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殺人小伙是否一死一了百了?是否還有後續賠償?

68017416


從法律上來說,殺人男子的死亡只是意味著原本需要由他所承擔的刑事責任消失,畢竟人死了是沒辦法被羈押服刑或者執行死刑的。

但是,與刑事責任不同的是民事賠償義務並不會隨著男子的死亡而終結。



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而對於被害人死亡的,法律規定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我們通常所說的民事索賠訴訟說得通俗一點就是一方要求另一方賠錢。

本案中殺人的男子雖然死亡,但是如果他本人留有遺產並且由其父母妻兒進行了繼承。那麼死者的家屬可以將繼承兇手遺產的直接受益人作為起訴的對象,以此來請求法院從兇手的遺產中劃扣合理的部分來來作民事賠償。通常情況下,法院對於類似的訴求都會予以支持。

不過,介於本案目前已經成為輿論的焦點,並且公眾普遍對於死者一方的風評不佳,我個人認為死者家屬可能不會選擇在這個敏感的時間節點發起對於兇手家人的索賠訴訟。

因此,最大的可能是,作為死者的家屬或許會在事件的熱度消退後悄悄地來進行索賠,屆時他們將面臨的輿論阻力必定會減少很多。

在目前的情況下,沒有聽到死者家屬索賠的聲音並不意味他們自覺理虧,更不意味著他們就此放棄了索賠。畢竟在兩條人命面前,再大的輿論的壓力都不足以讓死者的家屬就此沉默。


通城丹妹


本人替小夥不值!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兩老東西多次騷擾,傷人在先,實在是欺人太甚!我覺得不用賠!

做買賣什麼人都會碰到,沒有忍者之心不能做買賣。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世間有幾個修行高的人?大家不知做小買賣的苦,起早貪黑,身心疲憊,本來就容易上火,兔子急了還咬人,盛怒之下 ,什麼事都會做出來的。


梧桐樹下8878



以命抵命,還賠償什麼?


一個40多歲的中年人,和6,70歲的老兩口,孰輕孰重?


我的想法也很簡單。如果堅持要賠償。


小夥子應該有子女,年紀應該也不小了。


那就繼續。


兩家都沒有人了,那絕對就不會有賠償了。


現在的問題應當是老兩口的家人向小夥子家人道歉。


而不應當是反過來要賠償。


否則,就等待這下一個悲劇的發生吧。


張子曰


賣菜男子才45歲,有兩個兒子,為了這老兩口丟掉自己性命,真是不值得!

他選擇自行了結自己的生命,一是可能覺得會被判處死刑,恐懼刑罰;二是可能覺得會牽連到家人,自己結束生命,死了也就一了百了了,再也不會把家人牽扯進來了。

只可惜,賣菜男子趙某不懂法,由於他這是激情犯罪,屬於民間矛盾引起的案件,且老兩口有錯在先,主動激化矛盾,如果趙某再去投案自首,有很大可能會判處死緩或無期。只要人活著,就有希望!另一方面,民事賠償不因趙某死亡而一了百了。

如果趙某要是地下有知,估計也是後悔死了,一是不該如此衝動,無論什麼理由,殺了人就是要承擔刑事責任,二是早知還要賠償,牽連到家人,還不如去投案自首,一人做事一人當,把所有責任全部攬下呢?

當然,這種賠償也是有限的,由於老兩口當場死亡,賠償也僅限於喪葬費等,沒有什麼死亡賠償金,也沒有什麼精神撫慰金,而且能否賠償到位也要看趙某有沒有留下遺產,或者留下的遺產是否夠賠償的。

筆者一方面希望趙某能留下足夠的遺產,這樣無論老人、還是孩子都沒有什麼後顧之憂,但另一方面又希望他“沒有”遺產,理由嘛,就不說了,大家都知道的!


打虎拍蠅


肯定不會一了百了的,這個案件牽涉到了刑事案件,後期還會涉及民事賠償的!

整個事件起因經過結果網路上看到的已經明瞭:兩老人曾經和該男子發生過口角,這次的起因是半塊西瓜,老人說吃瓜之後拉肚子,非跑到超市大吵大鬧,語言上多次侮辱該男子,竟然索要賠償1萬元。該男子讓步作出幾百元的賠償卻被拒。兩個老人甚至威脅說不讓其好好經營,要罵上九天九夜!


真的是,壞人已變老,為老不尊!該男子作為40多歲的中年人,生活的壓力和自尊心使然,他忍無可忍的動了怒殺了人。

作為一個從東北到青島打工的人,衝動過後也是悔恨和遺憾,想的是以死謝罪,其實不然。畢竟行兇殺了人,法律上會進行嚴懲外,還要對被殺的兩老人進行民事賠償。該男子的死不值當,最起碼是好死不如賴活著,能多活一天也算是給自己的家人有個交代和最後的道別!


如意島理財


小夥子值得同情,老傢伙該死,曾經親身遇到過這樣的老頭,騎三輪車從橋上衝下來,剎不住撞上我停車位裡的車,交警都判他全責,還是連續一個星期到我家鬧,說手痛腳痛全身痛,報警警察來了也沒用,就是和稀泥,我當時也想殺了他,但是為了老婆孩子我忍住了,最後給了他5000塊,第二天就見他又開心的騎著三輪車在路上跑了,不過第二年就死了


暮光之城之暮色


首先,還原一下案件起因:兩位老人在男子店內買了一個西瓜,可能因為不新鮮或者其他原因,總之,兩位老人吃了以後拉肚子。(不一定是吃西瓜導致的)於是,來找男子賠償,要求賠一萬,男子只願意給300,然後就開始罵,罵完不解氣,又叫來老伴罵,男子被罵惱了,怒火攻心,於是發生了命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經畏罪自殺,在死前給家裡打了電話交代了後事,男子平時為人也還不錯,有時脾氣會大一點,兩位老人在鄰里口碑不怎麼好。


案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衝動導致,主要也是由於兩位老人得理不饒人,辱罵男子。

現在人已經死了,男子雖然是犯罪,但是不是因為謀殺,而是因為被激怒了,做法應該譴責,但是兩位老人未免有些過分,有問題可以找市場管理人員,一直對男子進行人身攻擊,也難怪別人會這麼生氣。後續的處理結果還沒有確定,目前也未聽說老人子女索賠的事情。

客觀來說,兩位老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男子正值當年,上有老下有小,損失來說可能他的家庭會更大一些,但是人都有老的時候,做一個有素質的老人才會更被尊重。

所以,一定不要衝動,更不要倚老賣老得理不饒人。不然,最後搞不好命都丟了。


好爸爸就要愛學習


無理取鬧丟了性命,還要連累別人,真的是無法評判。法律又似乎沒有一死了之的法律條文,所以,是否承擔責任並不是一個人的一廂情願。

商販也是人,起早貪黑不容易,不合理的賠償也有權利拒絕,老人不依不饒,實在不可理喻。

希望有些人出門嘴下留點德吧!逞一時痛快,不僅害人,而且害己。

那些罵不死別人的話,終究都會成為指向自己的劍,舉頭三尺有神明,造口業也是會遭報應的。


魚樂小蝦米


這是三個十世都糾纏不清的孽緣,還在有人想糾纏。

讓死者安息,讓阿來耶解脫!

看了錄像,無限感慨,半天說不出話,人生大苦,何必還要這樣苦苦相逼,活著的時候,都不給對方一點安寧,非要不給對方一點活路,也不想給自己活路。

凡夫們那麼願意,揪扯到這種恩恩怨怨裡嗎?小編不給自己留條後路嗎?

讓死者解脫吧,讓生者也安寧吧,加害者和受害者,主體都不在了,還糾纏什麼呀?放過是慈悲,放下是解脫!


挎富追神


先拋開賠償不說,首先就是替小夥子覺得不值;自己正是處在青春年華的年齡,卻遇上這樣的事情並且搭上了自己的生命,通過這件事情更給大家上了一堂課,“得饒人處且饒人”。

不知道大家發現這樣一個情況否,小夥子在追出去的時候,並不是漫無目的,而是有目標性;對於旁邊勸阻的路人小夥子選擇避讓,而是找之前的人,從這點就可以看出小夥子懂得明是非。

而且通過超市員工瞭解,老人來超市找小夥並不止一次之前已經出現過多次的,人不是機器哪怕就是機器也有自己的承受能力,如果一個人不是被人逼得太緊怎麼會行如此之事。

這件事情更應該說是兩位老人先引起的,如果能夠退讓一步何至於此呢?

感謝各位讀者朋友的閱讀,大家覺得該賠償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