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爲什麼這麼難?盤點正當防衛被判刑案例

正當防衛為什麼這麼難?盤點正當防衛被判刑案例

正當防衛為什麼這麼難?盤點正當防衛被判刑案例

【新聞網消息 新聞集團特約記者陳信 域報實習記者言淡淡】#刺死辱母者#案:判為正當防衛為何這麼難?於歡能否被判“正當防衛”是輿論討論的焦點。全國“正當防衛”案件的226 份判決書中,法官認定被告正當防衛的比例僅為6%。正當防衛有多難?看同類案件怎麼判“正當防衛”在國內多次成為輿論焦點。

轟動一時的鄧玉嬌案

2009年5月10日晚8時許,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3名工作人員在該鎮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時,涉嫌對當時在該處做服務員的鄧玉嬌主動進行騷擾挑釁,鄧玉嬌用水果刀刺向兩人,其中一人被刺傷喉部、胸部,經搶救無效死亡。鄧玉嬌當即撥打110報警。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對鄧玉嬌採取強制措施。事件在全國引起熱議後,2009年6月16日11時,湖北省巴東縣法院一審判決在娛樂場所刺死鎮幹部的女服務員鄧玉嬌“有罪免處”。

正當防衛為什麼這麼難?盤點正當防衛被判刑案例

▍“被劫的哥駕車撞死劫匪 一審獲刑三年半”

2004年8月1日22時40分,被告人黃中權駕駛一輛淺綠色湘AT4758的捷達出租車,在長沙市遠大路軍凱賓館附近搭載姜偉和另一青年男子。兩人上車後要求黃中權駕車到南湖市場,當車尚未停穩時,姜偉持一把長約20公分的水果刀與同夥對黃中權實施搶劫,從其身上搜走現金200元和一臺TCL2188手機。兩人拔下車鑰匙下車後,姜偉將車鑰匙丟在汽車左前輪旁的地上,與同夥朝車尾方向逃跑。黃中權便沿著其停車處左側房子繞了一圈尋找兩人。當車行至市場好百年家居建材區D1-40號門前的三角坪時,黃中權發現姜偉與同夥正搭乘一輛從事營運的摩托車欲離開,便駕車朝摩托車車前輪撞去,摩托車倒地後姜偉與同夥下車往市場的布藝城方向逃跑。黃中權又繼續駕車追趕,姜偉拿出刀邊跑邊持刀回頭朝黃揮舞。黃中權迅速駕車從後撞擊姜偉將其撞倒在樓梯臺階處,姜偉倒地死亡。隨後,黃中權拔打“110”報警,並向公安機關交代了案發經過。經法醫鑑定,姜偉系因巨大鈍性外力作用導致肝、脾、肺等多器官裂傷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黃中權犯故意傷害罪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黃中權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在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姜再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6 998元。

▍小偷凌晨入店店主棒打其頭

2016年4月29日0時30分許,瀋陽市瀋河區樂郊路一家造型店內,店主李兵(化名)在店內睡覺時發現進入店內實施盜竊的聞某。聞某向李兵走來,同時進行言語威脅。李兵為了防衛,用木棒擊打聞某頭部,聞某硬膜外血腫開顱術後為重傷二級,顱骨骨折為輕傷二級,頭皮裂傷為輕微傷。

法院認為,李兵對正在實施盜竊行為的聞某予以打擊,本屬正當防衛但防衛行為超過必要限度,造成聞某重傷的結果,應當承擔故意傷害罪(重傷)的刑事責任。公訴機關指控李兵犯故意傷害罪的罪名成立,但是依法應當減輕處罰。李兵主動報警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依法從輕處罰;李兵的親屬主動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並獲得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結合李兵所在住所地社區建議本院適用緩刑並同意對其監管,對李兵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故依法對其宣告緩刑。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兵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電線被掐人被砸他取刀來砍

2014年9月22日凌晨2時許,王某某在瀋陽市大東區和睦北二路家中睡覺,發現家中停電並聽見門外走廊有聲音。出門查看時,發現站在走廊電錶箱附近的劉某某正在掐電線。劉某某用磚頭將王某某砸傷;王某某返回屋內取得菜刀後出屋將劉某某面部、頸部砍傷;劉某某將王某某右手咬傷。經法醫鑑定,劉某某頭面部及頸部瘢痕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頸椎椎體棘突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王某某左眼瞼裂傷,右手指裂傷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原審法院認為,王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二處,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王某某系自首,且自願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被害人具有過錯,故對王某某從輕處罰。認定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正當防衛有多難

在中國司法實踐中,案件被告提出正當防衛的話,得到法院承認的情況相當少見。

有研究者從全國各級法院公示的正當防衛的案件中調取了 226 份判決書,其中絕大部分被判為不構成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認定正當防衛的僅為 6%。

這一現象的直接原因,是中國法院認定正當防衛的門檻過高。

中國刑法對正當防衛的規定,見於刑法第 20 條:

正當防衛為什麼這麼難?盤點正當防衛被判刑案例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法條雖然字句清晰,但法官在處理具體的案情時,並不是依據這些措辭抽象的法條,而是參照刑法理論,從法條中提取歸納出某種情形的條件,再將其與案情一一比對認定。

▍正當防衛案例

▍案例一妻子遭調戲丈夫刺死施暴者,判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為什麼這麼難?盤點正當防衛被判刑案例

2014年春節過後,新婚夫婦陳某和孫某,先後從重慶老家去到海南三亞打工。經老鄉介紹後,在一建築工地幹活。

2014年3月12日晚,陳某妻子在工地裝卸混泥土時,遭到工地其他四名剛喝完酒的工人調戲,恰被陳某撞見。隨後四名工人與陳某發生了肢體衝突,陳某在被圍毆的過程中,拿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小刀亂揮、亂捅。隨後,其他工友趕到現場,四名工人立即逃離現場。被捅傷的容浪跑到工地地下室裡倒在地上,後因失血過多死亡。同時,四人之一的周世烈事後被鑑定為輕傷,紀亞練和勸架的另一位工友為輕微傷。同時,陳某也為輕微傷。

根據三亞城郊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天傑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並提請法院依法判處。一審中,三亞城郊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的行為是在被圍毆的狀態下,孤身一人面對3名手持器械的侵害之人實施的防衛,且被害人逃離現場後,陳天傑再無傷害行為。因此,被告人陳某的行為屬正當防衛,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三亞城郊法院宣判被告人陳某無罪。

▍案例二打死持刀“搶劫”者 法院判無罪

2011年8月26日4時許,被告人李某在位於撫順市順城區會元鄉馬金村家中睡覺時,被院內狗叫聲吵醒,其妻劉某到院門口查看。

隨後李某聽見劉某的聲音異常,來到院門口,發現42歲的劉某某手持一把尖刀正在對李家院門刺擊並聲稱要“劫道”。

李某在院內取來一根鐵管,但發現劉某某已經不見蹤影,他跳牆出去尋找未果又回到家中。

期間,妻子電話通知該村治保主任等人到其家中。

妻子見劉某某在她家房後出現,並將她家廚房的紗窗割開,便告知了丈夫李某。

李某到房後及後院內的玉米地內尋找時,在玉米地內與劉某某相遇,劉某某持尖刀刺扎李某,之後二人發生打鬥。

打鬥中,李某持鐵管照劉某某頭部等處擊打,致劉某某倒地,後被村民及自己妻子劉某送往醫院,劉某某家屬放棄治療,於次日死亡。

綜上所述,檢察院的抗訴意見及出庭意見不能成立,均不予採納。被告人李某對劉某某正在實施的行兇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不屬於防衛過當,構成無過當防衛,既不負刑事責任,也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案例三 追兇一死一傷 經歷一審二審 正當防衛獲無罪

2004年8月中旬,成都市發生一起飛車搶奪案件,一騎車婦女的金項鍊被騎摩托車的歹徒搶走。當時正在附近的張德軍等人聽到呼救聲,馬上駕車追趕歹徒,慌不擇路的歹徒不慎撞上立交橋護欄,導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傷者後來也傷重不治。

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在本案死者胡遠輝和自訴人羅軍實施搶奪行為以後,被告人張德軍等人駕車追趕兩人,只是意圖將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機關,所以被告人張德軍駕車追趕本案死者胡遠輝和自訴人羅軍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是合法、正當行為。因此,一審法院宣告被告人張德軍無罪、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正當防衛為什麼這麼難?盤點正當防衛被判刑案例

▍正當防衛致人死亡無罪,還獎勵

98年光明日報報道一起正當防衛不但無罪,還獎勵。

1998年5月3日,某公司業務員陳某到外地出差,途中所乘坐的客車被手持三角刮刀的劉某攔下。劉某上車後,持刀威逼旅客拿出錢物。陳某見狀,上前制止,與劉某展開搏鬥。撕打中,陳某奪過劉某的三角刮刀,刺向劉某腿部,致使劉某股動脈破裂大出血而死亡。陳某即向當地公安機關投案。公安機關認定陳某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並對陳某進行了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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