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两年物业费不缴纳 法院强制扣划没商量

2018年9月3日,开封市顺河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长期拖欠物业费案件,切实维护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2018年5月,某物业公司将小区业主陈某诉至开封市顺河区法院称,陈某自2016年起就拒不缴纳物业费,至今已经拖欠两年的物业费共计720元整。顺河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的说法有理有据,判决陈某限期缴纳物业费。

然而陈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该物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马龙来到被执行人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时,陈某情绪激动并表示:“我不交物业费也是有原因的,小区里乱打乱建情况很多,消防通道也不通,物业公司把这些全都处理好了我再交。”执行法官耐心向陈某解释,“你说的这些情况,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依法依规进行整改,但是物业费是根据双方签署的服务协议收取的,应按期缴纳。”之后,执行法官又向陈某讲明各种厉害关系。

谁知陈某冥顽不化,执行法官怎么解释就是不听。既然如此,法院只有进行网络查控,最终在线上扣划执行款720元,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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