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左某為了賺錢,將無業遊民李某捆綁拘禁在一輛廢棄快遞車內數日,每日讓其裝扮成“銅人”在景區陪遊客合影。記者今日獲悉,西城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左某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去年10月20日一早9點多,城管隊員杜先生在西城區糧食店街南口路邊,發現一輛上鎖的廢棄快遞三輪車。杜先生覺得可疑便上去排查。透過快遞車廂的縫隙,杜先生髮現車內有一床棉被,堆得像個人形。杜先生晃了下車廂,棉被裡突然伸出一隻腳來,把杜先生嚇了一跳。杜先生喊了一聲“誰在裡面”?只聽得車廂內傳來呼救聲:“我被綁架了,出不去,快救救我。”
杜先生立即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後打開車鎖,將車內的一名男青年解救。
男青年自稱姓李,被人捆綁拘禁在車內,還讓他扮成小銅人去景區陪遊客照相。綁他的男子平時就在旁邊的一輛麵包車裡睡覺。
當天上午11時許,一名穿著黑衣的“小銅人”回到麵包車時,被等在這裡的民警抓獲。
被抓的男子姓左,平時以做黑旅遊為生。左某供述,之前他在前門附近兜售小商品時,認識了發小廣告的年輕男子李某。去年10月15日,左某又看見了李某。李某當時居無定所,也沒什麼營生。左某覺得李某“腦袋不好使”,便想控制李某替自己賺錢。
左某帶著李某去吃飯,讓李某跟著自己做生意。而左某所說的“生意”就是讓李某跟他一起扮成小銅人,去大柵欄、後海等景區跟遊客拍照。
李某不願意,左某便拿辣椒水噴他的臉,還威脅他說:“不聽話就弄你。”李某害怕,只好任由左某擺佈。左某掐著李某的脖子,將他塞進自己花200元買的一輛廢棄快遞三輪車裡,反綁雙手,用膠帶捆住拇指。
白天,左某就帶李某一起去景區拍照,一次20元,一天能賺上200餘元,這些錢全進了左某的腰包。晚上,李某就蜷縮在快遞車裡睡覺。
被解救後,民警也問過李某,平時在景區拍照時為什麼沒有求救逃跑?李某說,左某總是威脅他,他不敢跑。
從15日晚至20日一早被解救,左某非法拘禁李某5天時間。經鑑定,李某的雙手拇指由於捆綁,造成輕微傷。
此案審理期間,家屬提出被告人左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申請對進行司法鑑定,不過鑑定顯示,其犯罪時屬於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認為,左某將被害人李某非法拘禁長達數日,且造成李某輕微傷的後果,犯罪情節較為惡劣,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法官尋找被害人李某,想詢問其有無附帶民事賠償請求時才得知,李某被解救後因盜竊也被判了刑,正在服刑。
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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