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男子楊康竟然組建了一支“人肉搜索”團隊,提供多種公民信息的付費查詢服務,接單後再聯繫“信息販子”購買指定人員的個人信息,形成一條侵犯公民隱私的非法利益鏈,短短3個月獲利50多萬元。2018年8月6日,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主犯楊康獲刑三年六個月;其他12名團伙成員均處不同刑罰。
警方網巡發現端倪
2017年3月,在開展網上巡查時,湖北省棗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發現通過百度搜索排名前三的“人肉搜索”網站有兩家從事非法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活動的嫌疑。
此情況,與襄陽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網上巡查結果類似。
經過前期的初步偵查,棗陽民警確定,這很可能就是一個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不法團伙。
隨後,案件經逐級上報,棗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被確定為偵辦單位。接到上級指令後,棗陽市公安局迅速抽調精幹人員,組建“3·20”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工作專班,對案件開展進一步偵查。
專案組通過對該線索進行深度研判,發現這兩家網站公然在首頁發佈手機定位服務、銀行徵信、快遞收貨地址、車輛信息等各類敏感信息的查詢報價,且跟帖量非常大。
經進一步偵查, 專案組民警發現“專業人肉搜索”網站(該網站百度搜索排名第三)、“明鏡商務調查”網站、“人肉搜索”網站、“找人網”等5個網站組成的“人肉搜索網絡團隊”,其主要工作地在湖北省武漢市。
於是,專案組遂即趕赴武漢對涉案人員和窩點逐一開展認真排查,最終發現以網站實際操控人楊康為頭目,白彩英、敖亞威、楊維琦、李嬌等為骨幹的不法團伙。
警方查實,該團伙通過虛假身份租賃武漢市黃陂區兩處高檔小區為辦公地點,招募大量工作人員,以手機定位、調查婚外情、找人、曝光小三等方式,公然進行非法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不法事實。
通過進一步整合各類信息,專案組繪製出涉案嫌疑人詳細的關係圖,準確地刻畫出一條條販賣鏈,最終摸清了涉及十多人的信息販賣網絡。該團伙牽扯人員之多、地域之廣、行業之多出乎意料。故此案引起湖北省公安廳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視,並被列為部督案件。
“人肉偵探”現出原形
為確保抓捕工作萬無一失,專案組認真分析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規律,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計劃,在犯罪嫌疑人可能的落腳點實施嚴密佈控。
2017年4月20日起, “3·20”專案組雷霆出擊,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抓捕行動。截至7月28日,專案組民警輾轉湖南、河南、安徽、河北、山西、湖北等六省市,行程五萬餘公里,在當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最終將犯罪嫌疑人楊康、白彩英、敖亞威、王利雲等13人抓獲。同時,現場提取固定公民個人信息證據1萬餘條,包括銀行財產信息、個人徵信信息、開房記錄、名下房產、快遞收貨地址、滴滴打車、淘寶支付寶、QQ微信、手機話單及定位服務等信息,繳獲電腦、U盤、路由器、手機、銀行卡等大量作案工具。
主犯楊康今年26歲,湖北孝感市人。小學時成績比較差,語文考三分,在讀六年級時被勸退。之後楊康開始混跡於各類網吧,憑著對電腦的愛好,幾年時間下來他就學會了編程等電腦技術。一開始楊康只是幫一些網站做一些維護,還有就是給一些公司做技術顧問,後來他開始做起了網站。
在做網站的時候,楊康發現有些人想通過人肉搜索來買一些個人行動軌跡,通話記錄甚至開房記錄等比較隱私的信息。而且這一類信息以曝光小三和討債的為主,楊康感覺小三首先是不道德的,欠債還錢也是天經地義的,所以這類錢是可以掙的。於是就於2016年10月註冊成立了武漢市明鏡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鏡公司),然後打著商務諮詢公司的幌子,又成立了多家“人肉搜索”網站,從事非法提供公民個人敏感信息和販賣等活動並從中收取費用。
慢慢地通過人肉搜索,他獲利越來越多,覺得做這行可以賺錢。這時他找到了在全國都頗有名氣的九哥,九哥網名叫“九尾狐”,因為在網絡上的人脈特別廣,手上佔據著大量的公民個人信息,所以成了很多業內人士尋找合作的對象。
當專案組費盡周折抓獲這隻狡猾的“九尾狐”後,發現他其實是個男的,真名叫王利雲,山西省絳縣人,平常在一家副食品店當搬運工。他業餘時間利用互聯網大量買賣公民個人信息。而他的一名最終上線其實是在一家物流企業上班的劉某。利用在物流公司上班的條件,向多人提供快遞的收貨地址。
最讓筆者震驚的是,一個小學沒畢業的人,一個搬運工和一個物流公司員工,就構成了一條“人肉搜索”的鏈條。其實所謂的網絡私家偵探和人肉搜索並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麼神乎其神,他們真正的信息來源就是一些相關行業裡的工作人員。
2017年5月20日落網的翟婷婷是一名快遞公司的員工。她本來有著穩定的工作和不錯的收入,但在朋友請求和利益驅使下洩露客戶地址及相關信息,在短短兩個月時間裡,販賣客戶信息千餘條,獲利3萬餘元,直到被警方抓獲才收手。
而張華則是湖北省漢川市公安局福星派出所一名協警,有著美好前途的他為了蠅頭小利,淪為販賣個人信息產業鏈的幫兇。2017年3月至5月,張華利用工作便利,通過查詢公安內網,獲得公民個人信息3000餘條予以出售,獲取違法所得2.7萬元。2017年6月1日,專案組根據犯罪軌跡,在對張華等派出所工作人員進行排查詢問時,張華主動交待了罪行。
據悉,被抓的13名被告人大多數為年輕人,其中80後7人,90後6人。大專學歷6人,其他為中專、高中、初中和小學學歷。
旁門左道害人害己
2018年5月16日,棗陽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湖北首例“人肉搜索”團隊買賣個人信息大案。
法庭上,檢察機關指控稱,被告人楊康以明鏡公司名義,從網上發佈招聘廣告招募人員,組建人肉搜索團隊,先後招募餘猛(在逃)、被告人白彩英為主管,招募被告人楊維琦、敖亞威、李姣等人為客服,制定了從事公民個人信息交易的方式、信息報價、收款方式、客服薪酬、工作時間等各項規定,利用“www.baobatuan.com”網址,建立“人肉搜索網絡團隊”等網站從事非法公民個人信息交易,非法獲取、出售戶籍信息、軌跡信息、徵信信息、支付寶賬戶、快遞收貨地址、通信記錄、婚姻信息、名下房產等各類公民個人信息。
經查,2017年1月至3月,被告人楊康組建的人肉搜索團隊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交易違法所得共計53.9364萬元;被告人白彩英個人及其負責小組成員共計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違法所得24.1018萬元,個人分得2.8154萬元; 被告人楊維琦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違法所得13.95萬元,個人分得2.4126萬元;被告人李姣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違法所得13.7168萬元,個人分得2.2996萬元; 被告人敖亞威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違法所得9.17萬元,個人分得1.776萬元。
同時,本案中的王利雲、楊國強、楊韶華、張華、翟婷婷、劉錦鋒、劉翠霞、魏曉賓等8人從事非法公民個人信息交易,獲取違法所得,最高的獲利18萬餘元,最少的獲利2.8萬餘元。
針對檢察機關的上述指控,楊康等13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
棗陽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公訴機關指控13名被告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罪名成立。
8月6日,根據楊康等1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棗陽法院依照刑法相關條款作出一審判決,主犯楊康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被告人王利雲、白彩英等11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零一個月不等刑罰;被告人魏曉賓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免予刑事處罰。
案後沉思
提到“人肉搜索”這個詞,大家不但不陌生,相反還非常熟悉。這些年,在一些公共事件中,我們已經見識過“人肉搜索”的威力,對於這一雙刃劍,人們既驚歎於它的強大作用,又擔心它被濫用,以致公民個人信息被非法利用。
在一些“人肉搜索”案件中,有人未經他人同意,就將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細節等個人信息公佈於眾,影響了對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嚴重。更有甚者,一些行為人惡意利用洩露的個人信息進行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本案就是一個樣本,向人們展示了人肉搜索的危險性以及後果的嚴重性。
我國刑法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那麼,“公民個人信息”包括什麼?根據刑法相關規定中的“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我國刑法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為“情節嚴重”。但什麼程度才算“情節嚴重”?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分別設置了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50條以上”“500條以上”“5000條以上”的入罪標準。
此案承辦法官提醒,在大數據時代,商家為了營利,利用網絡資源獲取商業信息越來越普遍。但也催生了大量非法獲取、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現象,嚴重侵犯了公民的隱私、名譽甚至人身、財產安全。為此,刑法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大,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就構成犯罪。通過本案審理,希望廣大市民能以案為鑑,不要輕易洩露個人信息,更不要相信人肉搜索之類的私家偵探,更要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堅守法律底線。同時,對互通有無的QQ群、微信群等網絡聯盟,也當依法追究責任,並在監管上予以重視,不能總是讓公眾對此亂象驚詫又徒生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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