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歷史上的包衣和辛者庫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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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酒店領班與普通服務員,本質上並沒有區別。清朝的“包衣”指的是世代奴僕,清朝入關前,將大量的戰俘等編入八旗,他們並沒有人身自由,而且世世代代都是奴僕,除非主人特許否則不能夠脫離。

看過清宮劇也知道,清朝以自稱“奴才”為榮,滿清包衣雖然作為奴僕,但是卻也能夠擁有自己的官階、府邸、奴僕與財產,“奴僕”的身份只是相對於他們的主人而言。同時作為包衣,他們也不必服兵役、徭役等等。


包衣也是旗人的一種,他們雖然是“奴僕”,但服侍的只有皇帝與皇族成員,並不是所有旗人都能夠擁有包衣奴才的。內務府上三旗,即正白旗、正黃旗與鑲黃旗的包衣完全屬於皇帝,只服侍紫禁城。而下五旗包衣所服侍的,就是親王到輔國將軍等高等皇族。

《甄嬛傳》中的夏冬春被視作家世不低,其出身“包衣佐領”家庭,也就是說夏冬春家就是個高級奴才頭子出身的小姐。清朝包衣的出身可見一斑。


除此之外,包衣還有一種就是“辛者庫人”,其實身份待遇上並沒有太多區別,不過辛者庫人從前的工作非常辛苦,所以被認為低人一等。其實包衣與辛者庫的區別,打個比方就像酒店領班與普通服務員的區別。

清朝康熙帝的良妃衛氏,出身辛者庫;而雍正帝胤禛的生母德妃烏雅氏,還有嘉慶帝顒琰的生母令皇貴妃魏佳氏,都是內務府包衣宮女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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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滿語為booi,意思是家裡的,包boo是“家”的意思,衣i是虛字“的”,包衣一般是booi niyalma即包衣人(家裡的人)的簡稱。


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說,氏族成員除了與本氏族有血緣關係的親屬,還包括了因通婚而加入該氏族的婦女和被氏族收養及接納的外氏族人
。這些非血緣關係的氏族成員,在實際的生產、生活中,處於氏族組織的次要地位,是為服務於氏族而出現的,這些人因無權參加氏族會議及享受氏族的其他一些權利,結果,在階級和等級出現時,也失去了擁有財產的權利,多處於所在氏族的下層和服從性地位。

清朝入關之前,凡所獲各部落俘虜,均編入“包衣”,分屬八旗。“包衣”即是奴僕,在法律上,他們的隸屬、居住、生活、婚娶全無自由,而且他們的奴籍是子孫相續的,非得主人的特許不能脫離。所以就其性質來說,包衣就是世僕。

不過,包衣之所謂奴僕,是對他們的主人而言的,他們可能另有自己的官階,自己的財產,甚至自己的奴僕。凡是隸屬包衣者,不必再服兵役、徭役、其他勞役等。

清入關後,屬鑲黃、正黃、正白上三旗的隸屬內務府,上三旗屬於皇帝,包衣就是皇帝的奴僕;屬正紅、鑲白、鑲紅、正藍、鑲藍下五旗的隸各王府。

辛者庫亦稱“身者庫”,全稱為“辛者庫哲特勒阿哈”(滿文為sinjeku jetele aha),直譯為“管領下食口糧的人”。

清朝經常把一些判罪的貴族、官僚、官商及其親屬罰入內務府所屬“辛者庫”為奴,用以維護綱紀秩序。史料中有關“辛者庫牛錄”的最早記載是天命六年(1621)十一月二十一日:“自薩爾滸遷戶至遼東……管屯守堡各賞銀五兩。八貝勒家之辛者庫牛錄額真、備禦及千總等各賞銀十兩。老叟等各賞銀三兩。”這條材料說明“辛者庫牛錄”最早是分屬於各旗主貝勒家,想必只是內務府正式產生後,“辛者庫”才專隸內務府。 另有一條史料:天命七年(1622)正月初五日,汗曰“於遼東所獲養豬之漢人及繡匠等有用之漢人,收人辛者庫牛錄新獲之五百丁中”。

由此看來,早期“辛者庫牛錄”的來源還包括了那些被俘獲的有一技之長的手藝人。

《大清會典》在解釋管領下人口糧的給發標準時說:”凡管領下俱為辛者庫人,其無官地者,十歲以上為一口,月給糧三斗六升;十歲以下為半口,月給糧一斗八升……至從前緣罪入辛者庫人,其口糧一體支給。“(《大清會典卷76《內務府 會計司》)這段記載告訴我們,所有管領下人都是辛者庫人,其中分為管領下原有的組成成員辛者庫人和”緣罪入辛者庫人“兩種。

總之,辛者庫和”罪人“不是一個概念。辛者庫分為內務府辛者庫,即上三旗辛者庫(內管領);王公府第之辛者庫,即下五旗辛者庫(府屬管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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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是清代八旗制度內的一種組織,本身也屬於八旗旗人的身份之一。

清代八旗內人丁大致上可以分成三種,第一種是“八旗旗分佐領下人”,以前學術界稱之為“正身旗人”,但是現在這個詞已經不用了,因為指代和定義有些問題。第二種是“八旗包衣旗分下人”。第三種是“八旗戶下人”。其中第二種人即是“包衣人”,也就是包衣。

包衣旗人,是專門服務高等皇族的一種特殊旗人。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其一,包衣旗人屬於旗人的一種,而不是屬於奴僕。其二,包衣只服務皇帝一家以及高等皇族,即只屬於“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其他旗人,無論是不是皇族,無論有多高門第,屬下都是沒有包衣旗人的。具體來說,上三旗的旗主是皇帝,所以上三旗的包衣旗人屬於皇帝一家。下五旗的旗主是親王到輔國公,所以下五旗的包衣旗人屬於高等皇族。

“辛者庫”是滿語“sin jeku jetere aha”的音譯簡稱,意為“食口糧之奴僕”。清代包衣旗人內部還分成兩種人,一種叫“包衣佐領下人”,一種叫“包衣管領下人”,二者身份差不多,只是所屬的機構不同。而“包衣管領下人”內部還有兩種人,一種叫“包衣管領下人不食口糧人”,一種叫“包衣管領下食口糧人”。其中“包衣管領下食口糧人”就是題主所謂的“辛者庫人”。

一般認為,辛者庫人的身份比包衣佐領下人以及包衣管領下不食口糧人都要低,這是因為三者雖然同是私屬性很強,但旗主、領主們習慣讓辛者庫人專門充當灑掃、織補、勞力等下等工作,而包衣佐領下人和包衣管領下不食口糧人的工作則相對體面。正因為辛者庫人做的經常是旗人中地位最低的工作,所以當外八旗的旗人或包衣佐領下人、包衣管領下不食口糧人犯了重大過錯時,經常受到“打入辛者庫”的處罰,即是降低了他們在八旗內的身份。正因為以上的緣故,在清初時,包衣管領下食口糧人即辛者庫人普遍被外八旗人乃至於包衣佐領下人和包衣管領下不食口糧人賤視。

所以說,旗人>包衣旗人>包衣管領下人>包衣管領下食口糧人(辛者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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