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紀委監委通報1起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典型案例

9月4日,湘潭市紀委監委通報一起10名黨員幹部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典型案例。

2017年12月21日,湘潭市委第四巡察組將巡察中發現湘潭市檔案局涉嫌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公款旅遊、違反財經法規和提供虛假資料等問題線索移送湘潭市紀委監委。2018年1月29日,經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批准,市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對該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發現市檔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鬍建略等人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並收受禮金、違規公款旅遊、更改會議記錄和捏造清退項目對抗市委巡察和組織審(調)查等違紀問題。2018年5月7日,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委會研究,並報市委同意,決定對胡建略等人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調)查。2018年8月16日,經湘潭市紀委常委會議、監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市檔案局胡建略等10名黨員領導幹部黨紀(政務)處分,其中涉及處級幹部7人,科級幹部3人。

經查,2012年12月至2017年1月,湘潭市檔案局時任黨組書記、局長鬍建略(2015年12月提前退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行設定項目違規發放津補貼且數額巨大,違規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並收受禮金;同意下屬機構違規組織公款旅遊。胡建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湘潭市檔案局黨組書記、局長陳育松於2016年11月接任後,違反政治紀律,不堅持原則,同意更改局會議記錄、放任捏造清退項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組織參加公款吃喝,用公款送禮,收禮。鑑於其在組織審查期間積極配合,組織單位清退違紀款項,認錯悔錯態度好,陳育松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湘潭市檔案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陽榮初(2015.12 -2016.11月主持市檔案局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並收受禮金,違規公款旅遊。陽榮初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湘潭市檔案局原黨組成員彭貽慶違反政治紀律,參與更改局會議記錄、捏造清退項目,對抗市委巡察和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並收受禮金。鑑於其在組織審查期間積極配合,認錯悔錯態度好,彭貽慶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湘潭市檔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斌違反政治紀律,參與更改局會議記錄、捏造清退項目,對抗市委巡察和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並收受禮金,違規公款旅遊。王斌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湘潭市檔案局副調研員、服務中心原主任王建群違反政治紀律,參與更改局會議記錄,參與捏造清退項目,對抗市委巡察和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參與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組織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違規公款送禮和公款旅遊。王建群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湘潭市檔案局原副縣級紀檢員沈友志(2015年12月提前退休)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對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既未明確提出反對意見,也未有效制止違紀問題的發生。鑑於在違規發放津補貼過程中,曾向主要領導有過提醒,認錯態度較好,沈友志被給予免予黨紀處分、誡勉談話處理。

湘潭市第二檔案館館長、服務中心原副主任、現主任陳湘芳在黨的十八大之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用公款旅遊兩次。陳湘芳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湘潭市第一檔案館館長、服務中心原副主任、原出納陳雲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通過虛造員工工資福利、虛開發票等方式套取現金髮放津補貼,數額較大。陳雲被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湘潭市第二檔案館副館長、服務中心副主任羅洮在黨的十八大之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用公款旅遊。鑑於在紀律審查期間主動交代組織未掌握的個人違紀問題,認錯態度較好,羅洮被給予免予黨紀處分、誡勉談話處理。

通報指出,胡建略等10名黨員領導幹部因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查處,折射出即使在高壓態勢下一些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仍然不到位,有的黨員幹部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心無敬畏、行無規矩,不收斂不收手。市檔案局打著所謂“改革創新”的旗號對有關制度規定進行“選擇性解讀”,以“調動積極性”為名違規自設項目發放內部績效考核獎,有的黨員幹部更以“勞動所得”、“未使用財政資金”等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為違規發放獎金補貼“正名”,以“多年慣例”、“集體決策”等看似合情合理的藉口多年違紀還不知錯在哪裡。更有甚者,在接受紀律審查時仍表現得理直氣壯。特別是市檔案局班子為掩蓋違紀問題,開會討論更改局會議記錄、捏造清退項目,對抗組織審查,性質更為嚴重。這些問題警示我們,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防止“四風”問題反彈的任務仍然艱鉅,全面從嚴治黨必須長期堅持、一刻也不能放鬆。

通報強調,全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必須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提高站位,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從講政治的高度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重拳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堅決防止“四風”反彈。要強化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牢記紀律和規矩,養成紀律自覺,時刻防範廉潔風險。各級領導幹部尤其是主要負責人要講政治、懂規矩、守紀律,帶頭反對“四風”,形成“頭雁效應”,真正擔當起正風肅紀的領導責任,決不能喪失原則底線。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對頂風違紀行為“零容忍”,緊盯“四風”問題新動向新表現,早介入、早提醒、早監督、早處置,對不收手、不知止的,嚴肅查處,並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尤其是對省委“約法三條”以後的頂風違紀問題,堅持一律先免職再處理。對各級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的,嚴肅追究有關黨政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責任,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不斷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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