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懷集:17歲少年輟學無證醉駕撞傷他人,法官深情教育助其重返校園!

俗話說,浪子回頭金不換。

一個正值花季的少年,因家庭貧困,輟學讓哥哥上學,與朋友聚餐後醉酒駕駛摩托車撞傷行人,被懷集法院認定構成危險駕駛罪,在賠償了受害人的損失後,

被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十個月經過法官、檢察官和警官的真誠教育感化,重返校園學習。

他12歲輟學,是為了讓成績優異的哥哥繼續學業

2000年出生的李小明(化名)是懷集縣懷城鎮某村人,一直比較乖巧懂事。他有個哥哥,學習成績優異。父母都是農民,家庭雖不算富裕,但是一家人其樂融融。

小明的父親患有腰椎病,只能幹些零活養家餬口,母親是農婦,在家務農,家庭經濟比較困難。小明不忍心父母辛苦操勞,又不想學習成績好的哥哥終止學業。2012年,正在讀初二的小明毅然輟學了。他回家幫助父母做些家務活,減輕父母的負擔。

肇慶懷集:17歲少年輟學無證醉駕撞傷他人,法官深情教育助其重返校園!

網絡配圖

過了幾年,剛滿16歲的小明就出來縣城打工。掙來的錢除了補貼父母外,都給了哥哥讀書。

打工期間,小明買了一輛摩托車代步,並以母親的名義辦理了車輛登記手續。由於未達到申領駕駛證的年齡,小明沒有駕駛資格。但是小明仍天天駕駛著自己的摩托車去上班,並且到處玩耍。

“都是因為自己法律意識淡薄,雖然他沒有駕駛證,但是想著為了方便他工作,我就默許了他無證駕駛!”小明的父親一臉懊喪的說。

他醉酒無證駕車撞傷他人,積極賠償後被判緩刑

打工後的小明認識了一群社會上的朋友。

2018年5月14日晚上,小明和幾個朋友在懷集縣縣城某餐館聚餐,一群人推杯換盞間,不知不覺間一共喝了幾斤白酒。而酒量並不是很好的小明已經醉意醺醺。

肇慶懷集:17歲少年輟學無證醉駕撞傷他人,法官深情教育助其重返校園!

有人提議到縣城的某酒吧繼續玩。

從餐館到酒吧,有幾公里遠,並要穿過縣城幾條比較繁華熱鬧的街道,人流量比較大。

已經酩酊大醉的小明一步三搖的走向自己的摩托車。

“我已經喝醉了,都不知道是否有人勸我不要駕車。”在公安機關訊問時,小明說那時候自己腦子一片空白,但自己辛辛苦苦掙錢買來的摩托車一定要自己開。

都說喝醉酒的人天不怕地不怕。小明連頭盔也不帶,自己一個人駕駛著摩托車以60公里的時速飛奔酒吧。途經縣城工業大道縣婦幼保健院門口時,一個橫過馬路的姑娘避讓不及,“嘭”的一聲被小明直接撞倒在地上。

“我過馬路的時候,有兩輛摩托車從遠處駛過來,第一輛車閃開了我,但是第二輛車直接撞上了我,之後我就倒地昏迷了。”被撞倒的姑娘說起事故發生的時候仍心有餘悸。

小明就是駕駛第二輛摩托車的那個肇事者,他不但把那姑娘撞傷了,自己也跌倒在地致頭部受傷,摩托車損壞。

經廣東省肇慶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堅定,小明當晚人體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69.4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懷集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以小明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及醉酒的狀態下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行經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是造成該事故的根本原因,由此認定由小明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小明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肇慶懷集:17歲少年輟學無證醉駕撞傷他人,法官深情教育助其重返校園!

事故發生後,小明的父親積極籌款,並與受害人一方達成了協議書,支付了2.8萬多元賠償款。之後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懷集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明醉酒駕駛機動車,因而發生交通事故,並負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應依法懲處。鑑於小明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且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並按協議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可從輕處罰,適用緩刑對其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根據“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原則,懷集法院當庭宣判:李小明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小明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他們積極感化教育挽救,讓迷失的靈魂重回校園

宣判後,法官並不是一判了之,他們想讓小明重返校園。

“打工終究不是長久之計,如果想在這個社會立足、出人頭地,你一定要掌握一門技藝,靠自己的雙手創造幸福的未來!”承辦該案的審判長、懷集法院少年審判合議庭法官羅淑慧語重心長地與小明談心。

從受理案件第一次接觸小明,羅淑慧就發現這個孩子很老實,可塑性較強,完全可以通過教育感化讓他迴歸社會。

“小明平時很聽話很懂事的,也不會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對兒子的這一點,我還是值得自豪的。當時輟學是他主動提出來的,他說要出來工作掙錢讓哥哥讀書。發生這件事(交通事故)後,他被嚇得半個月都不敢出門,天天在家裡閉門思過。”走訪調查中,小明的父親不無悔恨地跟法官說。

肇慶懷集:17歲少年輟學無證醉駕撞傷他人,法官深情教育助其重返校園!

羅淑慧還教育小明,希望他能吸取本案教訓,珍惜緩刑機會,在人生黃金期加強文化技術的學習,充實自己。謹記在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前不得駕駛機動車,即使今後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也要堅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同時也希望小明的父母及其他家人都能對其進行監督提醒,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為了幫助小明重新迴歸校園,羅淑慧走訪了小明的家庭、村委會、工作過的單位,徹底瞭解了小明家庭的情況,其哥哥已完成學業並就業,家庭經濟困境有所緩解,小明覆學有經濟基礎的保障。為此,積極聯繫適合小明就讀的職業技工學校。

經過法官的耐心教育和動員,小明的最終選擇到肇慶市的一家技工學校學習烹飪專業,專心學習一門技能。

“我的法律意識淡薄,經法官、檢察官和警官耐心開導和講理釋法,我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更是對其他人的危害,我由衷的感謝法官對我的教育與幫助!”。小明深刻地認識到錯誤,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並好好反省自身問題,以後不做錯事,不走歧途。他表示,學習一門技能對自己以後的社會工作一定有更大幫助。

法眼觀察

全社會都應共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

近年來,懷集法院法院積極開展未成年法治教育,認真傾聽他們的困惑和需求,針對疑惑耐心解釋,進行專業的心理諮詢,讓在成長的未成年人既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和社會的溫暖,讓法律挽救迷失的心靈,共同陪伴他們茁壯成長。

肇慶懷集:17歲少年輟學無證醉駕撞傷他人,法官深情教育助其重返校園!

當前懷集農村地區,未成年人無證駕駛機動車已經越來越普遍,成為社會突出問題,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教育與管治。

一是要注重家庭教育。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長的第一教育環境,家庭教育對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至關重要。首先,家長都應該以身作則,在參與交通時為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不論是步行還是駕車,都要遵守交通規則,如做到不闖紅燈、按道行駛等。其次,家長應當明確告知孩子哪些交通行為不能做,比如不要酗酒,不滿12週歲時不能騎自行車,不滿18週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前不要駕駛機動車等等,防微杜漸,家長髮現孩子有危險駕駛的行為或者想法要立即制止並進行批評教育。

二是要將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有機融入學校教育。學校和老師不僅要傳道授業解惑,還要教育未成年人遵守社會規則,敬畏國家法律,學會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可以通過組織主題班會的形式讓孩子們認識到危險駕駛的危害,讓孩子們懂得杜絕危險駕駛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的生命安全負責的表現。

三是加強社會宣傳,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輿論氛圍。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應當加強關於危險駕駛的危害的宣傳力度,酒店、餐館、酒吧及其他娛樂場所應承擔告知義務,在醒目的位置張貼“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等溫馨提示,培育民眾健康的駕車習慣。

未成年人是家庭和社會的希望,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挽救未成年人重返校園和社會,需要全面落實“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針,始終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用愛心挽救迷失的靈魂,讓褪色的青春重放光彩!

來源 | 懷集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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