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发」民法典拟规定:住宅用地70年届满 拟将自动续期

「官发」民法典拟规定:住宅用地70年届满 拟将自动续期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常委会首次审议,这意味着“两步走”的民法典正式迈开了“第二条腿”。

此次提请常委会审议的草案包括六编,分别是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的问题,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对此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专门规定“居住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落实党中央的要求,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草案专门增加一章规定居住权。

拟规定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闪离”现象增多,甚至一言不合就离婚。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拟规定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草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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