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人社局局长刘凤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1985年7月至1994年10月在巴林左旗畜牧局草原站工作;
1994年10月至2002年3月在巴林左旗政府办工作,期间担任秘书、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2002年3月至2004年8月任巴林左旗十三敖包乡任乡长;
2004年8月至2007年5月任巴林左旗十三敖包乡党委书记;
2007年5月至2014年3月任巴林左旗财政局局长;
2014年3月至今任巴林左旗人社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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