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霸占集體土地是什麼樣的一種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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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家要明確什麼是集體土地,一般是指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強佔集體土地肯定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構成犯罪。

如果是個人未經批准侵佔集體土地的,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違法佔用的土地,對違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私行將農用地改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違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它設施,能夠並處罰金;對違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現在還有人強行霸佔集體土地??好牛逼的說……

作為生活在其中的村民,面對集體土地被搶佔,心裡肯定想不通,那好,今天普法君就給你支幾招,教你如何面對這些違法行為:

1、先協商,協商未果就起訴

正常來講,自己的耕地被違法佔用,村民們肯定是先找村委會來投訴協商,如果是村裡默許的,或者是村幹部懈怠拖延解決的,村民可共同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物權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因此,村民委員會依法有權代表村集體,參與村集體所有土地引起的行政爭議,其中當然包括提起訴訟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1〕20號)第三條中規定:“村民委員會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涉及農村集體土地的行政行為不起訴的,過半數的村民可以以集體經濟組織名義提起訴訟。”

也就是說,如果霸佔集體土地情節輕微的,可能村幹部、鄉鎮機構就解決了,如果涉及到大型企業,村鎮“啃”不動的,那就走訴訟程序了。

2、村民可採用新媒體曝光

如果說現在還是上世紀7、80年代,有些村霸來霸佔土地可以理解,畢竟那個年代信息閉塞,溝通渠道不暢,加上村民畏懼黑惡勢力,從而使其得逞。

但現在是網絡社會啊,農村的8、90歲的老爺爺、老奶奶不玩微信,但是50多歲的大叔大媽基本都很懂這行哦,更別說那些年輕小夥子,你敢霸佔是啵?那OK,我不敢跟你來硬的,我舉報你總可以了吧?

舉報方式很簡單:對被侵佔的土地拍照、拍視頻,將被侵佔情況大概描述一下,然後發佈到微博、微信、今日頭條等新媒體上,並不斷艾特當地及省市相關部門。

這些職能部門的新媒體也是收集民意的一個好平臺,在收到村民的舉報後,一般工作人員都會將信息及時歸納整理、上報,然後就是調查核實。

如果你舉報的情況屬實,我相信職能部門會給大家一個圓滿的說法,而不會是放任那些違法犯罪行為的繼續……

相信自己、相信法律!!

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國內最早專業從事房產、拆遷訴訟的律師事務所,有相關官司未解決,就讓盛廷律師出馬吧……


普了次法


首先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構成犯罪了,再者說土地是國家的,不是各人和團體的。

早些年種地可是要交土地稅的,國家為了老百姓生活減負,國家放開政策,早已取消土地稅。

雖然免費給老百姓種地,但是決不允許買賣或私自挪做它用,比如在種植地裡蓋房建廠等等。

如果遇到這種強行霸佔土地的行為,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或集體的合法權益。不要畏懼,有句話說的好,胳膊擰不過大腿,沒有任何違法行為能逃過中國法律的追究。


靜雅且幽蘭


農村普遍問題,沒有承包的集體土地和荒地,在後期的生產經營中,很多村民人口增加,自發的侵佔集體,農村已經普遍存在的問題,有生產能力的家庭自然侵佔的就多,一些原村領導也佔用多一些,家家戶戶都不同程度使用著沒有承包的土地,形成事實上經營實際佔有的情況,隨著經濟開發區的建設,土地值錢了。現在要大家退出土地,除非大家退,單獨收回其中哪家都是困難的和不正確的。現在集體土地集體使用的情況在南方一些農村比較少,基本村民佔用,如何做才是正確的呢?


紅色浪潮


強行霸佔一般沒這個可能,因為田都分戶,有空地能佔的只有有權的,而這類強佔都沒人告。提到強佔指勢力小,被人欺,該確權不給確權,然後定一罪名,鎮上來村裡人會說這人不講理,結果就吃虧還受罰,估計上次那老頭砍傷人就這情況,多數欺負少數,強搶還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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