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說要給我股權,創業初期只能發很少的工資,能相信嗎?

老闆說要給我股權,創業初期只能發很少的工資,能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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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的上市,使得阿里萬人成為百萬富翁,成為一個造富奇蹟。而全國範圍的大眾創新,萬眾創業更是將“股權激勵”推上了一個巔峰,大量A股上市公司也推出了“百億市值,千萬身價”的員工持股計劃。

現在你招聘一位高管,不談股權你都不好意思開口。

但是真正在實施股權激勵的過程中,一不小心就會變成一個博弈的棋局,無論是老闆還是企業高管都要小心,股權可能就是個“坑”,如何繞開這些坑,成為職場行走江湖的必備常識。

一、創業公司畫的餅,總是看起來很美

當你走進一間猶如馬雲召集阿里巴巴十八羅漢時所在的悶熱小房間時,這就意味著你開始慢慢進入創業公司的坑內,至於坑有多大,當時你還一無所知。

《羅輯思維》中,老羅說了一段話:理想和現實利益之間的關係,就是我有我的理想,你有你的理想,我們互相尊重。如果你想把我的理想,納入到你的理想體系中來,可以!請用利益來說話,用利益的方式尊重他人!

不知從何時起,創業公司變成了“苦逼”的代名詞,而這種苦逼,又苛刻的要求加入它的人一起承擔,於是為了說服更多人, CEO們紛紛開始畫起持股的大餅,將無數和老K一樣的熱血青年忽悠套牢,驅使他們為之幹著最累的活,拿著最少的錢,奉獻著最寶貴的青春。

老闆說要給我股權,創業初期只能發很少的工資,能相信嗎?

且不論這些公司能否活下來,就算拿到了融資,這些承諾最後也大多不會兌現,不過是一種誘使你不斷投入的“胡蘿蔔”,尤其是股份,創始人有一百種方法讓你拿不到,而你無可奈何。這感覺好比你在前方打仗,多數時候還要顧著後方放冷槍。

如果你已經決定加入一家創業公司,對方恰好也無比真誠地答應給予你股份,一定要在最短最快的時間內將它白紙黑字的確定下來,如果對方說“把蛋糕做大了才有的分”這種胡扯,你應該轉身就走,連畫的大餅都捨不得分的人,等真有了蛋糕可能分給你嗎?在自己最有價值的時候提條件,而不是等到自被公司踢出時才反應過來。還有別怕麻煩,記得讓專業律師幫你看看相關條款,否則更大的麻煩會找到你。

創業是一場廝殺,不僅在外部,更在內部,有時內部的廝殺甚至比外部更激烈。你要做的就是使出一切手段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因為他人時刻都在算計著如何侵蝕它們,就算你降薪50%,這些人也只會天天想著你的性價比。

請牢記,一切以股權激勵為目的的創業都是耍流氓!

二、老闆在設計股權的時候,結構一定要乾淨,要理性

現在談起股權激勵,大家更願意談的都是IPO、資本運作、市值管理,基本是從收益角度來論述股權激勵的,儼然把股權激勵當做企業的“造富福利計劃”了,但是實際上股權激勵是輔助企業戰略落地的工具,絕非福利計劃。因為,一旦企業“黃了”,股權一文不值,特別是初創企業“股權”並不意味著財富更多是對於公司事業夢想的分享,對於公司權利義務的承擔,股權激勵計劃需要激勵對象與公司風險共擔,以奮鬥者為本,而非造富機制。

所以,馬雲才會說“股權激勵都是騙人的,企業破產了股權一分不值”。從這點上來看股權激勵更像是一份激勵對象的投名狀,真正完成從職業經理人到事業合夥人的轉變。

老闆說要給我股權,創業初期只能發很少的工資,能相信嗎?

首先股權結構一定要乾淨,不要特別複雜。一個創業公司的股權應該有三類:創始人的股權、員工的期權和投資人的股權。

創始人可以出資也可以不出資,因為創始人是以過去的經驗和資源以及未來對公司的全職投入作為條件來換得公司的股權,而且按照一般的股權投資規則,創始人出小錢或不出錢佔大股,投資人出大錢佔小股。

創始人絕對不要簡單地認為,不就是那點錢嗎?我有胸懷,有氣度,我能分享!作為創始人當然需要這樣,只有這樣才有氣場。問題是,股權分配不是單一的錢的問題,股權的背後對應的是你如何搭班子。這些股份要分享,關鍵是分對人,給該給的人。就是說,先得找到對的合夥人,然後才是股權配置。所以,創始人要縝密思考,我公司關鍵成功要素是什麼?業務發展的核心節點在哪?這些關鍵成功要素、業務節點需要哪些人負責?應該給他們哪些利益進行捆綁? 為此,給創始人的建議是:

(1)不見兔子不撒鷹。先生孩子再給指標,先戀愛,再結婚,經過磨合與相互瞭解,覺得這個人可以結伴一生,再辦結婚手續,辦財產證明,而不是見了兩次面,拉了幾次手,就把大把的彩禮送上,甚至把自家的房產證都寫上對方的名字,到頭來發現是個母夜叉,後悔都來不及。

(2)看準了就要給。對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的人要果斷髮放股權,不要再猶豫,否則這樣的人可能會被別人挖去。所謂能力就是與你的創業公司相匹配的能力、資源,最起碼應該是創業公司最需要的、最關鍵的能力;所謂心態就是橫下一條心跟著你,最起碼要經得起折騰。有些人你覺得他價值特別高,但是現在他並沒有錢,那如果你有錢的話,你應該借錢給他買公司股份,等他有錢後再還給你,李彥宏就是這樣做的。

(3)最好是先一把一清,合適入夥時再給。對於那些創業早期有用的人,有資源的人,或者有幫助的人,最好方法是即時結算,一把一清,在合作的過程中,再看看適合不適合拉他入夥兒。創始人要記住,不能隨便地引進投資者,不是誰的錢都要。有些人的錢進來之後是一件壞事。

(4)不要有太多聯合創始人。要注意不要給出太多的控制權,無論是給太多聯合創始人或者投資者。第一,創始人團隊千萬不要從一開始就把股份平分了。第二,大家要達成共識,公司得留出一部分股份給未來,分給以後加入的骨幹人員,這樣給企業留出一個未來的發展空間。創始人一定要明白,股份和激勵機制是兩回事。賺了錢多拿點出來和弟兄們分享,這是激勵;而股份不是這樣,對於識貨的人,股份有價值,對於不識貨的人,創業公司的股份是白紙上畫的大餅,根本不實惠。所以,創始人在分錢時要大方,在分股份時要小心。

老闆說要給我股權,創業初期只能發很少的工資,能相信嗎?

股份這個東西,是一個未來的價值,現在判斷起來很難,要了股份少了其他福利,也就是要了未來犧牲眼前是可接受的,就怕兩頭空。

當然,甘蔗不能兩頭甜,老闆給股份,難以短期與長期兼顧,要股份的,就要有一定的預期,減少對眼前利益的追求,適當放眼未來。

你搞明白了,股權是希望,還是一個坑,你要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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