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旬阳交警:浅谈交警路面执勤执法自身要求

为有效应对当前复杂执法环境,提高在岗履职能力,结合岗位工作特点,谈谈个人肤浅观点。

一、端正执法思想。执法规范化的关键是要靠民警思想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和自觉行为来实现。目前,部分民警“以管理者自居”的潜意识仍然存在,在群众面前权力观念强,为群众服务和维权的观念弱。为此,中队需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通过教育,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把“以民为本、服务为先”的执法为民理念植入到每一名民警队员的头脑中,将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变成民警的自觉行动,达到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目的。

二、改善执法形象。要改善执法形象就必须教育和约束每一位执勤执法民警,自觉维护集体和自身的形象。为此,中队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等规定和考核办法,对民警进行周、月、年度考评、考核,促使全体民警在平时执勤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庄,手势标准,态度和蔼,语言艺术,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对待交通违法行为人要先敬礼、再说理、后处理。坚持用“平和”语气向交通违法行为人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尽可能避免对立情绪,做到法到情理到,分寸把握好,让其心服口服。对拒不接受处罚,态度蛮横的行为人,更要做到态度超脱,体察感受,换位思考,谅解宽容,留有余地,不说过激的话,不做过激的事,不卑不亢,努力化解僵局。

  三、推行人性化执法。坚持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来指导各项交管工作的开展。尊重人民群众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时刻为群众着想,考虑他们的情绪和处境,关心他们的疾苦,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综合考量具体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具体情节和可承受度等多种因素,选择“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执法手段和处理方式来执法,充分体现交警“以民为本,服务为先”的执法理念,以及对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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