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又迎好消息,这笔钱要大涨!

近日,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新标准正式公布,将于9月21日起实施。

拆迁户又迎好消息,这笔钱要大涨!

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此次公布的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相比于2016年标准调整幅度较大,其中,一至五类地段上涨约30%以上,六至九类地段上涨约40%,十至十二类地段上涨约50%;商业用房整体幅度上涨约40%;综合用房和工业用房上涨幅度较小。

新标准同时还在“保底”方面有了新的规定。当被征收房屋小于48平方米(最低补偿建筑面积)时,结合地段等级标准按照48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将不低于2100元。另外,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标准也从2016年的每户每次1400元,提高到每户每次1800元,非住宅房屋搬迁费由征收部门按实支付。

新标准适用区域为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六个城区,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需注意的是,2018年4月1日至9月21日期间发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费(搬家补助费),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在2018年4月1日(含)后发放的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及搬家补助费,均按该标准执行。

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标准

拆迁户又迎好消息,这笔钱要大涨!

注: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最低补偿建筑面积)的,按48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不低于2100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