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治”出脱贫新模式 “扶”来生活艳阳天

2018年6月,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文件,阜阳市颍东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每3年一评,每次评选一个地级市只能有一个县(市、区)当选,颍东区今年获此殊荣,实属难得。

阜阳市颍东区:“治”出脱贫新模式 “扶”来生活艳阳天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名单为部分摘录)

“治”出脱贫新模式 “扶”来生活艳阳天

颍东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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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7日,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工作汇报会

2012年颍东区被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2014年动态调整后,全区贫困人口仍有10.43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7.2%,居于全省前列。

分析贫困的原因,有全国共性的问题,也有颍东区特有的区情。如何破题?颍东区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

几年来,颍东区将法治创建活动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以法治扶贫为载体,号召党员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树立法治扶贫理念,着力提高依法治贫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助推脱贫攻坚,努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在此期间,颍东区注重打基础、造氛围、强理念、定举措、重实效,千方百计引导广大干群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促进各项扶贫工作依法开展,真正让法治成为加快脱贫攻坚的助推器。截止到2017年底,全区实现34个贫困村出列、77499名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至4.3%。

连日来,记者四处走访,试图从点滴间窥探颍东区“法治扶贫”模式以及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全貌。

春风起,一场关于扶贫的法治创新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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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6日,15家中央驻皖和省、市级媒体采访团走进颍东开展法治扶贫主题采访活动

颍东区下辖1个乡8个镇3个街道、117个村(居、社区),总面积685平方公里,总人口66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609045人。

2012年颍东区被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时,全区贫困发生率为24.4%,居安徽省第6位。

单从数字上分析,颍东区的扶贫工作就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问题,同时部分贫困户因为多方面的原因,脱贫后面临再次返贫的问题。

如何打破这一僵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政协副主席、颍东区委书记顾恒中经过充分调研,提出了“法治扶贫”的指导意见。在实施脱贫攻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同时,强化法治引领的作用,着力夯实脱贫攻坚的法治基础。区委、区政府狠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落实,出台了《法治颍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以“七五”普法为抓手,压实普法责任,并与服务扶贫有机结合起来,使各执法单位围绕精准扶贫,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针对不同的节点和对象,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因地制宜地开展法治宣传、服务群众活动,真正为扶贫工作保驾护航,为严格依法办事在扶贫工作提供鲜活的生动教材,从而使扶贫工作在法治的框架下顺利进行。2017年10月,在省政法委组织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考核汇报会上,市政协副主席、区委书记顾恒中同志全面介绍了颍东法治扶贫的探索、做法及成效,得到了考核组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法治的坚强保障下,2014年至2016年,颍东区实现16个贫困村出列,19262户61234人脱贫,贫困村减少至16个,贫困人口下降至15331户45258人(含人口自然变更净增加2184人),贫困发生率由14%下降至7.34%,2017年颍东区实现18个贫困村出列、5839户19301人脱贫。

颍东区率先倡导与实施的法治扶贫,以及其取得的良好成效引起中央、省级媒体的高度关注。今年2月24-25日,由人民日报安徽分社(人民网安徽频道)、新华社安徽分社(新华网安徽频道)、中央电视台驻安徽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安徽记者站、法制日报驻安徽记者站、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法制报、治安瞭望等15家中央驻皖和省、市级媒体组成的采访团走进颍东区,开展“法治扶贫助力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采访活动,并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宁险峰说“:倡导、践行法治扶贫,加之注入传统优秀文化的元素,实现了自治、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统一,助推了全区脱贫攻坚。”

万物生,一封法治扶贫倡议书引发的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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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初显,颍东区决定为法治扶贫再添一把火。2017年10月26日,一封《法治扶贫倡议书》下发至颍东区各部门、各街道(乡、镇)、各村(居、社区)。

倡议书提出:全区现阶段最大的政治、最主要的任务和最重要的责任,是扶贫攻坚工作。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实现脱贫目标,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法治扶贫,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记者注意到,这封倡议书尤其注重法治在扶贫工作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倡议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依照法规和政策制定各项扶贫措施,并依法推动落实,依法实施监督,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扶贫工作,各项扶贫措施在阳光下运行。

倡议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树立法治扶贫理念,提高依法治贫能力,努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广大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促进各项扶贫工作依法开展,让法治成为加快脱贫攻坚的助推器。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依法推进村级扶贫决策事项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识别精准、退出有序,各项扶贫措施和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公开,让广大群众信服。

春风乍起,万物生长,处处生机。倡议书发出后,很快在全区干群中引起强烈反响。各行各业,各部委办局及乡镇、村庄,处处响起法治的声音。

区政法各单位审时度势,乘势而上,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引领作用,把扶贫与扶智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紧密结合。围绕不同节点,不断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赋予法治宣传教育时代特点和行业特色。利用“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同时,把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机融合,与传统道德教育有机融合,利用区法治文化公园和一大批不同类型的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宣传设施,开展文化惠民活动,通过组织法治专题报告会、法治文艺演出,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经典朗读等活动,形成独有的颍东特色文化教育。

在中国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便民惠民活动,如春节前开展写春联、帮助贫困户包饺子、端午节包粽子比赛等,把对贫困户的生产帮扶和生活帮扶有机结合,得到群众认可。同时还把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公益普法、“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普法注入扶贫工作,发挥普法群、基层法律服务群作用,加入宣传扶贫内容,给法治宣传教育注入了时代特征,营造了扶贫工作的深厚氛围。

搞好扶贫工作重点在村,难点在村,而村级又是政策理论宣传和保障能力较薄弱的环节。颍东区司法行政部门靠前行动,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认真总结近年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发挥法律顾问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工作法规制度,培养“法律明白人”,助力村规民约的修订,帮助村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依法维权、解决诉求,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合规合法,确保扶贫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制度是保障,奖惩是杠杆。法治扶贫倡议书在颍东区迅速裂变,改变着广大干群的意识,推动着扶贫工作快速向前。

颍东区以此为契机,培养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习惯,解决法治思维能力不强的问题。制定下发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学法内容、要求、考试考核、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提高其法治思维和用法治方式解决扶贫工作中问题的本领。

同时区委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尤其注重考察识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服务扶贫工作的能力,使一批法治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发新枝, 一纸通告推动孝道与扶贫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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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6日,颍东区法院、区司法局宣传讲解《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

今年5月25日,一纸名为《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简称《通告》)张贴到颍东区各村(居、社区),成为群众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

《通告》的出台与颍东区当前正在深入推进的脱贫攻坚、法治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作密不可分。相关部门工作中发现,部分农村家庭子女居住在宽敞明亮的“小洋楼”里,年迈的父母却住在低矮潮湿的旧房中。这些房屋不仅环境脏乱差,而且很多属于危房。同时相关部门还发现,在农村部分有赡养能力的村民,故意推脱逃避赡养义务等现象。

万事善为首,百善孝为先。敬老养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推脱逃避赡养义务的人,必须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

为此,颍东区人民法院、颍东区人民检察院、颍东区公安分局和颍东区司法局联合下发了这纸《通告》。《通告》称:赡养人有充裕安全住房,目前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房的,赡养人必须在6月30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并尊重被赡养人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关系,做到物质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关心、医疗上保障,确因老人“穷家难舍、故土难离”不愿搬离的,子女务必作出承诺改善其居住条件,保证居住安全,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将依法对赡养人进行处罚,责令其履行赡养义务。

同时,颍东区四部门支持被赡养人依法维权。因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对诉讼费减缓免,对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通告》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颍东区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将《通告》落到实处,让孝道真正融入法治扶贫工作中去。

颍东区杨楼孜镇王台村村民韩某今年已91岁高龄,共有3个儿子4个女儿。老伴去世后,韩某一直独自居住在路边的活动板房里,面积不足10平方米,3个儿子的住房却令人羡慕。原来,母亲去世时,三兄弟产生矛盾,心存芥蒂,对父亲的赡养问题互相推诿。

颍东区领导获悉此事后,专门安排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法、检、公、司四部门会同杨楼孜镇政府,立即深入王台村对这起赡养纠纷案进行调解。

政法专班人员当天来到老人和三个儿子家中实地走访,逐户了解情况、化解矛盾,并明确告知他们拒不执行《通告》决定,将面临法律风险。经过长达12个小时的努力,当日21时许,韩家三兄弟终于解开心结,父子四人握手言和。在王台村委会签订协议,自愿拆除老人现住活动板房,月底前为老人新建安全住房。三兄弟明确表示,自己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德,今后会尽孝心,让父亲安享晚年。

类似社会现象的出现,有道德方面的问题,也有法治意识欠缺的因素。如何让《通告》真正深入人心,颍东区进行了广泛探索。颍东区法院的“背包法庭”就是一个例子。

新华办事处杨庄村村民宁某年事已高,身患残疾,无劳动能力。几年前,在亲戚的调解下,宁某将自有房屋全部交给长子张某,由张某提供住处。后来,房屋被征收子女间产生矛盾,张某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宁某只得暂居次子家中。

颍东法院院长李德认为此案以“背包法庭”的形式开在群众身边,在方便村民的同时,还能起到普法宣传教育的作用。而且,在左邻右舍的监督下,更能促使当事人履行赡养义务。

随后,李德一行来到杨庄村村委会办公室审理此案。当日虽然天降大雨,但是现场被村民围得水泄不通,外村的村民闻讯也赶到这里旁听。最终,这场赡养纠纷当庭调解结案。庭后,李德院长从尽孝道、弘扬传统美德的角度对旁听群众进行现场普法教育,对有疑问的村民面对面答疑释法。

“冷冰冰的书本理论我们搞不懂,像这些赡养、邻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最欢迎。”“背包法庭”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

“今后‘背包法庭’将普及到每个基层法庭,并在当地村委会聘请人民调解员,并发放聘书,共同化解群众纠纷,用法治的力量助力扶贫。”李德对记者说。

“背包法庭”向基层延伸之时,颍东区工商联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正在深入开展以国学和孝道文化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据统计,2016年以来他们分别在颍东区的农村、学校和企业中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多次组织代表到河北威县孙家寨和山东等孝道文化建设先进地区学习考察,组织孝心村、学校和企业家培训学习20多期,免费发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频机10000多台。在他们的努力下,孝道文化不断在颍东区生根发芽,好媳妇、好婆婆不断涌现。

“扶贫要扶志,更要扶智,要让贫困户从思想上认识到脱贫不能光靠政府,要自力更生,主动积极脱贫。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孝道文化教育不仅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了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的思想,而且强化了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颍东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联主席朱允秀对记者说。

风化雨,法治引领脱贫攻坚效益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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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背包法庭”开庭庭审赡养老人案件

贫困户李某家住颍东区冉庙乡。在法治扶贫宣传的影响下,李某认识到脱贫不但靠政府、靠政策,更要靠自己、靠劳动。为此,他跟随包工头谢某打零工。但是,谢某多次拖欠李某的工资。至2017年春节时,拖欠工资总额已达29000多元,双方发生争执。在冉庙派出所的调解下,谢某为李某立下字据,并承诺尽快还清。

遗憾的是,截至2017年5月底,谢某迟迟没有还款的动向。2017年6月5日,李某走进冉庙司法所求助。

“法律是贫困户的依仗,决不能让拖欠工资的行为影响李某脱贫的信心和勇气。”冉庙司法所立即为李某提供法律援助。

冉庙司法所工作人员用时3天走访了李某所在村委会及周边居民和谢某,并调阅了派出所的处警记录,快速锁定了证据,为李某挽回了损失。

“作为司法行政职能部门,我们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工作中的独特优势,为贫困户开辟公平正义的绿色通道。”颍东区司法局局长郑建民说。

为此,颍东区司法局印制了60000余份《法律服务指南》和有关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便民手册等,扩大法律援助在扶贫群众中的知晓率。

同时,颍东放宽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标准,将收入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标准2倍以下的人群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全部列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将贫困户列入法律援助数据库,适时更新,减少审核程序,对贫困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并扩大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在土地、财产纠纷、权益维护、矛盾调处等方面提供全部免费法律服务,让贫困户真切感受都法律的阳光和温暖。

周某是颍东区向阳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的贫困户,夫妻双方年事已高,身体均有毛病,长年吃药,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周某有个弟弟,在同一个村居住,父母在世时,与周某一块生活,兄弟相安无事。

父母去世后遗留了几分宅基地和荒地,后因旧城改造土地被征迁,政府给予了一定的补偿款,但均被弟弟领取,周其认为不合理,向弟弟索要却被拒绝,此事成为周某的一块心病,社区多次调解均没有结果,周某试图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打官司的费用又让他望而却步。

苦恼中,一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宣传单页,让周某看到了希望。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辖区困难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可以优先受理,免予经济审查。”

去年8月10日,周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向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受理了周某的援助请求,并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法律工作者专门办理周某的诉讼请求,通过调解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据统计,仅2017年,颍东区办理的933件法律援助案件中,直接涉及贫困户和老年人、妇女、儿童、低保户、残疾人的就有371件,占比达40%,得到贫困户的普遍好评。

法律援助是最好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它犹如春风化雨,引发脱贫攻坚的效益联动。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政府的法制观念也在强化,并贯穿于扶贫的始终。

在颍东区,凡重大扶贫政策出台和制度制订都于法有据,涉及法律规定的扶贫领域,都必有法律或法规授权,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规范化、制度化。

从事扶贫工作的部门和有关方面在履职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保证各项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政策措施在法治制度下运行。

满城香,颍东的法治扶贫模式在广大农村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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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日,颍东区司法局在插花镇锦怡小镇举办首届元宵节“法治红灯笼,照亮千万家”活动

政策的实施需要环境的保障,好的政策更是如此,否则无法顺利实施。颍东区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为脱贫攻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大局,颍东区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为抓手,以平安颍东建设为主线,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为着力点,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努力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颍东区连续11年荣获安徽省“平安县(市、区)”称号,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郝云波2017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称号,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同时出台了《颍东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7--2020实施意见》,强力推进“雪亮工作”、一键式“报警、”“天网工程”“蓝天卫士”等技防建设,初步实现了纵向贯通、横向集成、无盲点、全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了对城乡社会面的控制力,2016、2017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综治考核第一名,在省组织的2017年群众的安全感调查中,颍东区位居全市第一名。

防控是基础,矛盾化解是关键。颍东区狠抓区、乡、村宗旨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的规范运转,真正使平台成为了解民生民怨的前哨、化解矛盾纠纷的阵地、连接党和群众的桥梁,使扶贫工作同解决矛盾纠纷相得益彰。同时,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社会矛盾减存量、防增量、控变量上取得了扎实成效,推动扶贫工作良性发展。

脱贫攻坚战阵地在农村,村“两委”作为村民的带头人,是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的保证。

颍东区认真组织开展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配好村“两委”带头人,制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 “四实行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得到切实落实,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得到保障,“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作用发挥效果明显,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了“领头羊”和 “主力军”作用。

在此过程中,颍东区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深入开展了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了初步战果,优化了全区发展的法治环境,同时,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将“法治扶贫”短板补齐,因地制宜地推进“普法”+“扶贫”工作总进度,在“横轴”上提速加快法治扶贫脚步的同时,不断深化“纵轴”上精细化法律助困的程度,下“针”功夫扶贫、助困、脱贫,将脱贫攻坚实实在在地砸下去,让更多的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景浮上来。

截至目前,颍东区法宣办联合多个部门,针对贫困对象采取普法讲座、组织普法汇演、小手拉大手等不同形式,以贫困村干部、贫困户、外出务工回乡人员、留守老人、妇女、少年儿童六类人群为重点对象,发行法律书籍1.2万多册,上法治课近290多场,受教育人数50.4万人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80多场,参加人数3.5万多人;出法治宣传栏544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52场次,图片展览46场次,出动法治宣传车约80次,播放法治宣传电视节目65次。

在传统普法方式上结合“精、细、准”法律扶贫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式普法,从以前的“普法广撒网”逐步转变成“订单式”定向普法。2018年6月,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文件,阜阳市颍东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据介绍,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每3年一评,颍东区是我市今年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法治的春风催开扶贫之花,颍东上下暗香流动,令人心旷神怡。他们的模式只是我市脱贫攻坚战中的一个样板,对阜阳来说或许也是一种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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