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否极泰来,国家与地方联合出手形成夹击之势痛击“老赖”

近期,国内外经济形势情况复杂,金融行业受到较大冲击。恰逢此艰难时刻,一些借款人妄图趁乱逃避债务。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等部门高度重视信用缺失问题,严格打击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构建信用社会。

P2P网贷否极泰来,国家与地方联合出手形成夹击之势痛击“老赖”

一、监管部门通过信用公示与联合惩戒合力打击失信行为

6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召开全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宣传部署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人民银行行长易刚在会议中表示各金融机构要切实下沉服务重心,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要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各部门要持续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于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弄虚作假、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毫不手软、严厉打击,依法依规查处。

8月2日,国家发改委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大失信成本,开展联合惩戒。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要定期约谈,将失信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通过归集信用记录建立同一主体完整的信用档案,开展联合惩戒措施,加强对失信主体负责人的追溯惩戒,鼓励失信主体履行诺,恢复自身信用。同时,加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社会范围内的信用监督。

8月6日,新华社报道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部门针对经济社会领域中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金融领域失信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生态环境保护失,扶贫脱贫失信,无证行医、非法医疗,假药,拖欠工资,“不合理低价游”,逃税骗税和“假发票”,法院判决不执行,交通运输失信,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骗取保险,非法经营社会组织,慈善捐助失信,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假彩票”,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等19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将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公示信用信息,开展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引导群众守信。

8月7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重点打击非法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中的非法集资发放民间贷款,非法催收,利用黑恶势力开展业务,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再转发高利贷,向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变相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参与的行为。此外,打击保险诈骗活动。

近期,金融领域存在各类突出的失信行为,信用是金融体系建立的基础,失信行为不但会损害金融机构利益,普遍的失信行为还会给金融机构投资者造成难以承受的损失。各级监管部门将通过公示信用信息和联合惩戒方式严厉打击失信行为。

随着全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社会的建立,任何失信信息都将在政府部门、相关行业、第三方机构的共享信用信息。结合联合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与工作相关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事务;进行与生活相关的乘坐飞机高铁,下榻星级酒店,购置新建租赁不动产,购买非经营车辆,进行高收费私人子女教育,旅游,配置高额保险等活动都将受到限制。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P2P网贷否极泰来,国家与地方联合出手形成夹击之势痛击“老赖”

二、网贷监管部门将失信信息纳入国家征信系统

7月20日至22日,三天里,北京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相继重启P2P网贷现场检查工作,去伪存真。同时,三地互金整治办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弘扬市场契约精神,反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8月4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近期网贷行业的风险爆发的情况,要求严厉打击本次风险事件中借款人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将失信借款人纳入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等措施。

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网贷平台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平台在8月9日12时前上报恶意逃废债借款人名单,以便全国整治办与相关信用机构将上述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

近期金融形势较为复杂,一些网贷平台爆发风险,网贷行业出现资金流出的情况。个别借款人也看准机会,希望平台破产以便逃避自身债务。

网贷平台是金融信息中介机构,借款人所获得的贷款其实是平台投资人出借的资金,并非平台自身资金。在网贷平台借款时,平台会与借款人、投资者签订正式的三方借款合同,平台作为撮合方不承担借款偿还责任。因此,平台的破产不会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人逃废债会被追责。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开展逃废债借款人信息收集,此类信息将被纳入到征信系统,以实现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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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贷行业协会号召平台打击逃废债行为

7月16日,中国互金协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在信息体系建设方面,网贷行业将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维护规范合同的存续效力。同时,发挥司法协作、资金存管、信息披露、信用信息共享等基础设施手段作用,形成失信联合惩戒。

7月20日,浙江互金联合会与杭州互金协会联合倡议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对恶意逾期的借款人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7月23日,上海互金协会、浙江互金联合会与安徽互金协会共同组织召开长三角行业协会及相关会员单位联席会议,倡议严厉打击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建立长三角失信人数据库、长三角从业人员黑名单,维护规范合同的存续效力。

7月27日,广州互金协会发布《关于下架计划类理财产品及打击逃废债行为的通知》,要求网贷平台将逾期借款人报送相关征信机构,采取仲裁、起诉等法律手段追收逾期借款。同时,广州互金协会提示借款人切实履行借款合同。

8月9日,北京27家网贷机构发布共建社会信用体系联合声明,在社会诚信机制下抵制恶意逃废债行为人及失信关联人,推动对恶意逃废债行为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8月9日,深圳互金协会发布了《关于督促P2P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通知》,通知公布了部分已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的逃废债借款人脱敏信息。此外,深圳互金协会强调无论网贷平台存续与否,借款人与平台投资者签订的借款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以此要求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由于网贷协会不具有制定行业规章的权利,上述措施仅以行业间自律公约的法律形式存在,这便要求网贷协会完善沟通机制,及时上传下达,保证公约得以有效执行。

在联合打击逃废债方面,网贷协会纷纷提出通过上报失信借款人信息、协助开展联合惩戒措施、成立失信惩戒数据库的方式打击逃废债行为。目前,各平台应完成了逃废债借款人名单上报工作,深圳互金协会也已经公示了部分纳入征信系统的失信借款人名单。网贷机构征信接入工作已经正式开启。未来,在网贷平台违约同样会被纳入征信系统,遭受严厉的惩戒措施。

四、正视借款合同 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尊重网贷投资者

借款人需要正视在网贷平台的借款行为。银监会(现银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开展信息中介服务的网贷机构的合法地位。在网贷平台签订的正规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该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当借款人遇到困难而无法还款时,借款人应及时与网贷平台协商,通过延长还款期限、调整利率水平、增加抵押物等方式达成双方一致接受的还款计划。

如果借款人有能力却仍然逃废债,网贷平台必将与借款人、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一同努力,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失信黑名单,开展联合惩戒,保障投资者的权益,维护诚信金融环境,共筑信用社会。

希望逃废债的借款人能够了解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正视网贷借款合同,尊重为您提供资金支持的网贷投资者,切实履行还款义务,避免给自身以及家庭成员的工作与生活带来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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