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那么,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旧《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有哪些不同呢?

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原法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首次纳入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等七种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完整清晰的界定。新法还增加了行政强制、惩戒措施,如赋予监督检查部门查封、扣押财物、查询银行账户等执法措施,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大幅提高,最高罚款金额提高到300万元。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亮点

亮点一:聚焦互联网

首次纳入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对当前市场新情况的新应对。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刷单炒信,在网络产品中擅自插入链接,强制目标跳转,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或者卸载他人网络产品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新法将予以严厉打击。

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亮点二:加重处罚!最高罚款300万元

商业贿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300万元

虚假宣传——罚款20-100万元;情节严重者罚款100-200万元,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不正当有奖销售——罚款5-50万元

侵犯商业秘密 、诋毁商誉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 罚款10-50万元;情节严重者罚款50-300万元

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亮点三:执法必严!

增加查封、扣押财物、查询银行账户等强制手段

五大措施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场检查、调查询问、资料复制、查封扣押、查询银行账户,拒绝、阻碍调查的,个人可以处5千元以下、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亮点四:对网络刷单和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了规制

一些爆款商品所谓的“好评如潮”也有不少水分。刷单炒信制造虚假销量和好评,商品却以次充优,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除了经营者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七种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详细解读

1、 混淆行为

经营者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商品;

违法经营额5万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5万以下或没有,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另外,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涉嫌混淆行为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案例:

某地,王某经营的多种品牌白酒引起了执法人员注意。其销售的生态原浆、五粮玉液、江山白等白酒在名称、外包装、酒瓶外形上与市场上热销的一些省内外知名白酒十分相似,违反了《新反法》第六条规定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也就是常说的“傍大牌”。依据新《反法》的规定,执法人员人当即扣押涉案白酒。

2、 商业贿赂

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

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案例:

某学校受全体学生委托与校服供应商签订校服购买合同,此时交易的双方应当是供应商和学生,交易的法律后果实际由学生承担,如果供应商给予学校财务或其他经济利益,则涉嫌构成商业贿赂。

3、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处罚措施:

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表现形式:

1.内容严重不真实的宣传。

如:①宣传药品包治百病

② 将提供服务的普通工人宣传为高级技师

③将“三无”产品宣传为拿过若干国际国内大奖

2.内容真实但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 ①宣传“瑞士进口全机械芯手表”,可理解为机械芯进口,也可理解为手表进口

②宣传产品含有珍贵物质,该物质对人体特别有益,但实际上该产品珍贵物质含量极低,消费者使用该产品不足以获得所宣称的益处

3.帮助虚假宣传行为

①有的经营者雇佣他人假扮消费者在门店口排队购物、传播好口碑,伪造商品热销假象,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的。

②禁止目前最突出的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又用“等”字兜底,为规范今后可能出现的其他情形留出空间。

4、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

处罚措施: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5、 不正当有奖销售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处罚措施: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表现形式:

(一)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如:宣称“买一赠一”,实际上买一双鞋赠送一双鞋垫;

宣称“来店有礼”,实际上数量有限,或者消费满一定金额才能获得;

宣称“买汽车保险赠送汽车养护”,实际上限定为特别偏远的门店、仅在特定时间提供服务;

宣称所设奖品总价值百万元,实际上虚标奖品价格;

宣称赠送时尚电子产品,实际上赠送老旧滞销款型。

(二)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部人员中奖。

如:饮料企业宣称瓶盖内有“再来一瓶”的抽奖活动,实际上消费者买到的都是“谢谢惠顾”;

手机厂商宣称可抽奖获得高档手机,实际上消费者能抽到的只有手机配件。

电脑抽奖时对不同主体设定不同中奖概率

人工抽奖时将大奖奖券单独拿出来交给特定人员。

6、 诋毁商誉

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处罚措施: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7、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处罚措施: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这些违法行都记住了吗,千万不要违法哦!!!

赶紧告诉老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代价很沉重!!!


分享到:


相關文章: