了,遊樂場賠錢,騎摩托車路上自己卡死了,公路局賠錢,等等的例子數不勝數,反正只要出事了,先找別人給自己賠錢。不管你心裡願意不願意,這就是現實,這也是法律不斷完善的一種結果吧!


詩詞公寓


因此,老人家屬向麻將館索賠完全沒有道理。

但是,這種問題一旦拿到法庭去說道,事情的結果可能就未必如我們所認為的那樣了。

因為老人是在麻將館發病的,家屬向麻將館索賠,麻將館若不想賠錢,就必須要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怎麼證明?一、要拿得出合法手續;二、要證明麻將館的環境不會對人身體健康產生不利影響;三、要證明自己已經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如果說第三條,麻將館打急救電話還算是證據的話,前兩條,絕大多數農村的麻將館,基本上都拿不出來。

拿不出來,就意味著你存在過錯;存在過錯,也就意味著少不了要賠錢。所以,問題就不是賠不賠了,而是變成了賠多少。

我個人判斷,無論是以什麼名目,麻將館應該是少不了要出錢的。只要出現這種事兒,就不可能將自己完全撇乾淨。


冀彥偉GG


首先這位農村大伯是成年人,而且智利智商正常,否則也不會去打麻將的,也就說在法律上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沒有人逼著他去,也沒人限制他人身自由,那麼別人為什麼要承擔責任。


如果麻將館在他發病時候沒有第一時間撥打120電話或者救護措施任由其發病,那麼麻將館肯定要要負責任的。如果當時有積極救護那肯定是不用賠償的。

如果在麻將途中有人跟他爭吵,推搡行為,有人言語侮辱行為等,如果有這些行為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沒有完全自身情況。其他人是完全沒有責任的。

我想說都是金錢惹的禍,人都去世了,應該安安靜靜的把他送走,而不是大吵大鬧讓他死後也不得安寧。又不是酒桌上被勸酒喝死的同桌的都有責任。麻將館老闆遇到這一家奇葩的人估計也是夠受的了。最後估計多多少少要賠償一點。


前幾年也有同一類型的報道一男子麻將桌發病去世賠償17萬,男子許某在雷某麻將館打麻將時,突感身體不適,後發病死亡,雷某答應賠償許某32萬寫了欠條後來又覺得不公平,經過打官司最後賠償了17萬。

打了幾圈麻將,許某突然感覺身體不適,上廁所嘔吐,雷某當時就撥打了兩次120電話急救電話,最終還是因為突發急病在雷某家死亡。

第二天下午,在社區幹部協調見證下,死者許某妻子與雷某夫婦簽名民事調解書:約定雷某將一套90平方在建房賠給許某,改房屋作價27萬,協議簽訂不久,雷某認為不公平,是受到了威脅簽訂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協議。最終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網絡金融解答


我也來說兩句:老人在麻將館打麻將突發心梗塞死亡,家屬索賠30萬是“獅子大張口”要的太多了。無論是走法律程序還是私下和解,死者家屬想要麻將館老闆拿30萬出來,那都是不可能的。

第一,麻將館是一個娛樂活動場所,願意去玩的,除了未成年人以外,大家都可以隨便去活動、去娛樂,但前題是“自願”(賭博性質除外)!既然“自願”,麻將館就不可能“負全責”了。

第二,麻將館也有責任。因為開麻將館肯定是帶有贏利性質的。既然收了人家錢,就得對參加打麻將的人的安全等負有責任。況且,情緒激動、悲憤傷感等都是心梗猝死的主要誘因之一。即使“意外”死亡,麻將館老闆也是脫不了干係的,起碼要出個安葬費吧!

總之,這樣的事還是和解為好,要相互理解,相互忍讓,鬧狠了對雙方都不是一件什麼好事!

另外,通過這件事使我想到,那些開麻將管的老闆娘,不妨在麻將館裡掛塊“溫馨提示”牌子:凡有高血壓、心梗塞等疾病患者謝絕入內,如不聽勸告出現意外,概有自己負責。這樣是不是要好一點呢?


新聞攝影


99隨便語:以一個曾有10年律師經驗者的身份告訴您,很遺憾,麻將館基本上逃不掉責任的,只要死者家屬一定想得到賠償,差不多能得逞。

地點:浙江杭州,新工新村

時間:2016年

事件:62歲杭州大伯在麻將桌上猝死

題目中說的應當是發生在浙江杭州新工社區某棋牌室內的事。

(1)新工社區的新工新村內,有間棋牌室,20多平方米大,放著5張麻將桌。

某天下午,一名62歲的大伯在此與人打麻將,當時,棋牌室房間裡有20多個人,其中有打麻將的,也有站在旁邊“觀戰”的。

打麻將時,大伯突然不動,趴在了桌子上,全身失去知覺,緊接著大小便失禁。

120趕到現場,施救一個多小時,最終沒能救回來。

(2)經查,這名大伯是新工新村小區居民,幾年前得過小中風,但治療後並不影響生活,平時喜歡打麻將,還喜歡喝酒,別人都叫他“老酒鬼”,當天打麻將前,大伯就是喝了酒。

99隨便觀點:

第一,為何頻頻發生老人打麻將猝死事件?

老人打麻將猝死在麻將桌上,絕對不是個例,已經有過很多起類似報道,雖然老人死亡的原因各有不同,但其中共性的原因,卻也不少。

(1)老年人身體機能下降,其中不少人有各種心血管疾病,存在身體隱患。

(2)麻將館裡,通常人員多,空氣不流通,又因為時常有人抽菸,環境實在算不得好,容易誘發疾病。

(3)長期坐姿打麻將,人體腰頸椎以及全身肌肉都會承受很大壓力,就算年輕人都受不了,就更別提老年人。

(4)很多人認為打麻將是身心放鬆,其實不然,大麻將時情緒容易激動,時常大喜大悲,對於老年人的心臟絕對沒有好處。

具有這樣多的壞處,打麻將已經不是娛樂!

喜歡經常打麻將,而且是長時間打麻將的老年人,其實他的身體狀況已經很糟糕,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等到趴在麻將桌上起不來,已經晚了。

第二,老人打麻將猝死,與麻將館有關係嗎?

實際上是沒有關係的。

就像許多網友評論的那樣,老年人也是具有正常思維的成年人,哪怕沒有麻將館,喜歡打麻將的人,也會呼朋喚友,找個地方去玩,開麻將館的只是提供一個場所而已。

你來打麻將,自己身體自己清楚,麻將館總不能讓客人出具健康證明吧?

打麻將猝死的,都與自己身體有關係,也等於是自找的!

第三,那麼為何要說,麻將館逃不掉責任?

因為賭博是違法犯罪。

有人或許會問,開麻將館的也不一定就是賭博,很多麻將館裡只是“小來來”,那是增加一點情趣而已,哪裡算賭博了?

問出上面這句話的朋友,那是不瞭解實情。

(1)許多麻將館裡,為了招徠生意,的確涉嫌組織賭博,或者對於客人之間的賭博行為,選擇裝作看不見,這是實情。

(2)關於娛樂場所禁止賭博的規定,是個不能細究的問題,一旦“按章辦事”,幾乎所有的麻將館,全都逃不掉涉嫌賭博的命運,重則範圍,輕則違法!

主要分析如下:

第一,刑事責任:2005年《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中,對於“聚眾賭博”有一條這樣的規定:“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就算聚眾賭博。

這條規定在具體過程中,彈性很大!

什麼叫“參賭人數20人”呢?在現實中,曾有麻將館現場打麻將的客人超過20人,而每把輸贏僅有幾元錢,被處理的先例!

你說幾元錢算不算賭?嚴格地說,幾元錢的輸贏,也是賭,只要超出20人,就能往這條規定上面靠!

第二,行政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就屬於違法行為,可以被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

對於“賭博賭資較大”,全國各地有不同規定,但通常這個數額都不高。

比如說,河北省的規定是“個人賭資200元以上”,上海市的規定是“個人賭資100元以上”,山東省的規定是“人均賭資100元以上或當場賭資400元以上”,如此等等。

以上這些規定的金額很低吧?

但還有你想不到的!

比如說查賭資的多少,檢查人員不是按照現場桌子上的金額計算,往往是搜查現場所有人的口袋,大家各自帶了多少錢,賭資就是多少!

你說這樣的操作合理吧?肯定有合理的地方,也有不合理的地方,這裡不作表述。

【有了以上說明,那就很清楚了,凡是開麻將館的,假如想給你上綱上線,幾乎沒有哪一家麻將館能逃掉,輕則是違法,重則是犯罪!】

(3)既然麻將館存在違法犯罪行為,老人在麻將館裡猝死,當家屬要求賠償,麻將館能怎麼辦?

通常只能與家屬協商!

別無他法!

一旦協商不通,死者家屬把事情鬧大,麻將館的責任可能會更大,這是很好理解的地方。

比如題目中62歲老人在麻將館內猝死事件,後續報道中,未見麻將館賠償的報道,但那不代表麻將館實際上沒有賠償。

最可能的情況,麻將館是和家屬私了了。

或多或少賠點錢,讓家屬不要再鬧。

結束語:老人猝死在麻將桌上,要求麻將館賠償,合理嗎?不合理,但這種事麻將館心虛,還真不敢與家屬頂真,應當是私下賠償一筆錢,自己認倒黴。


99隨便


麻將館是公共場所,不請自來,願者上鉤。跟舞廳、飯館一樣,跳舞太累跳死了,吃飯太快噎死了,都是個人行為,誰又沒拉你參加,舞廳和飯館沒責任。打麻將贏了輸了都會讓人激動,導致心臟病復發猝死,家屬早幹麻去了?明知道老頭有心臟病還讓他去打麻將,現在死人了不檢點自己,還要什麼賠償?


十里梅花香


打麻將打死人的事還真不多見,下面我們看看這到底怎麼回事?

3月22日下午3點半左右,杭州新生村的一家麻將館裡,一名62歲的大伯搓麻將時,暈倒在麻將桌上。麻將館老闆娘馬上打電話120,不大一會120救護人員到現場搶救了一個多小時,最終沒能救回來。

下午5點多,麻將館門口聚集了數十名村民,都在議論著剛才發生的事。麻將館的門簾遮得嚴嚴實實,門口站著人,不讓人隨意進入。



村民介紹說,麻將館面積不大,只有20多平方米大,放著5張麻將桌。事發時,房間裡有20多個人,有打麻將的,也有站在旁邊“觀戰”的。大家正打著麻將,“突然間他就不動了,保持著打麻將的姿勢,接著暈倒在麻將桌上。


村民介紹說,這名大伯是本村人,幾年前大伯得過小中風,治療後也沒影響生活。大伯平常愛打麻將,喝點老酒。村民都叫他“老酒鬼”,今天打麻將前也喝了點酒。

老人打麻將死在麻將桌上,按說麻將館也有一定的責任,但主要責任還是老人本身有病的關係,打麻將只是一個誘因而已。


孔國說新零售


正規營業的麻將館不但無責,應反過來向死者家屬索賠。

我的看法如下:

1.首先,突發心臟病一般是由於興奮、刺激所導致的。一般正規的麻將館就提供麻將桌、茶水等服務,並沒有提供一些刺激興奮的服務,所以並沒有任何責任。除非是以下兩種狀況麻將館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一是麻將館提供了非法賭博的服務,受害者太興奮導致心臟病突發死亡;二是麻將館在事故突發生沒有盡到救助義務。

2.其次,國家也沒有規定說心臟病人不能進麻將館,因此麻將館並沒有審查義務。如果有這規定的話,以後進麻將館就得健康告知了。

3.然後,一起打麻將的人要視在打麻將過程中有無刺激受害者的行為或言語,如有的話可能法院會判一點責任。

4.最後,麻將館甚至可以向受害者家屬索賠。由於麻將館出現死亡事故,導致了麻將館生意下降,因此導致得損失可以向對方索賠

題外話:可以規避經營者責任的保險

建議經營休閒娛樂場所的人可以購買公眾責任保險,此產品就是用來規避客戶在經營場所消費時,導致的傷害事故應由經營者承擔的賠償責任,這個產品在很多國家是強制購買的。

保道,乃保險之正道也!我願為中國保險業正名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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