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林口的張某殺人逃亡15年後被逮捕,其不知情的妻子該如何對他們的孩子說?

欲言不止者


不是逃亡15年被捕,而是逃亡21年,作案6年後結婚,結婚15年,孩子14歲,一個完整的家庭就這樣破碎了。

時間:1997年12月10日,地點: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林口縣,經過:張某到一中學校長家中入室搶劫,殺死中學校長的妻子付某,作案之後潛逃到山東龍口。

6年之後,張某與妻子結婚,不久生下一孩子,如今在山東龍口某漁港的一條打漁船上以打工捕魚為生。2018年8月23日,距張某作案21年,結婚15年,生子14年,警方將出海打漁回港的張某抓獲。

張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稱殺人償命,沒什麼好說的,並且表示對被害人家屬的歉意。

妻子得知結婚15年的丈夫竟然是個殺人犯,泣不成聲,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反覆質問張某:我這麼愛你,真心實意對你,你居然是個殺人犯,你讓我怎麼接受得了?我怎麼跟孩子交代?

張某戴著手銬握住妻子的手說:老婆對不起啊。張某的妻子繼續說:你既然是殺人犯你為什麼要結婚,你為什麼要生孩子?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時隔21年殺人犯落網,而這遲到的正義怎麼也讓人高興不起來,因為這代表又一個家庭的破裂,一個女人失去深愛著的丈夫,一個年僅14歲孩子失去父親,但是,無論如何張某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因為他殺害的那個人也是一條人命,她也有自己的家庭……

張某是一個懦弱的自私的不負責任的男人。他的懦弱體現在他敢做不敢認,明知殺人償命卻心存僥倖不去自首;他的自私體現在與妻子結婚之前對自己的犯罪行為隱瞞不報;他的不負責任體現在他以殺人犯的身份與妻子結婚生子,毀了這個女人一生的幸福,也讓孩子失去了一座靠山,妻子的丈夫是殺人犯,孩子的父親是殺人犯,世人該以何種冷眼看待這對母子?

14歲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在此家庭變故之際應該學會承擔家庭責任,也必須學會獨立自強,因此妻子除了對孩子說實話別無他法。事已至此,無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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