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道歉稱嫌疑犯車牌系臨時僞造,事後警方證明車牌沒有臨時僞造,這說明了什麼?

再想那遠方的雲


滴滴撒下彌天大謊,無非就是想推卸責任,但沒想到這麼快就被真相打臉。事到如今,滴滴的公眾形象可以說是徹底崩塌。

8月24日下午,年僅20歲的溫州女孩搭乘滴滴順風車,卻被司機載到荒郊野外先奸後殺,最終被拋屍荒野。一朵鮮花就此香消玉殞,實在令人無比痛心。


在本案當中,滴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就在案發前一天該司機就因為騷擾乘客而被投訴,但滴滴並沒有及時處理。當女孩發現情況不對後向閨蜜發送求救信息,閨蜜立即致電滴滴請求幫助,但滴滴從始至終都置若罔聞,甚至警察兩次要求提供該司機信息也被滴滴拒絕。

本來滴滴有兩次幾乎挽救女孩兒生命,但它顯然只想著如何賺錢而不想耗費成本保護乘客生命安全,於是就裝傻充愣地拒絕作為。

於是,滴滴的公眾形象一落千丈。

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公眾形象,案件發生以後滴滴公開道歉,表示會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三倍賠償遇害女孩。但滴滴再次把他們推卸責任的企業理念發揮得淋漓盡致,他們說之所以沒有把該司機篩選出來,是因為他使用了偽造的號牌。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相當拙劣的謊言,因為車輛號牌都由車管所統一管理,官方還未公佈調查結果,你滴滴又是如何知道號牌是偽造的呢?

很快,滴滴的無恥謊言就不攻自破。該司機供求他一直使用該號牌跑滴滴,從未偽造過號牌。警察調取監控錄像也證實,他並沒有使用偽造號牌進行作案。

滴滴不光以“不作為”的方式做了幫兇,還撒下拙劣謊言推卸責任,其無恥之甚達到令人髮指的程度。至此,滴滴的公眾形象已經徹底崩塌!

當謊言被揭穿以後,滴滴顯然已經無話可說。

在滴滴平臺發佈的道歉和聲明當中提到“案發時車牌系鍾某線下偽造”的這一說法,在記者採訪時,滴滴方面未作出解釋。

冰焰


滴滴真把自己當公安了。上次空姐被害案,滴滴直接懸賞破案,後來是否兌現承諾,不得而知。但其越俎代庖和無知無畏的勇氣讓人歎服。這次又是直接發佈兇犯使用的車牌系臨時偽造。眾所周知,車輛牌照的發放和主管部門是公安機關,也就是說,車牌是否偽造,只有公安機關才有權調查和作出結論。

這次事件再次表明,滴滴這個公司,病得不輕。他們不知道自己是吃幾碗米乾飯的。該作為的不作為,不該越位的亂越位。本是一家經營性公司,卻散發著一身官僚氣,推諉扯皮塞責,樣樣精通。在被害女孩的朋友們多次到平臺投訴,危險昭然、迫在眉睫的情況下,還要一看二慢三通過,不緊不慢地查驗警方的證件,說是為了保護當事人隱私。他們保護得可真到位,保護得真好。

滴滴公司稱嫌犯車牌系臨時偽造,其目的為何?臨時偽造的意思是這個車牌沒有上平臺註冊嗎?事實是,他們在平臺上查到了車輛和車輛的行駛軌跡,說是這輛車是在他們的監控管理範圍內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對事件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那麼,他們說這輛車牌是臨時偽造,又有什麼目的和意義?難道就可以減輕一下他們的罪責和公眾的憤怒與聲討嗎?

所以,滴滴越過公安機關的調查,直接稱兇犯車牌是偽造的,只能說明這個公司在對自己、對事件的認知與反思上,還有差距。


潘衛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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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明滴滴在推卸責任啊!

恐怕滴滴要入選年度災難級的公關案例精細金案了。

在人命面前說謊~

在全國都知道的案件面前說謊~

在國家政府部門面前說謊~

我只能說,滴滴真的大膽~滴滴可以直接炒掉了這個公關經理了。

簡直是災難級的公關案例

本來還想說,給滴滴一個機會的,因為網約車確實推動了社會進步。但是滴滴確實太可惡了!

滴滴平臺沒有盡到監管的責任,間接造成一條鮮活的生命逝去,本來滴滴應該站出來,承擔責任,協助破案,然後進行賠償、整改。

但是滴滴表面上進行整改,實際上不知道幹了些什麼。甚至還在公告上說謊????

這麼說謊是為了推卸責任吧?完全沒有想到滴滴還能這麼做。你要是承認事實,再找一個理由,起碼都算是回應吧。比起你說謊,簡直勝過了無數倍。

我記得大學上公關課的時候,老教授跟我們說:最好的公關手段是真誠~

滴滴,你的真誠呢???????

我覺得滴滴還是趕緊出來說明情況,再深度整改,從根本上去保障乘客的安全。不然的話,我看看滴滴真的吃不完還有兜著走。

但是,從事故發生到現在,滴滴的創始人——程維,一直沒有公開發聲。


太平洋電腦網


這就是滴滴在推卸責任,本來還想著推卸一下責任不會被發現,沒成想央視新聞直接給曝光了採訪視頻,稱車牌並沒有偽造,這下可好了,滴滴的公關運營目的全盤暴露了出來,其首先想到的不是承擔責任,而是推卸責任,這樣的商家要之還有何用?不如趁早像二更食堂一樣,徹底關停以絕後患。

滴滴道歉惺惺作態,稱車牌偽造監管不到不怪平臺

24號,滴滴方面就女孩被姦殺一事進行了公開道歉,道歉粗看非常有誠意,承認自己的過錯,然後爆出一個猛料企圖分散一下自己的責任,說司機的車牌系偽造的,自己平臺線下監管不到偽造的車牌,這點自己也無能為力,但是27號央視新聞頻道曝光的一段採訪嫌疑人的視頻中,嫌疑人承認自己殺人並聲稱沒有偽造車牌證件,而且抓獲的車輛同樣是和註冊信息相同。

採訪中,記者詢問車輛信息以及車牌號碼,嫌疑人都流利做答,同時詢問所接被害人以及作案時開的車輛是什麼,嫌疑人也說出來車牌號碼,同平臺註冊的也是相同的。


在隨後的新聞當中,警方同樣曝光出了監控視頻,顯示的作案地點附近出現的也是同樣的車輛,這就可以說明,其實就是這輛在平臺註冊的車輛參與了作案,並不是推卸責任說的開的其他的車輛,滴滴就是監管不到位,沒別的可說。

事發前一天鐘某打算在同樣的地方以同樣的方式坑害另一位女乘客,只是女乘客逃脫了,向滴滴方面投訴卻沒有處理。

事發前一天,有一名林姓的女子同樣乘坐嫌疑人鍾某開的車,當發現車輛被開往偏僻的地方的時候,林女士以跳車和報警威脅司機停車,不然如今受害的就是她了。



林女士得以安全後,第一時間就將這件事反應給了滴滴平臺,可是平臺只是公式化的做了一下記錄,並沒有真正派人來詳細的諮詢事情並有所行動,這就相當於變相的助長了犯罪。如果當時經過評審林某不適合繼續行車了,那麼是不是就可以讓女孩逃脫呢?

滴滴三年15起性侵,這樣的平臺究竟為什麼能存在?

據南方週末的調查得知,滴滴三年有超過15起性侵的案件發生,這裡的性侵指的是成功犯罪的,而沒成功的,性騷擾的,竟然有50起之多。


5月份的時候,北京海淀法院針對滴滴曾經發布披露,報道中稱涉嫌滴滴的案件遠比大眾知道的要多的多,同時文章也說此時(空姐案發的時候),是滴滴作出全面整治的時候,只是沒成想,轉眼兩個多月,又一起同樣的案件發生了。

最早讓一部分富起來的時候,是希望他們能帶動後來的人,可以讓整個社會都富裕起來,讓企業有一個帶頭作用。可是一家市值5000億人民幣的公司,不說這次事件能不能倒臺,但是首先對待客人安全問題都不上心,還存在企圖通過遮掩的方式推卸責任,我認為應該對它嚴懲不貸!

針對網約車女乘客安全的一點建議和想法

在一條留言上看到一名有見解的人給的意見,我覺得就很不錯,並自己完善一下。說將女乘客的手機叫車軟件上自帶一鍵報警,女乘客如果有危險的時候,可以一鍵報警,車上安裝報警燈,就類似警察用的那種警示燈,很遠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同時方圓多少公里範圍內的其他網約車可以收到求救信息,定位並給與獎勵,這樣有問題的話第一時間就可以有人趕到,不至於聯繫不到人。

同時分享大家一個小竅門,蘋果手機鎖屏鍵快速按壓五次以後,可以緊急報警,希望大家都轉發一下文章,讓更多的人看到,就有更多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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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灣拉布拉多


樂清女生遇害之後,滴滴第一時間對外發布了道歉聲明,在該份聲明中滴滴對外宣稱嫌疑人的車牌系臨時偽造的。

我們不得不承認,滴滴的危機公關速度的確很快,而且在公關的過程中推卸責任、撇清自己的能力也的確堪稱為“教科書式”的樣板。只可惜,真的永遠假不了,而假的也永遠真不了。

就在滴滴發佈這份聲明之後的不久,警方對外闢謠所謂的車牌系臨時偽造的情況根本就不存在,也就是說滴滴在之前聲明中所發表的言論完全是在撒謊。事實上,兇手從一開始註冊滴滴順風車的時候到後來案發當天所使用的一直都是川A31J0Z 這一車牌號碼。該情況除了兇手本人的供述外,從警方調取案發前後的監控資料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印證。

滴滴為什麼在警方尚且沒有對外公佈案件的真相之前就自作主張對外發布了所謂的車牌系臨時偽造的這一言論呢?其實滴滴這樣做根本就是別有用心的。

如果說所謂的車牌偽造事實成立,那麼可以說明兇手是早有預謀的。另外被害人在發現兇手的車牌號碼與實際平臺中的車牌號碼不一致的前提下,仍然上了兇手的汽車,該行為就可以視作是被害人的自我決定,而這足以可以印證滴滴客服在案發之後回覆警方所稱的取消訂單的情況。

也就是說被害人上了兇手的車只是二人之間的私下交易,滴滴公司由於對此並不知情,因此也就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的責任。被害人在這之後遭遇兇手的搶劫、強姦與殺害完全就是由於其自己的疏忽大意所引發的,是她自己咎由自取。以上想必就是滴滴在發表這份對外聲明時強調車牌偽造的邏輯。

滴滴刻意強調兇手的別有用心,突出被害人的麻痺大意,另外還通過某些謠棍把責任推給警方,凡此種種只是為了把自己的責任推脫得乾乾淨淨!如此強大的算計能力的確並非一般的企業所能企及的,滴滴果真是是打的一手的好算盤!

只可惜公眾不是傻子,而之前就憋了一肚子火的警方更不會任由滴滴歪曲真相。

在真相面前,人們看到了滴滴的心虛,更看到了滴滴的虛偽說它心虛是因為它知道自己錯了,而且錯的非常離譜,如果不去盡力來為自己開脫或許就將萬劫不復。說它虛偽是因為其口口聲聲地重視用戶的個人安全,但實際上卻完全採取了漠視生命的態度來對待現實中出現的危急情況。

作為一家企業,滴滴只知道用謊言來維護自己利益,這種行為既是誠信的缺失,也是道義的缺失!因此,大多數公眾之所以會一邊倒地痛斥滴滴其實並不是沒有理由的。



通城丹妹


三個月,兩起命案!兩個青春靚麗的女孩,坐上了滴滴,一去不復返。

尊重家屬,尊重死者,不再引用死者的照片了。

事件過去了幾天,越來越多的細節浮出水面,犯罪分子也已抓捕歸案。

對這起命案,滴滴官方首先做了道歉:


這封道歉聲明,公眾普遍解讀為表功與辯解相結合,實在談不上真誠。

先是說滴滴“第一時間,滴滴內部成立了安全專項組,密切配合警方開展案件調查工作”,“協助警方14小時內快速破案。”似乎滴滴沒有任何過錯,反而立了大功!

為了徹底撇清關係,滴滴居然信口開河,說“案發車牌系鍾某線下臨時偽造。”

可警方的案情通告啪啪打臉!



從警方案情通報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一、滴滴並未像他們宣稱的那樣“密切配合警方”;

二、案發車輛車牌並未偽裝。

輿論譁然!

迫於輿論的強大壓力,昨天滴滴老闆只好再次道歉:


在這封看似深刻反省的道歉信中,並未提及當初平臺憑什麼認定“案發車牌系鍾某線下臨時偽造”這一重大過失;字裡行間流露出來的與其說是對死者的深深痛悔,倒不如說是對順風車業務無限期下線的深深懊惱。

在這封道歉信裡,程老闆依然不忘塞進一句:“我們很難完全杜絕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平臺做出不法之事”,程老闆這麼健忘嗎?您滴滴已經在上一篇道歉中承認作案司機在案發頭一天剛剛被人舉報有過類似行為,只是未能得逞。對於這麼重大惡劣的案發前兆,你們採取的是視而不見、石沉大海,然後才有了第二天樂清女孩被姦殺!滴滴對此命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你們滴滴有意無意成為了罪犯的幫兇!

程老闆“堅定地認為可以用科技的力量讓出行更美好”,您是指滴滴順風車的社交功能要超越陌陌和探探嗎?

看看你們的策劃吧!







你們到底想把順風車搞成什麼?色情場所嗎?

沒錯!真的是十分鐘換回了一輩子!坐上順風車,十分鐘一輩子就沒了!

我們不知道滴滴這回無限期整改會到什麼時候,作為一個拉過順風車、坐過順風車的老百姓,我提醒大家,千萬注意對方的信用分值!低於80分的司機,死活不坐!


低於80分的乘客,死活不拉!

以程老闆的態度,咱們的安全只能靠自己啦!



滴滴這回是打了自己一個響亮的耳光,在滴滴的聲明當中明確提到案發車牌系犯罪嫌疑人鍾某線下臨時偽造,但是經過鍾某供述他自去年開始就一直使用該車牌,沒有更換過,據此滴滴聲明可以說再一次將民眾對其信任瓦解。

然而現實是:

這回央視直接報道出來,不知道這回滴滴還打算如何解釋?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滴滴已經嚴重陷入了誠信危機:

  • 1、空姐案當中的懸賞金至今未付,救援隊已經進入訴訟;
  • 2、空姐案之後承諾整改,但事實上再客戶已經投訴的情況下,卻沒有對犯罪分子採取任何措施;
  • 3、在警察介入的情況下索要三次信息的情況下,第三次才予以提供;
  • 4、案發後一方面表示內疚,一方面表示車牌系偽造,然而車牌卻是真實的。

我很好奇滴滴為何要聲明車牌是偽造的?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這麼做的目的又是什麼?現如今滴滴面對公眾的質疑,不知道又會做出何種回應,讓我們等待吧,只是個人感覺這回滴滴是真的危險了。


麋鹿說法


謊言無法掩飾真相,事實不容歪曲篡改。用編造謊言來逃避相關責任、公眾指責的做法無疑是幼稚可笑和荒謬不經的。而需要令人警醒的是,在現實生活中,有時為了自己謊言不被戳穿,只好不斷地製造下一個謊言。終於有一天,當謊言無法再掩飾真相的時候,撤謊者就會得到應有的報應。



目前,至少有四個方面證據,拆穿了“滴滴道歉稱嫌犯車牌系臨時偽造”的謊言。

A.警方調取的監控也記錄下案發當時川 A31J0Z 車輛在案發地附近出現。

B.警方在辦案時向滴滴平臺申請調取車主信息時,得到的也是川 A 的牌照。

C.犯罪嫌疑人鍾某也承認川 A31J0Z 車輛就是當時的作案車輛。

D.根據央視視頻圖,警察:你是用哪個車牌號註冊的滴滴平臺?犯罪嫌疑人鍾某:川A31J0Z 。

然而令人痛心和遺憾的是,作為國內最大打車共享平臺的巨頭(滴滴公司),卻罔顧事實真相,在8 月 24 日,溫州20歲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途中意外被害後,滴滴卻忙不迭地拋出了“案發車牌系鍾某線下臨時偽造”的擋箭牌、遮羞布。



為何要睜眼說瞎話,用謊言應對公眾疑問?

因為滴滴沒犯傻,更不是不懂法!原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的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樣一來(僥倖矇混過關),謀財貪色害命幹壞事的“黑鍋”,只好由肇事司機鍾某一人來背了。



然而,公眾的眼睛是不揉沙子的,再好的謊言也架不住警方的縝密偵查、明明就擺放在那裡的事實真相!

至此,嫌犯和滴滴,誰在撒謊?昭然若揭,大白於天下!


霍小姐的八卦爐


對於向來自信滿滿的滴滴來講,發佈這樣的公告符合他們的氣質,在他們眼裡,自己就是老大,自己對自己的平臺最有發言權。所以他們可以乘客的投訴如無物,哪怕是存在極大風險的投訴也是漠不關心我行我素。連警察找他們要車主信息和車牌號,都能連續兩次拒絕,可見其已經傲驕到了何種地步。

當然,滴滴公司的公告可能也是真的,是立足於平臺註冊的信息而來,所以才這麼自信是嫌犯用了偽造車牌。

關於車牌真假一事兒,我在考慮嫌犯註冊滴滴順風車本身就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他是不是為了不被識別而偽造了假的申請資料呢?如果這種可能存在的話,那麼恰恰說明滴滴管理上確實存在著巨大的監管漏洞。因為之前就聽人講過,很多想跑滴滴的司機,車輛本身是不合格的,但他們通過PS做假後,能夠輕鬆認證通過,而也經常有乘客投訴平臺提供的車號與實際車號不符。

對有些做假的司機來講,可能就是為了拿到滴滴運營許可,但這裡面不排除會有一些懷有非法目的的車主,是為了其它的動機進行材料偽造,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潛在的危險是相當大的。

所以說,暫停順風車業務是應該的,包括沒有出事的網約車公司,也應該引以為戒,藉此機會反思自己在准入和監管上是否存在同樣的漏洞。在未來的網約車申請上,是否需要附加一些徵信或者擔保之類的條件,儘可能的減少不良司機的侵入。


元芳有看法


樂清女孩遭滴滴順風車殺害事件,事後滴滴公司發聲明,說該車車牌系臨時偽造。但經該車司機及公安證實確實,該車車牌是正規合法的。由此情況來看,滴滴公司只是想推託責任。

其實,回顧一下案情,我們瞭解到,樂清女孩被害的頭一天,有一位女士也乘坐該滴滴順風車,也差點遭到傷害。幸虧該女士機警,跳車逃走。該女工隨及投訴到滴滴公司,但正是滴滴公司的不重視,不調查,不及時處理。才導致第二天悲劇的發生。還有樂清女孩的朋友,收到該女孩的求救信息。也打滴滴公司客服電話,要求處理,以被已內部機制為由,多次要求客戶等待。人命關天之事,也不報警。正是滴滴公司的不作為,漠視生命,錯過了多次預防糾錯的機會,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慘案發生後,雖說發表了道歉信及自查報告,作出了一些處罰措施,預防措施,整改措施及貼償措施。但從說該車車牌系臨時偽造,就完完全全,徹徹底底暴露了滴滴公司推託責任的醜惡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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