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新能源地补发布 最高按国补标准50%

日前,合肥市科技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调整情况,调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细则。纯电续航里程(工况法)≥250km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其他规格类型新能源汽车上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

又一新能源地补发布 最高按国补标准50%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合肥市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将全部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使用年限达到5年及车况较差的常规动力公交车提前更新为新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合肥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此外,合肥市将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改电”换购计划,合肥市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全部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网约出租汽车应用新能源汽车。从2018年起,合肥市新增及更换的环卫、消防、机场通勤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5%,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合肥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此外,合肥市新增及更新的快递车辆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