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網上流傳一段視頻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沒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
死者名叫劉海龍,曾因舉報販毒獲見義勇為證書,今年36歲,是甘肅人。此前,劉海龍曾多次因搶劫盜竊敲詐等罪獲刑。自2001年至2014年,劉海龍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計達到9年半。
有爭議的是,寶馬車主倒地後白衣人繼續追砍是否屬於正當防衛,這就要考察當時所處環境及自行車車主此時的主觀意圖。
個人覺得從輕處理或無罪釋放,
原因如下:
1:寶馬男首先交通違法在先,
2:車裡攜帶了管制刀具,對社會安全造成威脅,3:如果是喝酒後,更是酒駕屬於刑事犯罪了,
4:因為寶馬男子拿出刀具揮向了三輪車男子,三輪車男子應該是屬於正當防衛,第一併不能排除寶馬男子再次駕車撞向他人,及防止寶馬男子再次向車裡拿出刀具或槍支等危害他與在場的他人的潛在危害性行為!
5:三輪車男子他被激怒與生命受到威脅了,只能選擇類似手段,只是過失了而已!
希望各位網友出行都能一切平安,文明出行,遇事冷靜,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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