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項新舉措9月1日實施,交管業務辦理更便利

為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貫徹落實國務院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今年6月公安部部署進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交通管理服務便利化工作,並公佈了簡捷快辦、網上通辦、就近可辦等20項交通管理改革新措施(簡稱“20項措施”),9月1日起全面啟動推行。

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迅速行動,在原有的基礎上,全面梳理提煉公安交管工作事項,最大限度下放行政管理權力,簡化辦事手續,改進服務質量,讓廣大群眾有更大的獲得感和更高的滿意度。

改革窗口服務,實現“一次辦、馬上辦”

20項新舉措9月1日實施,交管業務辦理更便利

申請材料四個減免

1.身份證明免複印。對群眾(含代理人)辦理車駕管業務需提供的身份證明採用高拍儀採集,不再要求提供複印件。

2.申請表格免填寫。對群眾辦理車駕管業務所需的申請表格,實行窗口錄入信息製表後簽字確認,不再要求群眾自行填寫。

3.車輛識別代號免費拓印。群眾辦理機動車業務需要提交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的,一律免費拓印。

4.已實現聯網核查的相關部門的證明憑證免提交。我市醫療機構已通過互聯網平臺傳送體檢信息的,群眾在辦理駕駛證業務時無需提交體檢證明。

簡單業務一證即辦

對補換領、審驗駕駛證、駕駛人和機動車所有人聯繫方式變更等18類車駕管業務,憑辦事群眾居民身份證明“一證即辦”(附延伸解讀)。

普通業務一窗通辦

20項新舉措9月1日實施,交管業務辦理更便利

整合優化車駕管業務辦理流程,業務辦理一窗式(無差別受理)。推行繳費支付電子化,車駕管業務受理、審核、繳費、發證“一次排隊、一次辦結”。車輛登記通道式,推行PDA終端查驗車輛,簡化機動車登記程序。服務導辦標準式,公示業務辦理標準化流程圖,並提供免費導辦服務。

個性服務自助快辦

20項新舉措9月1日實施,交管業務辦理更便利

設置自助服務區,放置車駕管業務自助服務終端、違法自助處理機、公安網及互聯網選號機,提供補換領駕駛證、選號、信息變更、違法處理等服務,安排專門導辦人員諮詢引導,方便群眾自助快辦。

優化“互聯網+交管服務”,實現“網上辦、掌上辦”

拓展網上服務覆蓋面

拓展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服務功能,優化網上服務體驗,提供駕駛人考試預約、機動車選號、補換領駕駛證、申領免檢標誌、違法處理等交管服務項目,實現申請網上受理、信息後臺審核、牌證郵寄送達。

20項新舉措9月1日實施,交管業務辦理更便利

政務信息網上互通

75項車駕管業務在政務網上已全部上線;簡化互聯網平臺面籤程序,推進與可信身份認證平臺對接,實現身份信息“一次採集、多點可用”,提升網上服務體驗感和便捷度。

延伸下放業務,實現“就近辦、便捷辦”

健全社會服務網絡

20項新舉措9月1日實施,交管業務辦理更便利

在全市設有28個“零警力”機動車註冊登記服務站,所有登記服務站做到代徵購置稅全覆蓋,為群眾提供購車、繳稅、上牌一條龍服務,實現車管所“零跑”。在工、農、中、建4家國有銀行及湖州銀行設立了零警力抵押和解除抵押登記服務站,在湖州報廢回收公司設立了零警力註銷登記服務站,在江南車城二手車市場設立轉移登記服務站,在全市84家4S點設立了臨牌核發服務點,19家醫院設立了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服務點, 60家駕校設立預錄入及面籤服務點,在市中院及縣區5個基層法院設立查封解封辦理點,基本形成了辦理業務項目完善、佈局輻射廣泛的車管服務網絡。

推行郵政代辦服務

20項新舉措9月1日實施,交管業務辦理更便利

建立警郵合作平臺,推行郵政網點代辦車駕管業務,在去年建成9家的基礎上,今年8月8日新增啟用26家,代辦18項車駕管業務,目前全市 35家“警郵”服務網點佔郵政鄉鎮網點的50%,充分發揮了郵政在鄉鎮地區公共服務覆蓋廣泛、貼近群眾的資源優勢,成為百姓“家門口的車管所”。

延伸農村交管服務

20項新舉措9月1日實施,交管業務辦理更便利

除進口車、重點車輛、重點駕駛人業務外,其他車駕管業務均向縣級車管所下放,長興、德清、南潯交警利用鄉鎮政務服務網點辦理車駕管業務,同時市縣交警部門通過“流動服務車”下鄉,打通農村服務“最後一公里”。

推進車檢程序優化

20項新舉措9月1日實施,交管業務辦理更便利

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機APP等系統,安檢機構自建的微信公眾號等網上平臺開通“點對點”車檢預約服務,方便群眾“隨到隨檢”。對6年內免檢車輛,可直接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在線申領免檢合格標誌。8月21日,在安吉國正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先行開展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除外)“先發證後審核”工作,縮短送檢人等候車管所遠程審核時間,使車輛年檢更快捷。在省內異地檢驗基礎上,自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車、貨車和中型客車跨省異地檢驗,實現全國“通檢”。申請人可以在機動車登記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檢驗,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無需辦理委託檢驗手續。對6年內免檢車輛,申請人可以跨省異地申領檢驗標誌。

便利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

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申領條件,2018年9月1日起,對在省(區)內不同地市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類)的,申請人可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跨省(區)異地工作、生活的人員,在辦理所在省(區)任一地市居住證後,也可直接在全省範圍內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

加強監督管理,保證“依法辦、規範辦”

20項新舉措9月1日實施,交管業務辦理更便利

堅持放管並重、放管結合,本著“業務延伸下放到哪裡,監管就跟進到哪裡”的原則,健全監督制度機制,加強智慧監管建設、事中事後監管,加強信息系統安全保障,確保放而不亂,保證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延伸解讀

“一證即辦”:即對補換領、審驗駕駛證等18類車駕管業務,申請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明一證即辦。原需審核或收回的駕駛證、行駛證,通過內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眾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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