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規範市區河段垂釣行為,近日,市住管局向社會公開徵求《韶關市市區河段垂釣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規定》所指的垂釣是指在河堤、道路等市政設施上,使用釣杆等釣魚工具在市區河段進行釣魚的行為。
《規定》要求
市民垂釣應到規定垂釣區內垂釣,並且不得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破壞市政公共設施,影響道路交通和航道安全。
交通工具、垂釣工具須停放在指定的或者不影響交通的位置,禁止垂釣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
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阻撓有關管理人員對市區河段及河堤岸邊的維護管理工作;
垂釣人員應當注意維護自身的人身、財產安全,由於其自身的原因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禁釣區
市區所有橋面及新建成的親水堤(排汙渠面);
武江區的溢洲水電站西面至孟洲壩水電站西面;
湞江區的灣頭水電站東面至孟洲壩水電站東面;
小島片區的溢洲水電站東側沿河經海關至灣頭水電站西面;
龍洲島所有河堤及河面。
2010年起實施、有效期5年的舊規定中,禁釣區範圍是:
武江五里亭橋西面至北江橋西面、湞江南路與南韶路交界處至北江橋、市區小島範圍從西河橋東面向南至海關接湞江風采橋西面的所有河堤及河面。
與舊規定相比,禁釣範圍擴展了許多。
建議和意見渠道
來信請寄:韶關市芙蓉東路五號韶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市容環衛科(收);聯繫電話:0751-8521383;傳真號碼:0751-8883706;電子郵件請發至:[email protected].
徵求意見期限:即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
禁釣區範圍擴大了,
市區大部分地方或將成為禁釣區,
你有什麼看法?
閱讀更多 韶關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