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被狗扑咬胸椎骨折索赔遭拒 犬主:算私闯民宅

老太被狗扑咬胸椎骨折索赔遭拒 犬主:算私闯民宅

车女士身体多处受伤,检查报告显示,她的椎体压缩性骨折。受访者供图

又一起“狗伤人索赔难”事件。66岁的车女士被狗扑咬后致胸椎骨折,向狗主人索赔损失时遭遇困境。究竟该如何维权获得相应的赔偿?警方给出具体建议。

受伤者找狗主人索赔遭拒

“我妈被吓坏了,好不容易睡着又被吓醒了。”丛女士作为子女,在转述其母亲被大狗咬伤的情况时,言语中透露出心疼。

事发地位于辽宁大连金普新区登沙河街道北关村。9月2日11时许,66岁的车女士下班后和工友们一起去吃午饭,路经村民张先生家门口时意外发生。车女士被张先生家拴在门口的大狗扑咬,摔伤在地。检查报告显示,车女士身体多处受伤,椎体压缩性骨折。女儿丛女士说,“目前已花费近9000元,后期手术费用预计得三四万元。”

“人被狗咬了,理所应当找狗主人协商赔偿。”丛女士告诉记者,父母都是农民,没有积蓄。当一家人找狗主人张先生协商治疗费用时,张先生表示,应找聘请其母亲工作的老板赔偿,自己不能负责。

狗主人声称事前曾发出警告

记者联系到张先生,张先生承认出事的狗是自己家的,但张先生也表示狗是拴在自家的场院里,而且事发前曾警告过路经的工人们:家里的狗不听话,大家不要从我们这里经过。“他们没经过我们允许,不听我们的话,就从我们家仓库这里走,都算是私闯民宅了。被狗咬了,我们也没有办法。”

随后记者询问张先生,毕竟是他家的狗咬了人,赔偿问题有没有商量的余地,张先生表示愿意和聘请车女士工作的老板进行协商。

对于张先生提出的警告一说,丛女士表示,“从未有过这样的警告,好多人都可以证实。”聘请母亲的老板已找过张先生协商,但狗主人让干活的老板负全责,他一点责任没有,他一分钱不拿。从老人受伤到现在我就没看到他家的人影,也没接到他家任何电话。另外,丛女士说,老人被咬的地方就是外面的道路,根本不能算是私宅。

警方建议伤者走司法程序索赔

丛女士说,对于索赔一事,家人到派出所报过警,警察核实情况后告诉他们这属于民事纠纷,没有办法解决。事情至此,索赔陷入僵局。

随后,记者联系登沙河派出所,李警官告诉记者,这类事件确实应属民事纠纷,应由法院管辖,警察若介入调查,属于越权行为。李警官建议丛女士,若索赔受阻,可以找律师上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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