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一族注意了!湖州交警對違法鳴喇叭動真格了!

近日

在市區二環北路與體育場路路口

一塊電子顯示屏引起了不少市民關注

只要司機一按喇叭

車牌就會自動上屏

難道電子警察開始自動抓拍鳴喇叭了嗎?

“嘀嘀”一族注意了!湖州交警對違法鳴喇叭動真格了!

沒錯!!!

即日起,抓拍鳴喇叭的聲吶電子警察在市區部分道路完成安裝並投入使用。交警部門對查獲的機動車鳴喇叭交通違法行為將對駕駛人依法予以罰款50元處罰。

❖“聲吶電子警察”真的來了

中心城區禁止機動車鳴喇叭,在禁鳴區域鳴喇叭,是不文明行為的表現,造成噪音汙染,嚴重影響市民正常生活,有損湖州全國文明城市形象,更與我市建設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相違背。

但是一直以來,鳴喇叭聽得見卻看不見,之前只能依靠執勤交警現場人工判斷進行查處,即使認準了目標,遇到駕駛人不承認,因缺少有力證據,查處起來非常困難,這也一直是交警路面執法面臨的一個難題。聲吶電子警察將採取“科技執法+現場執法”相結合的方式,精準查處機動車鳴喇叭交通陋習。

❖何為“聲吶電子警察”?

“聲吶電子警察”是違法鳴喇叭抓拍設備,設備通過採集聲音信號和車輛圖像信號的方式,經過系統後臺自動檢測識別,對違法鳴喇叭車輛進行精準查控,有效輔助交警進行現場執法。

“嘀嘀”一族注意了!湖州交警對違法鳴喇叭動真格了!

(▲ 圖為“聲吶電子警察”前端採集設備)

當違法鳴號車輛被“聲吶電子警察”抓拍後,將立即通過電子顯示屏實時現場顯示違法車輛號牌。

“嘀嘀”一族注意了!湖州交警對違法鳴喇叭動真格了!

(▲ 顯示屏)

❖哪些地方禁止鳴喇叭

市中心城區道路包括:三環北路—三環東路—二環南路—杭長橋南路—三環西路—同心路的圍合區域,不含上述道路。

❖違法鳴喇叭的法律法規瞭解一下

在日常生活中,駕駛員習慣性認為“鳴喇叭”是為了提醒別人,不能算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路段鳴喇叭。依據《浙江省實施辦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按規定鳴喇叭示意或者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路段鳴喇叭的,處50元罰款。

處罰不是目的

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需要我們共同呵護

希望每個車主從我做起

從現在做起

文明出行

共同營造安寧舒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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